作為一名被迫害的倖存者,我懇請法官、律師及所有善良的人,為我和仍在承受無名苦難的數千萬法輪功學員伸張正義,讓人權、信仰不再被專制者踐踏蹂躪,讓無辜者不再受牢獄之苦和被屠殺。今天,我把我的見證寫出來向所有的人公布。
我叫李永賢,女,43歲,農民,1961年4月26日出生在四川省彭州市隆豐鎮西北村,在沒修煉之前,我是一個身體極差的人,風濕、胃痛,還有最讓人痛苦的是,在我上小學三年級時,放學跑著回家,右腳大拇趾踢在石頭上,當時痛暈過去,從此天天吃藥,紮銀針,到後來反而腳拇趾萎縮了,每走一步,腳心就痛一下。直到97年幸得大法,才擺脫這一切痛苦,我才真正體會到做人的快樂,修煉的重要。
我元旦節那天看完《轉法輪》,晚上就像書中說的那樣熱得不行,秋衣秋褲全被汗水濕透,而睡在我旁邊的女兒一切正常。我第一個念頭就是這書太神奇了,我激動得睡不著覺,只等天亮,請媽教我煉功。更奇的是第三天起床,我的頭不能動,讓我那九歲的女兒幫我穿毛衣,可奇的是頭不能動,但沒地方痛,能照常幹活,一頓飯做好,不知甚麼時候頭又活動自如。第三天的感受真是無病一身輕啊,這是我三十幾年來從沒體會過的。所以只要我與人接觸,都要介紹法輪大法好!
然而沒想到,99年7月20日江××掀起了一場鋪天蓋地的迫害法輪功運動,我在這幾年的迫害中,四個春節都是在獄中度過。
法輪功教誨我以「真善忍」要求自己,遇到矛盾向內找,要做一個先他後我,最後達到無私無我的好人。為甚麼這麼好的功法要被「取締」呢?我百思不得其解,我要用親身的體會向中央領導、信訪辦反映。99年7月20日那天,我到省政府去反映情況,剛走到省政府院壩,兩縱隊步兵把我和其他人趕了出去,說不在此居住統統出去,我說是來反映情況,這時不知是甚麼人擠到我面前錄了像,說:「還戴著法輪章呢。」就這樣等到天黑也不讓進去,我只好回家。
一、去北京上訪被非法關押
我認為中國政府對法輪功的打壓是錯誤的。中國憲法第41條規定:「中國公民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我履行憲法賦予公民的義務,於99年12月30日到北京上訪,但上訪無門,全被警察非法擋出。我只好去天安門廣場表達心聲。我雙手舉起「法輪大法好」的小橫幅,高聲喊「還法輪大法清白,還我師父清白」以表達我的心願。立即一邊一個便衣將我雙手抓住,推向麵包車座椅過道,把我面朝地背朝天向車壁碰去,緊接著我身上壓了很多人,我差點休克。就這樣不法警察把我們劫持到天安門分局。晚上把我們送往各地駐京辦,由當地政府、派出所來接。
派出所所長沈興發把我叫出來就是拳打腳踢,打耳光,打得我眼冒金星,耳如雷轟,快站立不穩,駐京辦工作人員怕出事,才把我拉屋裏去。
過後很久,我張不開嘴,血往肚裏吞,腮幫的肉咬掉一寸多長。所長沈興發、鎮長劉延凱勒索我娘家人交出一萬六千元錢才放人,不交就送去拘留。就這樣2000年新春佳節我被非法關押在監獄中度過。
二、遭任意拘捕,再次上訪
2000年春通知我到鄉政府去開會,天天逼家裏人給我打電話。我到鄉政府會議室時已坐滿了法輪功學員。派出所所長沈興發大發雷霆,拍桌子大罵,通通不准煉法輪功,再敢煉抄家、罰款、送勞教,(因我長住成都丈夫家,所以對政府幹部、派出所工作人員很陌生)。我仍然堅持要修煉,他們就非法把我送彭州市拘留,還有一位只因和我說句話,也被非法拘留。在拘留所她告訴我:所有會場學員全都罰了款。
我覺得政府幹部這樣的踐踏法律、踐踏人權,不讓人說話,所以2000年12月份我再次去北京上訪,被廣場便衣塞入警車,載往延慶看守所。
我覺得上訪無門,說句公道話也要被抓,所以絕食抗議非法關押,這裏的警察就把我們衣服脫了,只穿毛衣,鞋拖掉了,只穿一雙襪子,逼迫我們在風雪巷道站一排挨凍。那時雪風的聲音像狼嚎,吹得我臉像刀刮,嘴是張是合都不知道。
警察坐在空調車裏守著我們,看我們凍得不行了,就拉入辦公室問,見我們不回答,就打耳光,然後又拉出去凍,凍得不行又拉去烤,就這樣反覆折磨。
三、感化警察
遭受了幾天的折騰,我人雖瘦了,但沒有病。一個警察惡狠狠提著我的頭髮往上扯,我說能解你對法輪功的恨,你就打嘛。他把手鬆了反而不打了,他說背你師父的洪吟給我們聽,我就背了一首《無存》:「生無所求 死不惜留 蕩盡妄念 佛不難修」另一個警察說再背,我又背了《做人》給他們聽。有幾個罵罵咧咧的走了,其餘十幾個很高興。
有的問:是從哪裏來的?我就說「人是從宇宙空間來的」,是我們變得不好了,不符合那層空間要求標準掉到人類這層來的。他們提了很多問題,我都一一回答他們。他們都說我們不幹這行了,我們也想修煉;我告訴他們,我師父講「百忙之閒可自修」,不管做哪行,只要把心擺正,明辨是非,就會把事情處理好,你們千萬不能幹助紂為虐的事,你們接觸了成千上萬的大法弟子,她們都是好人,他們齊聲回答:我們知道,所以才不想幹這行,以免成為千古罪人。
他們又問誰給錢?你們這麼多人上訪。我告訴他們:你們看看眼前這些都是老人,婦女,一個個都素不相識,就是為了說句公道話「法輪大法好」,用自己親身受益的體會,證明報紙、電視說的都是謊言;有的走路,有的農村人靠賣雞蛋存的錢,大法弟子個個都是省吃儉用自費來的;大部份人是冒著被抄家、罰款、株連九族,她們為了甚麼?她們為的是甚麼?還不是為了全中國人民個個都能有個健康的身體,好的思想。如果法輪功被「鏟除」了,那以後的人想學都得坐飛機到外國,那是人人都辦得到的嗎?請你們千萬珍惜這千年不遇、萬載難逢的機緣。你們離中央領導信訪辦近,能把我們的心聲反映上去嗎?
他們都說願意,還問我可以到你們四川來作客嗎?我說只要你們支持大法,我深表歡迎!有的掏出錢叫我買車票回家,我又給他們講了師父教導我們的得與失的關係。有個眼圈紅了說:不知你們回去還要受多少苦難。
四、第四次被關押,在勞教所遭受各種精神和肉體折磨
我被崇州市警察押送回四川。不法人員非法判我勞教一年半。當年春節我在彭州市看守所度過。
剛到四川資中楠木寺女子勞教所,就是全身脫光檢查,每天面向牆壁,鼻子、腳尖抵牆,兩手伸直爬壁,如堅持不住動一動身子,一邊一個包夾(吸毒犯)就拳打腳踢。每天幹警、猶大、雜案十幾人輪番上陣轟炸,加之打罵恐嚇。如果沒有堅強的意志,心中記不住大法,是很難承受過去的。就是吃飯也不許坐一下,不准和任何人說一句話,看一眼。晚上手腳腫脹僵硬,不准洗腳,每天就這樣16小時站著不許動一下。
為了對人實行精神控制,為了徹底剝奪人的道德和精神信仰,讓人們屈服於迫害者的淫威,江××集團迫害法輪功的手段有很多種。每天包夾在耳邊念誹謗書、轉化錄音,還逼我們談心得寫體會,如不服從,就挨包夾的打罵。我拒寫三書(保證書、決裂書、悔過書)哪怕把手給我宰了也不寫,最後包夾沒辦法,報告隊長去,讓我蹲小號,強迫坐小凳,不准動,動就打。我每天就在這各種精神和肉體折磨中度過,真是度日如年。
有天樓下開揭批會,不法人員強迫我參加。我站起來抵制,遭一頓毒打。隊長經常找我談話,接觸時間長了,對大法有所了解,對大法弟子不那麼兇了。這時所上不法人員又要把此隊長調到生產科不再管迫害法輪功了,並把我們八隊法輪功學員分到七隊、九隊去。
我被分到九隊,隊長李琪惡毒的說:我對這些「頑固分子」有的是辦法。在盛夏季節,起床就逼迫我們到操場壩曬到晚上十點。我們以前是被關禁閉,現在來個曝曬,臉被曬得火辣辣的痛,雙臂密密麻麻是水泡,全身被汗水濕透。晚上水泡痛得不能挨床,我只有默背師父的經文才勉強入睡,天天如此。警察在空調屋裏乘涼,有的警察還傷風中暑,而我們在烈日下曝曬卻安然無恙。
在勞教所不准我們見親人、寫信、打電話等,與世隔絕。我被超期關押一個月,回家時已面目皆非,成了「黑人」。
五、才出狼窩,又被關入人間地獄洗腦班
回家兩天,鄉政府610不法人員楊勇等十幾人到我家,說你現在沒撫養能力,把你孩子送成都丈夫家(丈夫已下崗,婆婆已去世,公公帶著每月三百元的生活費住鄉下老家),跟我們去趟把孩子戶口轉了;然後馬上又問你還煉不煉功?我說這麼好的功法為何不煉?我就講了北京受凍、楠木寺被曬,你們看我身體沒病,難道你們還說法輪功不好?他們說跟我到鄉政府去一下,一會兒就回來。我說不去,它們馬上變臉,不去綁去,強行把我送到彭州市洗腦班。
我是一個好人無罪無錯,才出狼窩,又被關入人間地獄裏,我實在不甘忍受這種慘無人道的迫害,於是我絕食抗議,要求無條件釋放。然而在中國,法律被不法官員和警察褻瀆,我的生存權利都被剝奪。絕食是我付出極大的痛苦,來以此喚醒被謊言矇蔽的人。在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中,強行灌食是一種非常殘酷的酷刑,被灌的我遭受了極大的痛苦。
我來到洗腦班就絕食,天天和這裏的工作人員講法輪功是千古奇冤,你們這些都是被矇蔽利用的工具。洗腦班頭目楊建華揚言:勞教所轉化不了你,我們能把你轉化。我說我修煉沒錯,做真善忍的好人沒錯,為了真理,哪怕付出生命也不足惜!我們在這裏煉功背經文被打手看見或被工作人員看見,就要挨打。但我們是修煉人,既要修也得煉,並不懼怕他們的淫威,我們抵制他們念誹謗的書、放誹謗的錄像,都會遭到不法人員的毒打。
有一天,不法人員組織跑步,被我拒絕,我絕食十幾天了,根本沒力氣。彭州市秘書長夫人尹顯芬說:站起來,面向牆壁,其他法輪功學員全回監室,就用竹桿打我的腿和背,直到竹桿打得粉碎不能用為止,惡徒尹顯芬已累得喘不過氣,我兩腿已紫烏一片帶冒血,沒一點好肉。他們怕功友看見,把我隔離關入死室,從不開門,每天只從風門看一眼馬上關上。
又過幾天,她們從風門喊我,聲音已很微弱,打手羅科把我拉出去,還有王東、楊建華、尹顯芬以及給他們煮飯的廚師等,他們一夥為把我按在椅子上,一邊一個抓住我的雙手,有的按頭,有的摁腮幫,有的拿筷子撬牙,有的捏鼻子,用他們幾人喝剩下的茶水灌,使我窒息昏迷過去,等我緩過氣來,又把我關入死室。惡徒楊建華說:死了算自殺,死了法輪功當不得一根爛紅苕,你死了去找你們鄉政府,是他們把你送來的,又不是我到你們家來抓的你。
六、在精神病院被鎖在床上十個月
我絕食24天,已是奄奄一息,不能動彈,連聲音也沒有了。不法人員又把我送彭州市精神病院繼續折磨。在精神病院,我們被強行用鐵鏈子把腳鎖在床上十個月,血液不流通,腳背痛得發紫;被迫輸液幾個月,沒洗過臉、澡和衣服。偶爾精神病人的家屬幫我們用礦泉水瓶子裝點涼水擦眼睛和手,試想一個女人幾個月不洗臉、澡和衣服有好臭,寒冷的冬天加上鐵鏈子日夜陪伴有好冷。精神壓力、肉體摧殘導致老年功友王易英精神失常。
身體一天天再垮,而我的心一天比一天堅定。我心中只有大法,全靠大法的威力,師父的呵護,自己的毅力才堅持過來。有一天,洗腦班頭目楊建華帶著人來叫我們按手印,上面寫的甚麼不知道,我們都拒按,他們就強行按,手指像被掰斷一樣痛。打手王東說:「我看你比江姐還江姐。」
到後期,血管也看不見了,每天要扎三十至四十針才能輸上液。我的整個兩條腿腳、兩隻手臂到處在冒血,苦不堪言。後來,我一天只能輸一至兩瓶,手腫得像包子,每滴一點就像刀割一樣疼痛難忍,背像斷成兩截。多次血液流入輸液線,沒人管,我身體弱到沒力氣喊人,小便在床上又睡乾。最後一天已沒辦法輸上液,呼吸困難導致休克,沒人過問。第二天上班他們才發現我,副院長廖明芬說:我們請示610,610請示省委,明天開始插胃管。
在我呼吸都困難的情況下,我的四肢被捆在床上,鐵鏈子照鎖,省610和彭州市610以及洗腦班不法人員有幾十人到現場,有的說李永賢全家都煉法輪功,她是彭州市第一個到北京上訪的「危險分子」,有的說比江姐還頑固,有的說插不進胃管切喉管,死了也不放。不法人員們就強行按住我的頭插管,呼吸更困難了,口水順臉流到衣服上濕一片,這是深秋及近冬天,護士拉著胃管灌食時,鼻子和胃痛得我直落淚,說話都艱難,又拉血糞,痛得滿大汗,扶床暈厥,整個身體像散架一般,無法形容。而且我的頭髮脫得只剩一綽指頭粗。
約過一週,不法人員將胃管抽出時胃管都黑了,大概2002年11月9日吧,開始灌餵豬的玉米糊,直到2003年5月,又把我轉到610洗腦班繼續迫害。在洗腦班一天灌一次稀飯,一週五次。民以食為天,如果我們沒有天大的冤屈,怎麼能食物及水都不要哪?加上他們的折磨打罵,我每過一天都是非常艱難的。這次我一個人被關一間,王易英也是被關單間達半年之久,她精神失常後和我關一間。不法人員哄她吃飯就放她,她吃飯後不但不放,又把她和我分開關,在我倆分別關單間時經常遭洗腦班人員打罵。打人者有曹俊平、錢安菊等。
我心裏很清楚,活著的這一天,我也在遵循著「真善忍」的標準而做,我不會向謊言和醜惡妥協!我奄奄一息,一天昏過去幾次。洗腦班為了推卸責任,想把我送精神病院,說請最好的醫生給你檢查。醫生來了說:「打針吃藥也無效了,肌肉已嚴重萎縮了。」
我只剩皮包骨,臉黑得像鍋底,膝蓋在水泥床邊刮一條口都看見骨頭了,卻沒有一點血,像殭屍一樣,只有一口氣。因有個功友從洗腦班回去就死了,他們說:你也活不了,送精神病院去。
從精神病院,我被送回娘家,當時手腳僵硬,生活不能自理。在家人的精心照料下,這條命撿回來了,至今身體還沒有完全康復,頭髮又長出來了,但滿頭白發了,臉由黑轉為青黃,兩隻腳板還沒有知覺。在我被迫害期間,我孩子遭受的打擊很大,經濟壓力迫使她失學,去打工維持生活,現在十七歲的她還要承擔我的生活費。
作為一名被迫害的倖存者,我懇請法官、律師及所有善良的人,為我和仍在承受無名苦難的數千萬法輪功學員伸張正義,讓人權、信仰不再被專制者踐踏蹂躪,讓無辜者不再受牢獄之苦和被屠殺。今天,我把我的見證寫出來向所有的人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