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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黑嘴子勞教所和當地派出所遭受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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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10月19日】我是1998年11月得法的。修煉後,我的觀念轉變了,思想昇華了,身心淨化了,並嚴格要求自己,修心向善,心性不斷的提高,不知不覺我以前的各種疾病消失了。

1999年7.20江××為了個人的妒忌,開始利用電視、電台等所有媒體謊言中傷誹謗師父和大法。我本著自己的良知,決定走出來證實大法,說句真話,因此被非法拘留、洗腦、勞教。下面我就把邪惡之徒對我殘酷迫害揭露出來。

1999年7月20日我去省政府上訪,被當地派出所勒索200元。9月因我進京上訪被綁架到縣拘留所38天,惡警強迫家人交1000元,才肯放人。10月我因第二次進京上訪,被農安縣送到長春黑嘴子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

一、我在黑嘴子勞教所遭受的迫害

開始到四大隊,因煉功,張桂梅大隊長讓我們臉靠牆站著,用竹板挨個打腦袋,打耳光。因法輪功學員集體煉功被分下隊,我被分到二大隊,管教更是兇狠毒辣。

2000年1月份,因超長時間的體力勞動,早5點起床,一直幹活到晚上11點左右,每天幹活時間長達15-16個小時,法輪功學員們開始抗議奴工迫害。於是,管教強迫我們面壁靠牆罰站,逼迫寫保證書,不寫就電棍電,竹板打臉,不把臉打變形了都不罷休。3月份,又被非法關進來一批法輪功學員。我們是煉功人,走到哪裏都得煉功,環境是自己開創的,悟到後,第二天我們開始起來煉功。因我被多次關押,知道他們不許煉功。惡警馬天舒知道後,到管教室拿來竹板就往我的臉上左右開打,這時管教於波也來了,馬天舒對於波說:她也煉功。她倆連踢帶打,把我的臉打得腫起來。馬天舒又說:把她們都綁在床上。她們把其他法輪功學員都綁在了床上,我和另一學員因是老生,把我們倆雙手用皮帶綁在床上坐在地上吊了一天。坐下來不一會,覺得我的嘴角麻了一下,覺得發腫的臉不痛了,我問學員,我的臉還腫嗎?她說,不腫了。當時我悟到是師父替我承受了,我一定要做好。因為我還堅持煉功,到晚上惡警把我倆綁在了床上抻成「大」字型,吃喝拉尿全在床上,整個小隊停止接見,不讓洗漱,逼迫我們寫保證。我們悟到,只要我們堅定師父、堅定大法,我們會度過這一難關的。在師父的呵護下,在同修的整體配合下,我又一次感到大法的威力。邪惡之徒的目地沒有達到,無任何條件的把我們放了下來。這次迫害,我們被折磨了12天。

4月份,因小隊法輪功學員整體煉功,惡警使用了惡毒的招術,每個學員被打的,電的都非常殘忍。我想,只要有堅強的意志,就能闖過這一關。怕甚麼,有師在,有法在。惡警馬天舒問我,你為甚麼起來煉功,我說法輪大法救了我的命,馬天舒當時站了起來,拿起電棍氣勢兇兇向我的臉電來,氣極敗壞的越電越狠毒,不停的電著我的頭和臉。馬天舒這邊電,於波在那邊連踢帶打,我站不穩,直撞牆,電得上牙打下牙,身體直哆嗦。惡警的叫罵聲,電棍卡卡聲,真的像地獄一樣恐怖。我心裏求師父幫助我過電棍這一關,頭腦中想著「生無所求,死不惜留」(《無存》),當時我的身體就像金剛一樣定住了。劉連英在大隊是最邪惡的管教,也拿電棍來電我,兩根電棍同時電,馬天舒累得不行了,劉連英和於波兩根電棍同時電我腦袋、脖子、臉、乳房、腋下、全身手腳都電遍了,一根電棍沒電了。這時我的嘴也合不上了、流著血水,淌著眼淚,滿臉大黃水泡,臉腫得面目皆非。可我沒有一點疼痛感覺,惡警們一直不停電我到管教下班時間。

這時張大隊長回來,走到走廊說:啥味?當時室裏室外都是燒焦的皮肉氣味,張看到把我電得這樣,把我留到值班室那裏,等其他的法輪功學員吃飯回來,才讓我回到寢室,學員們看我的臉電得變形了,哭了。第二天,惡警馬天舒、於波上班把我叫到管教室,讓我寫「出現任何事,後果與她們沒有關係」,我沒有配合她們。張大隊長上班叫我到管教室,不一會兒,廉光日和岳軍兩個科長來了,問我臉怎麼了,劉連英邪惡的說「愛滋病」,說完他們還哄堂大笑。當時任楓大隊長站在我身邊咆哮,不讓我說話。隊裏的法輪功學員看到我都認不出來了,大部份學員開始絕食抗議,寫上訪信,要人權。邪惡之徒為了封鎖消息,整個大隊停止接見,吃飯不讓下樓,打回來吃,怕她們的邪惡行為曝光。

事過四、五天,法輪功學員看到靜科長來檢查,告訴我,我從室內闖出來,她問我怎麼了,我說電棍電的,她不相信,當時王委(刑事犯)說,是電的。我說要見范所長,讓靜科長傳個話。晚上范所長來了,我向范所長說明我挨電的情況。范說:所裏規定不讓煉功,煉功就電你,我們穿著××黨的衣,掙著××黨的錢,煉就電你。我說:信仰自由是公民的權利,並向她講真象,講我修煉後的身心變化。

二、我被當地派出所迫害 流離失所

2001年9月末,我和兩個同修出去講真象,被惡人舉報,當時另一個同修走脫,我們倆被惡警綁架到派出所。張亞明惡警審問我,問那人是誰?傳單從哪裏來的?我不回答他們,心裏發正念清除他們背後的邪惡因素,靜下心來找自己,心想,我即使有漏,我也不承認對我的迫害,我做的是最偉大的、最神聖的事,是在救度被謊言矇蔽的眾生,誰也不配干擾。

他們開始不擇手段的迫害我,打耳光強行逼迫我說走脫的那個學員。惡警張亞明說:你不說,看誰能整過誰。他就叫王大胖子、李盡昌等三個惡警把我按在桌子上,強行把我的雙手背過去扣上(背寶劍),還用四個啤酒瓶子撐住。張說,把她腰帶拽下來。我就想:這是人的行為,對神是不起作用的。開始向他們講真象,發正念。我一點痛的感覺沒有,不管邪惡之徒怎麼囂張,我不出賣大法弟子。後來一人說把我的手銬打開,王說:你真是當代劉胡蘭。他們把我扣到暖氣管子上坐了一宿。

第二天,張、王兩人用偽善來審問我,我識破他們的險惡用心,不回答他們的問話。王明章、姜興州兩惡警拿手銬腳鐐扣我,我不配合他們,王明章連打帶罵強行把我扣上。中午,他們個個喝得醉醺醺的,把我帶到一個小房間,他們開始瘋狂的打我,連踢帶打污言穢語,毫無人性的把我打倒。姜、王拽我的頭髮把我拽起來,他倆把我夾在牆角坐在椅子上,左右開弓打耳光,任萬璽邊打邊罵,狂叫著說:告訴你,對你們怎樣都行,××黨給我錢,不給我錢我也不幹。任萬璽還大叫:往她頭蓋上打,讓她暈。這時我的臉腫起來了,眼睛充血,青腫。看我睜開眼睛,張又來審問我,我只向他們講真象,其餘甚麼都不說。他們讓我簽字,我不簽。在無任何證據的情況下,他們把我送到縣看守所。

後來,我絕食抗議對我的非法迫害,在絕食第八天,惡警送我去醫院的路上正念走脫。被迫過著流離失所的生活。

參與迫害我的惡警:
農安縣楊樹林鄉派出所:趙喜超,張亞明、任萬璽、王明章、姜興州、李進昌、王大胖、曹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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