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發生在湖南省祁東縣一個鄉村的兩件綁架勒索事件。
2003年7月15日湖南省祁東縣清水村村民,法輪功學員羅光忠寫了一封自己修煉法輪功後身心受益和自己如何修煉心性、如何做好人好事、並要政府部門停止迫害法輪功,要政府部門特別是公安部門一級的人不要將精力用到來對付「只為教人心向善傳做道德高尚,只做好事,不做壞事的法輪功學員」的信寄給了祁東縣公安局政保股股長賀崢嶸,誰知,這一封信卻給羅光忠帶來了牢獄之災。7月21日,祁東縣公安局的一輛警車急駛清水塘鉛鋅礦,政保股幹警李偉一行5人一到清水塘,就叫礦部派出所戶籍民警、保衛科科長兼司法科負責人管開生到羅光忠家中強行將羅光忠帶上警車開到縣公安局。
不法公安人員在問了羅光忠的家庭情況後,問羅寄了幾封這樣的信出去,又問羅還煉不煉。羅光忠說:這麼好的功法,我當然要煉;就是殺我的頭,我也要煉。不法公安人員又問羅兒子單位的電話號碼,問完後不容分辯,將羅送往拘留所非法關押,七天後,以「擾亂社會秩序罪」下了一張無期限的刑事拘留證。
羅光忠的兒子得知情況從武漢趕回,通過與政保股交涉,替父親交了近三千元勒索罰款後,不法人員才將羅光忠放出。
2001年8月的一天,祁東縣官家咀派出所所長,副鎮長鄒祁、副書記及負責清水村包片幹部一行六人,中午到清水村一組村民鄧前松家中,強行要挾鄧前松罵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師父三句壞話,鄧前松不罵;鎮派出所所長說:「你不罵,那你就交錢」,鄧前松說沒錢;所長說不出錢,你跟我走。鄧前松知道這一夥人是甚麼事都幹得出的,被迫出去借錢。
不法人員懷疑礦內張貼的標語是鄧前松的愛人劉桂蓮貼的,並在劉家中搜到一張大法資料,問劉是哪裏來的,劉說在外面趕集不知是誰放袋子的。一位負責人惡狠狠的說:「你不說,我就一腳踢死你」。其中一人說:「你不說你就交錢」,劉說沒錢,那人說,沒錢,跟我走,就這樣一行不法人員將劉桂蓮強行帶走。
劉桂蓮的外甥得知情況後就和派出所所長交涉,最後將原打算罰款二千元減少到一千一百元,將錢交後,才將人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