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曾凡村,妻子李言秀,我們均是湖南祁東縣步雲橋鎮大法弟子。99年10月,妻子李言秀因與本鎮三十幾位同修進京和平上訪而被非法抓捕、關押。祁東步雲橋鎮政法書記鄧雲庚、鎮派出所所長鄒愛明、賀必林及幫兇陳善武竄入我家強行收取勞務費(北京往返車費)800元,因當時我沒有屈從邪惡,拒交,他們便強行開走了我家的中巴車。晚上我得知車在汽車站內,於是我與另一位同修立即把車開了回來。第二天綜治辦(即610)主任陳善武便竄入我家強行敲詐勒索我300元,妻子李言秀也被非法關押一個多月,被政保股股長賀崢嶸、李偉非法敲詐生活費、押金2800元才放人。
2000年4月步雲橋鎮政法書記肖忠及610辦主任曾祥盛企圖詆毀、污衊法輪大法。他們首先在堆積村強行逼迫大法弟子接受所謂的思想教育,第二天來到我們村,我們村三十幾位同修堅決抵制,無一人配合,肖忠一夥無空可鑽便逃之夭夭。之後他們又來到我家,對我說:「你們為甚麼不去」,我說:「我們是大法弟子,不能配合邪惡!」他說:「曾凡村、李言秀,如再去北京上訪,房子都炸掉你的。」我們一臉鎮定、神態自若,他們只好灰溜溜的走了。
2000年5月10日,步雲橋鎮政法書記肖忠、派出所所長鄒愛明、譚方其及幫兇們把我從稻田強行綁架(當時正值春插時期)。原因是:前幾天因我發放摘自《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公民有信仰自由、人身自由和上訪、言論自由之權利等複印件,給本鎮同修們要大家抵制邪惡。當時肖忠、鄒愛明一夥把我帶進派出所。我家人(爸爸、嫂嫂、妻子三人都是大法弟子,哥哥雖沒修大法但很支持)知道後立即到派出所要人。肖忠、鄒愛明卻造謠說:我散發反革命傳單。我質問他何為「反革命傳單」,反動綱領在哪裏?你們是知法犯法。鄒愛明還揚言要拘留我半個月,我說我的人生道路只有師父說了算。當時他們欲把我與匡宗華,肖文元、譚珍榮關進車子一起帶走,我家人極力拒絕、阻攔,不准司機開走。鄒愛明、賀必林、周少文、譚方其氣急敗壞,對我爸爸、哥哥、嫂嫂、妻子大打出手。鄒愛明把我爸爸從面的車上摔下來。他們用扁擔、拳腳打我的哥哥,當時圍觀的人很多,有人不服氣說:江澤民要你們這樣欺負「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的大法弟子!連司機都說:「從來沒有見過這樣的所長,像土匪一樣不講道理。」當時我與三位同修齊背師父《洪吟》中的「善惡已明」和「分明」。鄒愛明狠狠的打了譚珍榮幾個耳光,經過一番正邪較量,邪惡鄒愛明氣得目瞪口呆、喘不過氣來,最後他們把其他三位同修非法關進了拘留所,而把我拘禁在留置室。當天下午6點左右,妻子送飯給我吃時,發現留置室鐵門未鎖,她把門拉開讓我出來。就這樣我堂堂正正走了出來。
為了證實大法、救度眾生、揭露邪惡,2001年元月1日,我們與同修們再次進京和平請願,不料妻子被邪惡抓捕,非法判勞教一年。2001年元月4日,在光天化日之下,步雲橋鎮政法書記肖忠、曾祥盛、派出所惡警賀必林、幫兇曾愛明、曾凡書、李遠紅,鳥壙村書記惡人陳福元等人私闖民宅,從我家後門破門而入,強行掠奪我家稻穀1200多斤,抄走電風扇、縫衣機、煤氣灶、桌子等(至今未歸還、稻穀已變賣)。當時有一位同修出來講了句公道話,肖忠一夥便要將他推進車子裏,並威脅當場看熱鬧的圍觀者。群眾們看到後義憤填膺,一致指責肖忠一夥的惡霸行為,使邪惡的囂張氣燄有所收斂,放開了講公道話的同修。
2001年元月即農曆24日過小年,晚上惡警鄒愛明、賀必林(現已遭惡報,得了怪病)及幫兇們強行把我帶走,並非法送進拘留所,而且時間長達二個月之久。拘留期間,惡警劉正田、周佑忠、周道生對我們大法弟子施以各種酷刑,我們受盡他們的毒打與折磨,祁東縣政保股賀崢嶸還非法敲詐了我800多元錢。回家一個月不久,惡人們又將我非法拘留15天,後以所謂的「頑固不化」(即堅修法輪大法)為名,將我非法關進祁東縣看守所。當時妻子李言秀也被非法關押於此,家裏僅剩下一個10歲的小孩,無人照料。
在監獄我與同修們每天堅持學法、煉功,向監獄的人講述法輪大法的真相,不管獄警、牢頭強迫我們每天做多長時間的體力勞動,對我們進行各種打罰,甚至剝奪睡眠時間,我們仍然堅持講清真相,並告訴他們「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的道理。三個月以後在家人的多方支援下,我用正念堂堂正正的走出了看守所的大門。
被謊言桎梏下的眾多善良民眾已經了解了事實的真相,看清了江氏的本來面目,有的已決心開始修煉大法了;被淫威脅迫下的更多的國安、公安人員在覺醒,覺得一定要利用各種條件保護大法弟子,彌補過去的錯誤,抵制江集團的鎮壓。天理昭昭、法網恢恢!法正人間已為期不遠!現在全球公審江羅劉周。我誠心告誡那些仍助紂為虐的惡警、獄警、壞人們放下屠刀、回頭是岸,為自己和家人留一條後路吧!
最後請所有的父老鄉親們記住「真善忍好」「法輪大法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