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9月18號下午3點,我在家剛吃完飯,門鈴響了,我從貓眼看見一名穿制服的警察和一位穿白襯衣的男子,我沒開門,走進臥室發正念。他們又按了幾次門鈴,邊砸門邊叫,我沒做聲,他們只好下樓去了。過一會他們又上來了,來勢更兇,不停的按門鈴,並把門搖得碰碰響。我仍然不理他們,聽見門外有人說:「她是不是沒回來,明天再來。」另一個說:「她肯定跑了。」還有一個人惡狠狠地說:「不會吧,看見她剛剛回來的啊。」後來他們又灰溜溜地下去了。
晚上7:00左右他們又來了,按了幾次門鈴,見沒動靜,他們又下樓了。過了一會兒,我打開門想求人幫助,正好鄰居開門,我告訴他有人要綁架我,請他幫助,可他拒絕了。於是,我只有上樓頂,等到深夜再出去。我在樓頂上向下觀察,發現青龍小區所有出門通道均有便衣警察守在那裏,主要通道口均有汽車等在那裏,我想要出去很難。只有在樓頂上坐了一宿。我不停地背師父講的法:「一個修煉者無論在任何情況下都能放下生死之念,邪惡一定是害怕的;如果所有的學員都能做到,邪惡就會自滅。」(《去掉最後的執著》)。我不斷地請師父加持我,我絕不能被他們抓住,我要否定舊勢力的安排。
在師父的呵護下,我在樓頂上翻過了幾道鐵柵欄,然而只有一個單元開著門,其餘都鎖住。我就利用這唯一的通道下去,我到了二樓從樓梯口看見一輛轎車停在下面,裏面坐著一個人在吸煙。過了一會天下起了小雨,我想打著傘走出去,但到了一樓,發現一隻手在擺動,我明白是師父在告訴我樓梯口有人蹲坑,我又返上去了。我想找一家鄰居暫時躲一下,我鼓起勇氣敲開了一單元11號的門,出來一位大爺,我說:「樓下有人要綁架我,能不能讓我到你家躲一下。」他不同意,並說:「我去找保安。」我說:「你去找保安就是逼我跳樓。」我知道不能再拖了,於是我急速地返回樓頂,翻過幾道鐵柵欄,跳到陽台外的雨棚上。正巧對面樓頂一個人正澆花,我向他呼救,澆花人忙說:「我幫您叫警察。」我說:「就是警察要綁架我。」
這時,我就大聲講真象,喚醒了熟睡的人們,他們都站在陽台上看我,樓下過道也開始聚集人群。我用宏亮的聲音講:「我是一名法輪功修煉者,一不偷二不搶,又沒幹壞事,可是卻三番五次無故被警察抓捕,勞教、判刑,差點被他們迫害死,我孩子才三歲,愛人被他們逼著與我離婚。」我往下看,保安來了,一輛轎車停在下面,警察下車了,邊看我邊打手機,一會又一輛巡邏車停在下面,我對惡警們發正念,然後大聲喊:「還法輪大法清白」、「停止迫害法輪功」。
見惡警們神色驚慌,拼命驅趕聚集的人群,我又大聲呼籲:「大家不要走,警察今天要殺人,大家做個見證,看看他們如何殘害煉法輪功的人……」過一會又來一輛消防車,又來一輛120救護車,他們想逼我跳樓,製造自殺現場。於是在樓下地上鋪了一張氈子,消防隊員強行攀上七樓平頂,我全身都在塑料雨棚上扶著一根水管子,我大聲呼救:「我不能被他們抓,他們在逼我跳樓,希望善良的人救我,站出來支持正義,驅趕邪惡。」消防隊員幾次想跳到雨棚上抓我都未得逞。這時,大街上擠滿了人,警車也離開了,惡警也溜走了。
過了一會兒,青龍小區徐經理來在樓頂,還有小區的鄰居,他們把一根繩子給我,用勁一拉我就上到了樓頂。只見有幾個便衣警察及鄉政府工作人員,一名消防隊員拿著一根很粗的繩子來捆我,我一腳踢過去,把繩子踢開。便衣說:「送你進醫院去。」我不服從,他們又說:「送你回家。」我坐在地上不動。於是來了5-6個人把我抬回了家。便衣警察進房間後,簡單地抄了家,然後留下三個中年婦女監視我。經我向她們講真象,兩位婦女就不來了,只剩下一個姓唐的,她是鄉政府派來的。她每天來騷擾、威脅、恐嚇我,在我家隨便到處翻東西。她說:國慶節期間,如我一個人出去,警察就要在外面綁架我。他們還安排青龍小區物管科工作人員,監視我的行動並作記錄,就這樣我被他們軟禁了一個月。
10月16號上午9:00我騎單車出來,見院門三個保安及物管部徐經理站在大門口,我立刻發正念,並見到鄉政府張富明、張兵等9人走過來。我加快速度堂堂正正衝出了魔爪,又投入到正法洪流中。
上述事實充份說明,青龍鄉政府張富明等人的惡行,根據中國法律238條非法拘禁罪及245條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已構成了犯罪。他們一定要承擔其後果。迫害好人的絕沒有好下場。
青龍場派出所: 028──83516630
另外在2003年國慶節左右時期,青龍場派出所非法勞教發真象資料的一名大法弟子徐秀英(50多歲)二年,她家住二仙橋機車廠。
一年前,在2002年年底至2003年年初,青龍場派出所警署、國安局、市局、連續破壞了3、4個青龍場大法真相資料點,大部份大法弟子走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