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李被送回南票拘留所,因堅持煉功被管教王立新拿著2寸粗的塑料夾子毒打,嘴裏還說:「拿這個東西打人沒有外傷,告你都沒處告。」當時還有大法學員多個被打。1999年11月至2000年4月期間,李被非法拘留11次。被拘期間因為要學法看書被蘇鳳圭(管教)狠打耳光,當時被打得眼冒金星,臉似乎被打飛了,整個頭部都沒了感覺。為了搜查大法書,惡警何文斌拿著棍子打李光等五名大法學員,並給李光戴上了反扣,讓兩個女惡警扒光身上的衣服,翻書,還戴上腳鐐,關了禁閉。另一名法輪功學員劉全旺也被整整反扣了兩天。2000年4月13日至4月24日,因抵制迫害而絕食的大法弟子被惡警強行灌食,三天後,被送到葫蘆島市拘留所。因惡警怕李光等三名大法學員的堅定行為帶動那裏被非法關押的大法學員,就把她們三人單獨關進拘留所放雞蛋的庫房裏。
2000年4月25日,李被送到了馬三家非法勞教二年,二年到期後,因為不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不願說假話,又被非法加期二個月。於2002年2月7日被釋放,只在家呆了一天一宿,就又被南票礦務局公安處的惡警張連寶、張雨忠等二人以談話為名,把李光騙到黃甲派出所,張連寶一邊給李編寫材料,一邊告訴李光說:「現在上面下令,對於你們這些人,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殺,允許你們告,但法院都不受理。」並連夜12點多強行把李送到南票區拘留所,非法關押36天,並索要350元錢。
如今李被迫害在外,流離失所,有家不能回。在此期間,南票公安處惡警,抓住李光的家人叫他交人,不交人就拘留,無奈家人被惡徒們劫持到溝幫子、北鎮等地找人,並採取威逼,竊聽的卑鄙手段讓李的家人給其他親屬打電話,查找下落。去了幾處也沒找到,就又要拘留李的家人。家人說我也帶你們找了,沒找著我也沒辦法,你們拘留我幹啥?惡警們自知理虧,就又刁難李的家人讓他付電話費,飯費及車費,一看他確實沒錢,就叫付了一次電話費才放人走。李光家還幾次被惡警抄家,惡警搜走許多大法書籍,掛圖,錄像帶,錄音帶等,還有家裏的電視機,錄放機,錄音機,家人去要至今不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