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年聽同修說莊裏有人煉法輪功,還有煉功點……我決定去煉功點看看。第一天煉功師父就給我調整身體。第三天煉功時暈得天旋地轉的,十多分鐘就好了,回家照樣幹活、煉功。煉功一個月後,病全部好了,身體一身輕,幹甚麼都不累。經常打掃街道衛生。在上班路上,看到地上有石頭、磚塊等撿起來,別絆了行人。當小工幹活,在4層樓高的腳手架上接磚,一點兒也不暈。原來和街坊鄰居不說話,現在我主動和他們說話,消除了矛盾,鄰里之間相處和睦了。有時間我就背師父的《論語》《洪吟》經文等,用大法要求自己,按大法要求去做。一次在莊裏分地時,量好了發現別人佔了我家一米寬的一條壟。要是煉功前,我早和別人打上了,誰欺負我就不行,我決不吃這個虧。這次我想我是煉功人,不能像以前那樣做,我找大隊負責人,讓他們量量缺多少,然後再決定怎麼做。這時我想到師父的話:「常人難知修煉苦,爭爭鬥鬥當作福;修得執著無一漏,苦去甘來是真福。」量完後,大隊說給錢補上,我說我不要錢。心想:不能為這點損失和別人計較,去爭去鬥。
99年7.20江澤民迫害法輪功,沒有了煉功環境,同修們都在自己家裏煉功,我心裏很苦悶,想不通。這麼好的功法不讓煉了,不對勁兒。法輪功教人做好人,祛病健身這是誰都知道的,沒有法輪功,我全身的病不會好,我也不會由一個愛吵架的轉變成為一個為別人著想的人。我的變化就是鐵的事實,就是一個很好的例證,我要為大法說句公道話,我要為大法作證。
99年10月8號我去天安門護法,家中沒有一分錢,就借了20元,因鞋破舊,又要了一雙鞋。一心想護法,坐車就去了天安門,警察問我來幹甚麼來了?「我是學大法的,找信訪局、找江澤民說法輪大法好!」走,我帶你去信訪局,把我帶到了天安門派出所,晚上7點左右給本地公安局打電話,然後把我送到本地公安局。警察問我,我向他講真象,我原來有甚麼病,煉法輪功後都好了,我的脾氣也比原來好了……夜裏11點左右,警察又把我送到拘留所,警察審問我:「你到北京幹啥去了?」「去護法,大法好!」在拘留所被劫持了15天。第四天因堅持煉功被惡警杜××發現,她像瘋了一樣,連續搧了我十幾個嘴巴。她打我,我就背《論語》,她越打我越背,惡警越氣,把我背銬大約兩個小時,打開手銬後,胳膊、手都動不了。
公安局把我剛放出來,第二天晚上幾名惡警把我帶到派出所,有一個小屋裏把我銬了一夜零半天,不讓解手。惡警問:「煉不煉法輪功?」「煉!」然後把我送到拘留所8號女牢房,關押了二十七、八天,因堅持修煉大法被非法勞教一年半。
在勞教所不讓煉功,2000年2月8、9號我開始絕食,抵制邪惡迫害。絕食8天後被惡警發現,把我銬在床頭欄杆上,銬了7─8小時,絕食73天後,體重約五十斤左右。勞教所怕擔責任,所長把我送到醫院,檢查完,然後把我送回家,我身體被迫害得四肢無力,精神恍惚,生活不能自理,全靠家裏人照顧。愛人每天要出去幹活,為家中生活四處奔波。孩子正在上學,為了照顧我,他們身心負擔很重,生活得很累、很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