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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票市七旬老人堅持信仰 惡警篡改年齡非法勞教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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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1月16日】王文富,男,70歲,居住在遼寧北票市建設社區黨校家屬樓,退休前是北票市黨校幹部。因老先生堅持信仰「真善忍」,2001年北票市610、公安局副局長曾將其實際年齡68歲篡改為60歲非法勞教。2003年6月,因老人堅持講法輪功真象,被第6次抓捕,後非法判刑6年。

王文富家中只有老伴和一個小兒子。歷經中國社會大半個世紀的滄桑巨變,特別是「文革」那場浩劫帶來的心靈創傷,病魔纏繞的痛苦,這位善於思考的老人晚年對生命的奧秘、氣功、超自然現象發生了濃厚的興趣,訂閱了許多相關雜誌、刊物,探索、尋覓……1996年終於得遇法輪大法,身上的疾病,氣管炎、心臟病,在修煉後不久很快就痊癒了,神奇的健身功效、教人向善的法理深深吸引了他。《轉法輪》解開了他心中苦苦思索不得其解的各種迷團,明白了生命的目的和存在價值,明白了人生禍福、愛恨皆有因緣,喚醒了他內心深處對真、善、忍的追求和渴望。他要做一個好人、一個無私無我、先他後我的更好的人。他非常慶幸自己能生在大法洪傳的時代,非常珍視這萬古難求的機緣。

1999年7月,江澤民出於維護自己的私利,悍然發動了這場對信奉真、善、忍的好人的殘酷迫害,監控、抄家、罰款、綁架、關押、判刑、甚至迫害致死。摧殘了上億人的身心、拆散了數不清的幸福家庭、虐殺了上千名鮮活的生命,這是繼「文革」後的又一場民族浩劫。

王文富,這位古稀老人也未能倖免於難,99年7.20 以來,一直遭受迫害。在北票市610辦公室主任裴華的指示下,2001年6月至今工資一直全部扣發,生活陷入窘境、兒子無錢治病。街道、南山派出所幹警經常到家騷擾,逼迫他簽字、寫保證、放棄法輪大法的修煉,精神承受著巨大的壓力,生活不得安寧。

2000年1月5日,為了向政府講清法輪功真象和自己修煉後身心受益的事實,他進京上訪,途中被抓捕,送到北票市看守所關押15天。

大約是在2001年正月,南山派出所於尚文等幾人來到他家,問煉不煉?他回答說:煉,結果被非法綁架到看守所關押。連續超期羈押不放。

4月3日被非法勞教,送到朝陽西大營子教養院,到那裏才知道:北票市610、公安局副局長房振華為了教養他動了手腳,罪名「擾亂社會治安」教養3年,是強加的、是不成立的,年齡從實際上的68歲篡改為60歲是怕教養院因年齡大而拒收。造謠、誣陷、不擇手段是江氏獨裁及其追隨者迫害大法修煉者慣用的伎倆。

2001年10月末,因年紀大、身體出現異常,教養院怕擔責任,叫家人把其接回。12月中旬的某一天,南山派出所趙寶軍、姓王警察來到他家,沒有出示任何證件、履行任何手續,肆意地搜、瘋狂地翻,屋裏一片狼藉,錄音機、大法書被拿走,人又被綁架到看守所。大約20多天,不進食、出現癱瘓狀態,通知家屬領回。在這期間,北票市610辦公室主任裴華向家屬索要3000元錢被拒絕。

2003 年6月末,王文富和同修散發真象材料,被舉報,被迫流離失所近兩月,於8月15日被上園鎮派出所吳春海、任樹立綁架。這是這位70歲的老人第6次被非法抓捕。12月1日,被判刑6年送往錦州監獄。何時開庭?何由判6年?家屬不知道、當事人不清楚。

上訪有錯嗎?申訴、上訪是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修煉者上訪不是相信法律能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相信政府為民做主的體現嗎?怎麼能成為被抓捕的依據呢?說煉有罪嗎?信仰自由是憲法賦予公民的正當權益,信甚麼、不信甚麼是個人的私事,受法律保護的。如果當權小人、警察硬說有罪,只有一種解釋:那就是憲法、法律在他們頭腦中只是廢紙。散發真象資構成犯罪嗎?沒有這場殘酷地鎮壓、沒有鋪天蓋地的造謠、誣陷,能有散發資料之事嗎?沒有!如果公民的信仰自由、言論自由、申訴和上訪權利得到保護和尊重,正常渠道暢通,會有散發資料之事嗎?沒有!難道屈從暴虐、保持沉默、任其肆意踐踏就是對的嗎?

為了披上「合法」鎮壓的外衣,儘管後來出台了所謂的相關的法律條例,但條例能與國家的根本法律──憲法相矛盾嗎?先定罪後立法,這樣的所謂的「條例」合法嗎?再者說,法律實施的一個原則是以事實為依據,江澤民的胡說、電視、報刊的造謠、誣陷能成為事實嗎?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法院應在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開庭時間和地點,便於家屬和群眾參加旁聽,然而自始至終法院卻都沒有任何通知。公安局強盜式的抓人執法犯法,不出示證件,不告知理由,強行抓人,違反法律程序,犯有非法綁架罪。抄家沒有依照法律程序,強行抄家,抄完家沒有留下抄走物件的單據,犯有非法搜查非法入侵住宅罪。真正違法的、真正犯罪的恰恰是江氏獨裁及其追隨者。「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的惡毒政策,對法輪功學員「不講法律,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殺,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惡毒指令,就是它們犯罪、殘暴的真實體現。

其實,明眼的人早已清楚,這場殘酷的迫害不代表中國政府,完全是江澤民個人獨裁意志的體現,在對待法輪功問題上,公、檢、法、法律已經失去了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完全成為它滿足自己私慾、發洩內心對真、善、忍極端仇視的工具。打著法律的幌子、披上「合法」的外衣,只不過是欺騙民眾、為其殘酷的鎮壓製造合情合理的藉口而已。

歷史的大審判已經開始。江澤民及迫害法輪功的許多高官在海外許多國家被刑事起訴;教養院的一些惡警也已被海外刑事起訴;最近,『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發出了對遼寧省委書記聞世震的追查通告(LJ-00001號);我們相信至今仍死心塌地追隨江氏獨裁迫害北票市大法弟子的地方官員、街道幹部、警察最終也逃脫不了法律的正義審判。對屠殺猶太人的納粹希特勒及追隨者的追剿,是從二戰結束後才開始進行的;「文革」中的打手、革委會成員,也是在這場浩劫結束後才遭到清查;可是對迫害法輪大法修煉者的江氏獨裁及其追隨者的正義審判,卻在江氏獨裁仍然把持軍權、迫害依然殘酷進行的過程中就開始了。這足以顯示出這股正義力量的強大,足以說明這是民心所向、大勢所趨。真象大白的一天就要到了!

法輪功又叫法輪大法,以真、善、忍為修煉原則。他喚醒了人們內心深處對真、善、忍美好人性的追求,昭示了生命的真實意義,使人更加珍視生命、熱愛生活。這樣的人、這樣的群體有效地穩定了家庭、穩定了社會、促進了精神文明建設,這是有目共睹、無可爭辯的事實。江氏獨裁無視客觀事實,不相信法輪大法會如此美好,不相信會有如此眾多善良的民眾,不顧中央其他領導的反對,一意孤行地發動了這場殘酷的鎮壓。一時間,「莫須有」的罪名、造假的宣傳鋪天蓋地,死了1400人、剖腹自殺、自焚、殺親人、殺乞丐、反科學、反人類、與國外勢力勾結等等骯髒、恐怖的事件栽贓給法輪大法及其修煉者,「名譽上搞臭」,挑起不明真象人內心的仇視和憎恨。這不由得使人想起「文革」中國家主席劉少奇的悲慘遭遇,一夜之間被打成叛徒、內奸、工賊,而且「證據確鑿」。同樣的鬧劇今天又在上演著,欺騙著那些無辜的群眾,怎不令人痛心。

栽贓、誣蔑、非法抄家、綁架、罰款、開除工職、關押、判刑、酷刑折磨乃至迫害致死,僅僅是為了消滅法輪功這一修煉功法嗎?說「煉」就判刑,說「不煉」就放人,有時說「不煉」還不行,還要強迫你揭批使自己身心受益的師父和大法,達到不真、不善、不忍的效果,難道僅僅是阻止修煉人修煉嗎?對於不修煉的世人,灌輸各種謊言和欺騙,讓你遠離、憎惡法輪大法及其修煉者,背離真、善、忍;逼迫你表態、簽字;採取「株連制」,脅迫修煉人的親屬、鄰居、街道、單位等無辜的人和它們一道(彙報、監控、非法綁架等)對修煉者進行精神和肉體的摧殘。他們到底想幹甚麼?就是要人屈服於江氏的淫威、喪失人的尊嚴,認同它的假、惡、暴,就是要把人性中對真、善、忍的美好追求和嚮往從人的靈魂深處殘忍地扼殺。對人性、對人的道德和良知的趕盡殺絕,這才是江氏獨裁發動這場殘酷鎮壓的真正本質。對鎮壓的漠視就是對邪惡的縱容,就是對人類、對子孫後代的最大的不負責任。沒有了自由、沒有了真誠、善良和人的權利,這還是人嗎?這樣的社會不可怕嗎?你能說這場鎮壓與你無關嗎?呵護人的自由、權利,呵護真、善、忍,人人有責!

在這場人類走向新紀元的正與邪的較量中,當你的個人利益與真、善、忍精神發生尖銳衝突時,你選擇哪一個,站在哪一邊,這是關係到一個人是否具有人性、是否稱之為人的極其嚴肅的問題。每一個人不得不面對這一殘酷的現實,不得不做出自己的選擇,而這選擇卻決定著你生命未來的存與滅。怎能與你無關?怎能不嚴肅對待?

法輪大法修煉者的上訪、撒傳單、撒真象光盤、掛橫幅、貼標語、噴圖標語等各種形式的講真象活動,不是參與政治,不是反對政府,而是消除人們頭腦中被謊言、欺騙所形成的對法輪大法及其修煉者的憎恨和誤解,了解這場迫害的欺騙性、殘酷性及與每個人的息息相關,給人們創造一種客觀、公正判斷誰是誰非、選擇自己生命美好未來的機會。但機會不是總有的。

面對邪惡的瘋狂迫害,大法修煉者所表現出的堅貞、無畏、善良和真誠,呼喚人們內心對真、善、忍的渴望;就是要告訴人們人應該有尊嚴地活著,一身正氣,不能苟且偷生;告訴人們人應該有捍衛真理、維護正義的責任感和堅定信念;告訴人們即使面對不公、暴力,也要真誠、善良、忍讓;告訴人們根植於人靈魂深處的真、善、忍精神是打不倒的、壓不垮的。他們的壯舉和善行,給人類的道德樹立了一座嶄新的歷史豐碑,正引領著人類走向光明和美好,開創著未來人類應該有的社會環境和生存之路。雖然悲壯,但可歌可泣!法輪大法的真理之光必將清除人們心中的各種迷惑和誤解,淨化人們的心靈,永駐人間。

理智的人啊,請用心思考:在當今人類的道德急劇下滑、人類的生存環境岌岌可危的情況下,為甚麼會出現法輪大法的洪傳?他與每個人的生命息息相關。

善良的人啊,請牢牢記住法輪大法修煉者用鮮血、自由和生命捍衛的偉大真理:法輪大法好!你的生命將有一個美好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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