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亞萍是朝陽市水泥廠混凝土有限公司職工。2000年12月27日,陳亞萍去北京依法上訪,要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結果在天安門被公安綁架。2000年12月31日凌晨1─2點,陳亞萍被朝陽市雙塔公安局凌鳳街派出所指導員李波和單位保衛科長趙雲祥帶回凌鳳派出所。
剛到派出所,所長吳宏就立即審問:「你上北京了?」陳亞萍剛答應一聲「哦」,吳宏二話沒說就打了陳亞萍一個嘴巴。當時陳亞萍的丈夫張永豐也在場,吳宏又舉手要打時,被張永豐用手擋住說:「別打她!」於是吳宏向在場的其他人使了一個眼色,他們便找藉口把張永豐叫了出去。接著,吳宏就開始對陳亞萍大打出手,他用拳頭兇狠地打陳亞萍的左臉上部及左眼,邊打邊問:「說!誰通知你上北京的?」陳亞萍說:「沒人通知,是我自己想去,我就去了。」吳宏說:「不行!你的回答不行!」說話間,他繼續用拳頭猛擊陳亞萍的左眼部位,並瘋狂辱罵一些侮辱人格的話。就這樣打了無數拳後,又改打嘴巴子,而且一直不停大罵,言詞污穢難聽、不堪入耳。陳亞萍當時被他打得頭轟轟響、眼冒金星。過了一會兒,他對在場的幾個人說:「你們看,我的手已經打腫了!我打不動了,我得歇會兒。」
吳宏歇一會兒後,又開始毒打陳亞萍。他先用腳猛踹陳亞萍的左胸,後用雙手抓住頭髮,使勁往牆上撞,然後雙手掐住陳亞萍的脖子。一連幾次,陳亞萍被掐得疼痛難忍、差點暈死過去。他邊掐邊罵並惡狠狠地說:「我要掐死你!」就這樣又毒打、辱罵了一個多小時才住手。他對警察邵志民說:「(把她)銬在床上,不讓她睡覺!」當時警察邵志民、張力軍、劉大鵬,還有一個小伙子都在場,但他們對吳宏的殘暴行為似乎熟視無睹、無動於衷,好像都習以為常了。
2000年12月31日早晨,在被送往朝陽市拘留所之前,陳亞萍左眼充血水腫、呈青紫色;頭上撞起大包;左胸被踹得青紫(上面留下的腳印到拘留所後還清晰可見)。派出所上班時,陳亞萍單位的經理王愛民和司機王玉學來看陳亞萍,吳宏還笑著對王經理和王玉學說:「她的眼睛是我給打的。」
在拘留所,一姓滕的所長、姓徐的醫生和一些管教都看到了陳亞萍被打的慘狀,監號裏被關押的17個不修煉的人都很吃驚、氣憤,當時在場的有田林、許志雲、孫玉芹、林孟芬、林孟豔等人,她們都見證了這一情況。
2001年1月19日,陳亞萍已經消腫後的左眼一直視力模糊不清 ,在她的強烈要求下,自始至終,吳宏也就只給陳亞萍一次檢查的機會。那次在車上吳宏還在惡狠狠地說:「我還想打你!我敢作敢當 。」
2001年2月18日朝陽市公安局監管科長徐萬德來拘留所和法輪功學員談話,陳亞萍向他反映此事,徐萬德當時說:「我一定找吳宏談,讓他給你治眼睛。」但吳宏始終都未再露面。
在被拘留所關押期間,陳亞萍個人被派出所罰款1,600元,其單位被罰款2,000元,而從2000年1月份起,陳亞萍的工資就已經開始被停發了,一直持續到2001年6月份整整一年半的時間。
2002年2月20日,陳亞萍被非法判處勞動教養二年,送往馬三家勞教所。 由於左眼傷勢過於嚴重,在馬三家勞教所被非法關押了兩個多月後,2002年4月下旬,勞教所帶著陳亞萍去瀋陽醫科大學檢查。最終確診:因擊打過重,視網膜脫落。馬三家不想在此事上承擔任何責任,幾天後將陳亞萍釋放,但卻向其家人勒索了1,000元錢,僅給打了一張白條。
在被釋放幾天後,陳亞萍便做了手術,手術費用花去了五千多元,全部由自己承擔。
從2002年7月起,陳亞萍為了討回公道,開始了艱難的投訴,她從雙塔區公安局、政法委、檢察院、法院、人大,一直到朝陽市公安局、政法委、檢察院、法院、人大,希望各級政府部門能夠明白真象、主持公道。然而,幾年過去了,仍然毫無結果。
在今天的中國,像陳亞萍這樣慘遭酷刑迫害而又有冤難訴、上訪無門的法輪功學員何止千百家呢?
附:打人兇手吳宏,家住公安小區,40多歲,白淨面皮,中等身材,經常面帶微笑,但內心陰險毒辣,打人時都帶著笑。此人現已調任雙塔區光明街派出所所長。其妻子杜魏在雙塔區法院鑑定中心工作。
吳宏手機 13942101700
宅電:(0421)2673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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