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符合大法的方式去化解同修間發生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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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8月30日】最近我身邊兩個很好的同修之間發生一些不該出現的矛盾,或者說誤會更確切一些。同修A因為同修B的一些話,加之一段時間來自己周圍發生的一些被邪惡迫害的事情,就疑慮同修B是打入大法弟子內部搞破壞的人,並對身邊的同修說出了自己的擔心。而聽到此事的同修又對其他的同修說了此事,於是此事被傳得沸沸揚揚。同修B因為無法找到同修A並與之當面交流溝通,覺得蒙受不白之冤而一時黯然神傷。使整體的力量在一定程度上遭到削弱。

作為第三者,我與同修A和B都有過一些接觸,聽聞此事後做了進一步的了解,覺得此事還是一個誤會,但從中看到了同修的一些執著和不足之處,從而被魔鑽了空子。

記得幼時學過一則寓言:某人不見了自家的斧頭,尋遍各處未果後,便懷疑是被鄰居偷了去,於是越看越像是鄰居偷走的;數日後,當他在自家一個僻靜的角落裏重新看見了多日不見的那把斧頭後,再觀察鄰居時,卻越看越不像是偷自家斧頭的人。

其實關於「疑心」、「隨心而化」的問題,師父在法中多次講過,還舉了那個常人因懷疑手腕被割流血竟至於死的例子。在和平修煉時期,同修們都能時刻保持警醒、及時捕捉並修去自身的每一顆執著心。正法時期,出於對法負責、對同修整體負責,杜絕邪惡各種形式的干擾與破壞,保持一顆警惕的心是必要的,但是要站在法的基點上,以法的標準來衡量一切人與事,用法中修出的智慧去破除一切迷霧或迷惘,言行和解決問題的方式同樣要符合法的標準,不要流於常人中形式。

在上面的例子中,A同修因邪惡迫害而被迫流離失所,卻始終沒有弄清漏洞出在哪個環節上、到底是誰出賣了他,始終存留著疑問;在聽到B同修的一些話之後、未解其意,更加之一件偶然意外事件的觸發,便加重了對B的疑慮。如果A此時能保持冷靜理智地觀察,有理有據地去核實取證,然後再下結論,也在法上。當A用或許帶有強烈情緒的話語講給其他同修時,如果聽到此事的同修也能冷靜地對待此事,幫助A理智全面地分析、核實,也應該沒問題。但最終此事人傳人,在無非常有力的證據之前,竟至於廣泛傳播,不了解的人便以為證據確鑿,這對同修B是不公的,同時這個傳播過程也是不在法理上的,無形中造成了同修的隔閡,減弱了整體的力量,這時候高興的卻是邪惡。

B同修的一些做法也有待商榷。明慧網2003年8月23日文章《再談遍地開花做資料(詳細版)》談的已經是同修間很成熟的經驗或者是慘痛教訓後的心得了,「以前的大資料點不可避免的存在人多、設備、資金全而集中,聯繫面廣而外漏點多,工作量重而潛在心理壓力過大,知情環節臃腫、交叉聯絡的現象難以杜絕,同修相互間意見分歧大,容易產生攀比、嫉妒等心性問題,影響我們精力,內耗我們的力量,容易滋生權威意識,從而導致不理智的做法及漏洞的蔓延。」,「資料點的遍地開花雖然在一些地區開展起來了,但有些……沒做到獨立的運行,而是相互交叉聯繫、走動,有的主要協調人在接管好幾個小點。這種做法其實是不可取的,一旦其出問題,其餘小點都面臨威脅,真正做好遍地開花那應該是各自獨立的,各自相互保密,單獨作業,各自就是「站長」,自己為自己的負責範圍盡全責並主動決斷。」這裏B同修聯絡比較廣泛,聽到哪的同修有困難都想熱心幫助,這必然接觸一些本來陌生的同修,造成交叉走動。也給陌生人員的介入造成了一定的便利條件。師尊是講過同修之間協調好威力大的法(不是原話),我理解這種協調最好是同等層次之間的協調(在目前中國大陸當前環境下)。就像小粒子組成大粒子、大粒子組成更大粒子,這裏的粒子就好像各地小資料點或是局部的同修群體。協調最好是在同等層次粒子間的單鍵協調,然後再由某個粒子的協調人去負責解決本粒子內部的一些問題,這樣似乎更穩妥一些。

當然,同修們都是在破除邪惡勢力迫害的風雨中摔摔打打,逐漸地走向更加成熟和理智。因為我們還有最後一點沒有修去的人心,所以矛盾難免還會有,無論是邪惡迫害我們還是發生在同修內部。關鍵是我們要多學法,更多的同化大法,使自己的思想、言行與做事的方式越來越向大法歸正,這樣即使在出現矛盾的時候,我們也能用法中修出的智慧、用符合大法的外在形式去化解,不流於人的不好形式。只要大家都站在法的基點上,一切行為方式儘量符合大法,就沒有解決不好的矛盾,無論是從外在解決方式看還是從解決問題的效果看。

最後,我想引用師父在2003年4月20日《在大紐約地區法會的講法和解法》中的一段話「因為正法造就了三界……所以在歷史上很多宇宙大穹的高層生命就來到這兒了。……一旦圓滿回去之後啊,你們要再想見都是幾乎不可能的了,所以你們要珍惜你們的這段緣分。而且你們這些緣分都是互相交叉式地、每生每世結過不同的緣,很不容易呀。所以在做事上協調好,每個大法弟子的事都是大家的事。每個人都不要因為小小的一點事情就互相產生很大的隔閡,這都不行,要珍惜。而且在做大法的事上要配合,要配合得好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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