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法的基點產生了一點問題,這樣很容易使學法流於形式,這方面是有教訓的:一位做資料的同修,由於越做越大,歡喜心、顯示心都出來了,也沒有時間學法,其他同修多次指出她也不接受,後來礙於面子,每天學法兩個小時,是否學沒學進去也不管,反正我也學了,你們還說甚麼?完全把學法當成了形式,後來被邪惡抓捕、判刑,入獄至今。
在師父要我們做的三件事中,每一件事都很重要,一個把心放在法上的精進弟子三件事都會做好,三者之間是互相交融的。誠然,學好法的確能夠使做資料、講真象的工作做得更好,但這不等於說學法的目的就是為了做資料。我們只能抱著純淨的、同化大法的心態去學法,不能抱著解決問題的心去學。
師父講過「我們是能夠使修煉者得法成正果,也能使社會人心向善,對人類社會的安定有好處。但大法 不是為了人類社會而傳的,是為了你們修煉能夠圓滿。」(《精進要旨》)我是從這個法理中悟到這一點的,個人體會,寫出來與大家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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