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開始聽說法輪功,正是國家政府中個別人出於妒忌心開始預謀打壓法輪功的時候。1998年10月上旬一天,我們科長傳達交班會精神,特意提到上級指示:不要讓家屬煉法輪功,說他們「上訪鬧事」。我當時還一點也不了解,所以就把這個消息告訴了我的一位已退休的同事。剛好他也煉功,他告訴我法輪功是能淨化身心的好功法,不像他們說的那樣。他知道我患有多年的腰肌勞損,就建議我也煉。就這樣,我走入了大法,經過學法煉功短時間就去掉了病痛,深切體會到了大法的神奇。因此,99年7月22日獨裁者開始鎮壓後,我仍決定堅持修煉,也因此遭受了一系列的干擾、打擊和迫害。
99年5月下旬,4.25大上訪之後,單位機關黨委及本支部書記都找我談話,不准我到外面煉功。99年7月21日晚,我的一位在某公安分局工作的親戚事先得到了「上面」要對法輪功動手的消息,打電話來告訴我「明早一定不要到煉功點上煉功」。我沒有聽,第二天早上照常來到煉功點。我們剛煉一會,警車來了兩次,強行制止我們煉功,第二次還要收走橫幅,並揚言再煉就抓人。
7月22日上午,局黨委傳達鎮壓的一系列文件。下午全處機關各支部按要求搞人人「表態」、「過關」,要求「跟黨中央保持一致」。我明確表示:「我是受益者,我不放棄!」當我向局黨委說明態度時,書記和一些同事軟硬兼施地給我做工作,限我明早八點之前改變態度,否則上報上級。我當時非常苦悶、壓抑,怎麼也想不明白:這麼好的功法、這麼好的師父,為甚麼遭受這樣不合理的打壓?我自身體會到大法是真的:我的心性提高了,多年的腰肌勞損好了,不管工作多麼繁忙都精力充沛,在單位的工作表現受到領導和同事們的一致好評。我知道我修煉大法沒有錯,但迫於壓力,第二天還是違心地向領導表了態,心中無比痛苦。機關黨委指定支部書記當我的包保人,專門監督我,搞甚麼「看好自己的門、管好自己的人。」他警告我說:「你還煉呢,公安部門都跟蹤你好長時間了!」機關黨委用以往政治運動整人的方式搞甚麼「內查外調」,尋找所謂的「上下線」,還讓我揭發檢舉,我沒理他們。期間,總公司公安處內保科副科長找我做「詢問筆錄」,居民委和片警無任何手續想到我家搜查,這些都給我及家人帶來了巨大的壓力和痛苦。從此以後,我在單位及家裏處於監控之中,只要聽到甚麼風吹草動,馬上就把我找去詢問和警告。「做好法輪功人員的監控工作」成了機關黨委的一項重要日常工作。
2000年2月29日---3月2日,因我單位一位煉功人進京上訪,單位把所有煉過法輪功的人員一一「過篩子」。當問到我時,我據實告訴他們,我一直在家煉。他們非常吃驚、生氣,不讓我回家,在單位由兩人看著辦洗腦班。白天處理繁重的工作業務,晚上單位領導和同事一撥一撥地做我工作,我丈夫單位領導也打電話,一直到深夜不讓回家。他們還找來我70多歲的體弱多病的父母以「斷絕父女關係」來逼我,晚上讓丈夫、孩子來勸我。他們發簡報稱作「24小時政策攻心」。到2000年5月份,全處開展所謂的「三講」 的醜劇。又是搞洗腦、「人人過關」。機關組織部長找我談話,逼我寫違心的話。
2000年6月20日,我看到報紙上說省博物館舉辦「尊重科學、反對迷信」展覽,就利用中午休息時間去參觀。我發現展覽有大量造謠誹謗、侮辱大法的地方,就在留言簿上寫了個人煉功後身心受益的感想,結果被早就等在那裏的便衣呵斥,強令寫上單位、姓名。我一邊寫,他一邊罵,還把我拽住正、側面拍照留底案。扣留了兩個小時後,找派出所車把我送交轄區派出所。3個多小時後,片警來了,派出所副所長把我罵了一頓,片警審了一頓,晚上6點多才讓我丈夫把我接走。單位領導知道這件事之後,到派出所取證,看了我寫的「李洪志大師功德無量」時,說「你寫反動標語呀,一切後果你自負!」接著又是一週時間的洗腦班。
2000年6月29日在慶「七一」大會上,支部書記讓我坐在前排,處黨委書記在會上厲聲不點名公開批評我,要我甚麼「懸崖勒馬,否則嚴肅處理」。6月30日下午,以我丈夫單位領導找我談話為名,把我騙到單位,到晚上七點看我還不改變,讓早已準備好的公安處將我帶走,當晚送到看守所,開票子說拘留15天。到第15天時,單位公安處行偵科長來提審,不說明任何原因將治安拘留改為刑事拘留,又多關了半個多月,到7月31日才放人。期間,總公司紀檢委來了兩個科長向我宣布我被開除黨籍、開除幹部隊伍。從看守所回來當天,總公司通知我被開除鐵路路籍留用察看一年;調離機關,到基層單位一工廠工班。當天不准回家,而是由工廠接走。由廠黨委、項目部、工班組成監督組,不准休雙休日,早晚兩遍往家裏打電話,還要求定期寫思想彙報。工資由每月1000元左右降為每月300元,扣了公積金、養老金之後只剩100元。我父親---原公司財務科長、副處級調研員,為我的事查閱了幾乎所有的相關法律,認為處分太重,不合理。他去總公司找紀委書記,答覆說,因我是黨員所以不給雙休日,開除路籍留用察看可能是打印錯了,以後再說,把我父親打發走。我父親將總公司的不合理處理情況寫了上訴信,告到局紀委,親自送去也沒被受理,老人含恨而歸。
2000年12月15日,我進京上訪,途經長春被抓。送回後,公安處及廠領導6人連夜審訊我,第二天把我送到看守所。單位在這期間非法搜查我家,甚至連我給兒子學習用的租借的小屋都被搜查,給丈夫和孩子的精神造成了巨大的刺激和壓力。2001年1月11日我被告知公安局非法判我勞教兩年。我絕食16天抗議。絕食期間,我與同修因為堅持煉功,管教踢我、往身上潑茶葉水、戴手銬子銬在鐵欄上,即使在碼座時也戴著手銬子。絕食第四天,惡警6個人按著我撬牙,捏鼻子,強行灌濃鹽水、玉米麵粥,並說:「渴死他們,看吃不吃!」燒得身體非常難受。此間基本不許接見,除非是利用家屬來做洗腦工作。
2001年4月11日,我被送至省勞教所。到勞教所後,一切行動都受到嚴密控制,不僅行為,包括思想。只要不背叛信仰,每天不讓出屋,長期坐小板凳,吃飯、洗漱、大小便均在屋裏,更不準學法煉功。由一名邪悟者「包夾」,專門監視一言一行,同時做洗腦。每天上、下午、晚上都有專人(2─3人、5─6人不等)被安排來做洗腦。這些被邪惡洗腦後甘當幫兇的邪悟者們按照管教和他們一起研究的方案,從各個方面來攻擊我。他們有的盜用大法中的話斷章取義地來迷惑、誤導。一邪悟者竟然對我說:「你知道你造多大業呀?這麼多人給你送飯、端屎端尿、做工作,你淨給別人找麻煩!你怎麼不為別人著想啊?」──它們迫害正法修煉者,並為此不擇手段,還要我為它們犯罪的方便著想?!從常人角度講,這個邏輯和強姦犯指責被強姦的女子「不溫柔」有甚麼區別?這種顛倒是非的強盜邏輯貫穿邪悟者的思想和言行。邪惡之徒在迫害我們,猶大們居然用奴才的想法替施害者開脫。它們不知道自己因為迫害正法修煉者在犯著天大的罪業,還想讓別人配合它們、聽它們左右。生命墮落到這個地步,真是可悲!
惡警還找在看守所共過患難的同修來用情軟化、找同監室關係比較好的邪悟者來打動、找能背法、自稱「會修、已圓滿、修得高、領你往高修」的邪悟者來散布自欺欺人的惑亂信息。在這種沒完沒了的欺騙、惑亂中,我由於有沒去掉的觀念和執著被鑽了空子,在稀裏糊塗中邪悟了。當我認識到不對時,我立即寫了「嚴正聲明」,並在裏面用可能的方式來證實法、講真相,也因此持續受到戴械具、蹲小號等身體和精神的摧殘、迫害。
2001年10月1日,在勞教所組織的聯歡會上,當看到有邪悟者表演歌頌邪惡的節目時,我站起來高聲喊道:「歷史上迫害正信的從來都沒有成功過!」我使出所有勁,嗓子都喊啞了。有一些同修也一塊喊起來,節目未能演下去,我因此被銬在二樓小號鐵椅子上,多數時間胳膊倒背,連續五晝夜不能睡覺,手、腳、腿都腫了、麻木,因腳懸著,屋裏很冷。右腿下半部份至今還有些發麻,下鐵椅子後有20多天我腿疼得睡不著覺。
到2001年11月,我又被所謂「修得高」的人迷惑、欺騙了,還在不清醒的情況下做過別人的工作。2002年5月份,當我看到了師父《北美巡迴講法》,我又一次清醒了,寫下了「嚴正聲明」。
2002年6月上旬至中旬,惡警為了給我洗腦,讓我一個人從早上5點到晚上9點在值班室反省,整整半個月時間。
2002年8月,因突然搜查,我們經文被搜走,我們集體絕食抗議。我絕食8天,到第4天時強行鼻飼,插管灌食4次。9月, 因人告密,副中隊長和男管教突然把我叫走,趁沒防備翻我褲兜,搜走經文。我絕食抗議9天,被鼻飼5次,點滴1次,每次費用還讓我們簽字,作為扣醫療費的依據,並規定「絕食加期,費用自付」。我沒有簽字。
2002年10月3日---15日,我們四個大法弟子拒絕參加奴役勞動,惡警因此不給我們吃飽。開始只給一頓早飯,量很少;後改為一頓午飯,小半盒米飯加點菜湯。每天從早到晚坐小板凳,同時派兩個邪悟者來做工作。一邪悟者自認為「修得高,已圓滿」,自比師父來管我們。他幾乎整天罵我們,攻擊、諷刺、挖苦,說我們最差。還讓另一個邪悟者給我們念一些誹謗大法的材料,我們就背《論語》。馬上男管教就進來說:「再背就用塑料條封嘴!」到10月16日上午8點,惡警把我帶到3、4樓廁所,手銬在鐵管子上28個小時。後來違心寫了「保證」後,手銬才解下來。
2002年11月3日下午召開「為十六大獻厚禮」的「強制轉化動員會」。會後晚飯前,因不背誦所規所紀,我被強行拽到地下室蹲鐵架子,晚飯沒給吃。被脫去外衣剃「鬼頭」,副大隊長指使刑事犯動手用破布團子、塑料膠條封住我的嘴。我蹲不住,就讓我坐水盒子。一男管教用電棍電我頸椎、手、臉,把我掄起來踢,而且不讓睡覺,長時間不讓大小便,打盹就拳打腳踢。惡警不光是強制我們背所規所紀,現在要我們寫「三書一揭批」,否則不予解開。教導員把我找去,說「你知不知道,你父親已經去世了!」藉此逼我妥協。我父親已於10月1日去世了,當時單位要求我參加追悼會,勞教所不同意,也不告訴我,但在這時卻拿來當迫害我的砝碼。他們的偽善、邪惡暴露無遺。一男管教問我話時我沒理他,就打了我二十多個嘴巴子。到11月5日晚10點多鐘,我在堅持了58個小時之後承受不住,被迫妥協了。後來我非常悲憤,寫下「聲明」:「三書一揭批」作廢,結果他們更加瘋狂地迫害我。讓我在4樓、2樓小號蹲鐵架子,從11月23日到11月28日、又從11月30日到12月7日,累計14晝夜。期間不僅經常拳打腳踢、不讓睡覺、長時間不讓大、小便、坐水盒子外,還用彈弓子射臉部。。12月6日還蒙住眼睛晚上在二樓頂小凳,掉下來刑事犯就掐腋下軟皮膚、踢、拳頭打、往衣服裏滴涼水。因為我寫了「聲明」,惡警不僅長時間折磨我,還給我加期一個月。在痛苦的折磨中,每天還派邪悟者來做工作,逼迫看佛教錄像。我原本很好的身體,被摧殘得兩腿僵直,走路不敢打彎,腿長時間不能下蹲,晚上全身疼得半宿睡不著覺。頭髮也大半都花白了。
2003年1月15日從這個食人魔窟出來後,回到家中,單位仍每天往家裏打電話監控。強行給我辦理退休之後,仍不解除監控,有時給我母親、我丈夫打電話詢問我的情況。我弟弟的女兒升學時,班上老師問家裏有沒有煉法輪功的,如有則退學。所以我被關押的事她父母一直不敢告訴她,怕她受影響。邪惡的江氏政治流氓在全國範圍大搞恐怖打壓,株連迫害。
整個過程中,江氏邪惡集團對我肉體的迫害、精神的迫害其實遠不止於此。家人及親屬的間接受害更難以記述。此外,經濟上也給我造成巨大損失。退休金是歷年工資總額乘以係數,由於兩年沒有工資,基數小了,退休金也少了。非法關押期間不給開支,強行下放到小工廠連生活保障金都達不到的低收入,以及看守所強行收取的罰款1370元,加到一起共計3萬元左右。
這就是我四年來由於堅持信仰真、善、忍而遭到的迫害。然而,比我更嚴重的被殘害案件每天仍在中國大陸發生,幾乎每天都有善良人在酷刑下流血、死去。
講出我的經歷,是希望全世界所有善良的人都擦亮眼睛。因為在謊言和假象的包裝下,一個江氏邪惡政治流氓集團正在對13億中國人犯罪!對全世界人民了解真相的權利犯罪!對人類的正義、尊嚴犯罪!
〔編注〕署名嚴正聲明將歸類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