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廣州天河看守所惡警摧殘虐殺大法弟子的暴行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3年7月5日】廣州天河看守所位於天河棠下上社5號大院,2000年1月,暨南大學生物系教師高獻民(男,43歲)在該看守所被野蠻灌鹽致死,此事震驚海內外。但由於中國江氏集團對法輪功的打壓政策,致使兇手至今逍遙法外。

當時,高獻民被灌的是市場上賣的袋裝食用含碘鹽,用塑料口杯裝加少量水,呈糊狀直接從口腔灌入,一次性灌入2包,即1000克,醫學上成為「食物中毒」「碘中毒」,加之粗暴、非專業強灌,灌入氣管窒息死亡。看守所所長朱××、馬××對此事負主要責任。朱某,30多歲,目光邪淫,言語動作下流,常借查倉、談話之名調戲女在押人員;馬××,態度兇惡。二人身為警官實為流氓痞子,無惡不作。高獻民被迫害之死暴露了警察長期存在的惡劣作風與醜惡。

勿看天河看守所外表裝修漂亮,環境與辦公條件甚優,但對在押人員來講並無受益,伙食極差,生活衛生條件惡劣,每監室標準只收16人,但通常為30多人,有時近40人(並非無空倉),終年不見陽光。雖有風場,但極少時間給予使用。倉內也不配備任何用品。在押人員睡在地板上,所需日用品需要在押人員出錢購買,如不出錢則要受到制裁及各種刁難,或強行扣出,每天被逼迫幹活長達13-14小時。2001年看守所還以規範化管理為名,對在押人員限制更多更苛刻,強行規定購物必須達到多少數額,即強賣,所存錢要一次性購物,且物價昂貴,物品多為假冒偽劣商品,從中牟取暴利。看守所還硬性規定每次購物要從中扣出15-30%作為「捐款」,為倉內買合用品,實被倉頭獄霸獨用。場內牆上都貼有作息表,完全為騙人之舉,為人參觀之物。每天勞動時間長、任務重,不惜違反有關規定,逼迫在押人員多幹活,從而多盈利,嚴重存在體罰、虐待等現象,如罰跪、蹲馬步、打耳光、縱容倉頭打罵人,管教親手打人,如完不成任務者被毒打,還不許喊叫、不許哭!否則加重罰。邪惡犯人被管教指定為所謂的「紀律監督員」,實為倉霸,這些人心狠手毒,不顧法律,敢做管教想做而不能做的事,得到管教的縱容。每天管教只有十幾分鐘的時間查倉,其餘時間全權交給倉頭做,倉頭擁有「特權」,恃強凌弱,胡作非為,無法無天,倉內籠罩著恐怖氣氛。許多在押人員精神已近崩潰。

天河看守所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更是非人道的、殘酷的。天河看守所非法關押過上千法輪功學員,因不背監規而被戴鐐,因絕食抗議而被「穿針戴鐐」的法輪功學員不計其數。

2002年春節期間,廣州最冷時,一女法輪功學員因不報姓名,在管教指使下,倉頭潘桂芳叫全倉每人打一桶冷水澆其身,長達一個多小時,使其直不起身來,最後其嘴唇黑紫,歹徒們怕出人命才罷手。

法輪功學員朱裕紅,26歲,音樂教師,自2000年被抓已被非法關押2年多,因為講法輪功真相,揭謊言被戴鐐、毆打、關小號,直至臀部潰爛,邪惡管教也不給治療,直至生蛆,才將她放出。

2001年9月法輪功學員朱茂娣絕食抗議,鄭鳳華縱容倉頭潘桂芳對其百般折磨,使其精神受到極大刺激。犯人潘桂芳是因巨額詐騙被捕,其家人用重金托請人找到天河看守所的楊所長(女),在楊的關照下當了倉頭。潘桂芳心狠手辣,仗著楊勢,在倉內為所欲為,欺壓他人,隨意整治人,無惡不作。2002年6月,楊弄虛作假,為潘桂芳辦理保外就醫而出看守所,逃避法律制裁。女管教鄭鳳華,34歲,不把在押人員當人看,無視法律,濫用體罰,兇惡至極,對法輪功學員尤其惡毒。如法輪功學員拒絕參加奴役勞動,則被其扣下所有衣物、日用品,有錢也不許購物,還不許其他人給予幫助,女學員例假也不給用品和換洗衣服,夏天天氣本熱,人為製造更惡劣的衛生條件。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受盡了折磨,見證了人間最底層、最黑暗的各種醜惡現象。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