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念正行講真相(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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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7月20日】

(八)大法弟子每天冒著生命危險講真相

我們這幾個人能夠順利這麼快出來在全國也不多,這麼大的案子,連北京公安部都知道,這說明一切都在師父的掌握之中,讓我們出來是讓我們繼續做真相。

有一個資料點被破壞一共抓進8個人,公安在屋裏蹲坑,一位同修被抓走關押,可憐他的妻子就在那幾天臨盆,丈夫被關進監獄。有一名同修叫荊天,是最早到北京打真相橫幅的學員,被抓後關進北京唐山看守所,每天幹很重的活,那時她妹妹和媽媽被關在龍山教養院,後來荊天絕食抗議,出來沒幾天就同妹妹、弟弟和媽媽一同又被關進監獄,現在一家4口下落不明。還有兩名同修是哥倆,因為做真相工作被非法抓捕,一年前遼寧省電視台播放新聞,判這哥倆有期徒刑,不知關押在何處。

大法弟子每天冒著生命危險講真相,在不同的崗位上做著自己應該做的事。有個同修在我臨去北京之前還有怕心,不敢做大法的事,經過一年多的風風雨雨,在極為邪惡的環境中鍛煉得非常堅定,為了大法放下了一切,放下了生死,冒著被抓被打被判刑的危險做著重要的大法工作。這位同修說我不管明天我是否被抓,是否我會如何,今天一定要做好師父要我們做的三件事。我聽後感到真不愧為大法弟子。

(九)我被綁架進派出所

過年之前,我去一位同修家辦事,可是剛一敲門,開門的卻是員警,正在抄家,我當場就被惡警給硬拽到了屋裏。屋子裏已經有5、6員警,家裏已經被他們給翻得亂七八糟,東西扔得到處都是。惡警走到我身邊,沒有出示任何證件、也沒有講任何理由,就強行對我搜身,然後就把我拽了出去,硬是給塞進了警車,送到了派出所。回憶起幾天前一連串不祥的預兆,首先做夢中我和很多人被關進一個屋裏,過兩天我家廁所堵了,緊接著鄰居家發水,而且我的臉腫起來了,嘴巴上長一個大包,電話卡是新買的,打給同修卻顯示錢不夠,種種跡象分明是不讓我出門、暫時不要跟同修聯繫,我悟到要出事了,心想這次送資料的事讓別的同修做吧!但悟到了沒做到,於是被鑽了空子、被抓進派出所。一進派出所,我藉機向所有的人講清真相,包括到派出所辦事的民眾、公安和看守我們的人。

我身上有一個傳呼,被它們給沒收了,我想不能把傳呼落到惡警的手裏,於是我要求上廁所,有一個30多歲的女人負責看著我,我到廁所裏把門關上,就把傳呼扔到了廁所裏,但是被那個監視我的女人給聽到了聲音。於是開門就往廁所裏看,當時我就拉水箱準備把傳呼機用水給沖下去,可是水箱是壞的。這時員警聽到了那個女人的喊叫聲,就都過來了把傳呼給撈了上來重新修好了。這時和我聯繫的同修的一個又一個的傳呼打了進來。

第二天因為我的傳呼機,連累了兩名同修被抓進來,那麼他們是怎麼被抓呢?原來公安接到傳呼後,就給同修回話說:「你大姊被汽車給撞了,現在昏迷不醒在某醫院裏。」而且還讓醫院的護士跟同修講話,同修信以為真,就到醫院看我,就這樣被抓了。我裝作不認識他們,不和他們說話。其中一位同修是老太太,不配合邪惡,惡警問她住址、姓名都拒絕回答,沒兩天就放回家了,另一位同修問他甚麼,就說甚麼,又說認識我。然後員警就來問我認識不認識他,我說不認識,惡警說:人家認識你,你怎麼能不認識他呢?我說:都說認識我,我就非得都認識他們嗎?結果那位同修被關進勞教所。從這件事情中看出,在任何情況下都應該做到不配合邪惡。警察應該抓壞人才對,我們做最正的事,不該無理被抓,所以只要我們正念足,邪惡自會消滅,配合邪惡等於把自己送入虎口,加重對我們的迫害。

派出所惡警開始審訊,問姓名、住址。我心想我又沒犯法,他沒資格審我,無論他問我啥都緘默不語,於是一個30歲左右的男惡警就開始對我拳打腳踢。它們三次試圖審訊我,就這樣毒打了我三次。後來分局的領導找我談話,我說:你的部下打我。它就替自己的部下掩蓋,說不可能。後來分局領導騙我,只要說出姓名住址就放人,想起家裏還有好多真相材料要送,我信以為真報了姓名。可是當我剛一說出名字,它們立刻說的話就變了,說:我們得調查調查再說。我明白自己受騙了,過後十分後悔,我怎會輕易相信那些騙徒,這不是配合邪惡了嗎?公安一次又一次地審訊,要我說出真相資料的來源,我再也不上當了,不該說的一句都沒透露。惡警欺騙被抄家的那個學員說:說出誰給你送資料等東西,我們就放你回家。她竟然信以為真,於是把甚麼事情都說了,連不該說的都說了。誰知她這麼賣力地配合,結果比我被送進市看守所還早了一天。

在審訊我期間,有一幹警來電話了,他讓朋友上這兒來,當他看到屋裏擺放了許多抄家得來的大法真相材料,他拿起來看。我心想師父不落下一個有緣人,用一切辦法讓眾生了解真相,真太慈悲了。

於是警察就到我以前被關押過的教養院調查,尤其是馬三家說我「頑固不化」。我一看它們不可能放我回去了,我就開始尋找跑的機會。可是始終沒有找著,所長值班看著我。我就借此機會向他洪法。那名警察所長曾經多次同法輪功學員打交道,他也認為法輪功的人都是好人。

(十)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被判七年徒刑

我在派出所呆了三天,白天晚上就讓我坐在屋子裏有人把守不讓我躺下睡覺。白天分局隊長等人不斷找我談話,讓我說出真相資料、橫幅是從哪裏來的,我說不知道。那個分局的隊長非常邪惡。它說:如果不抓你們法輪功我就得沒事做了,正因為能抓你們我才出了名。它們給我錄口供,開始我說不知道。說完後我悟到:我回答它們不知道那不也是接受它們問供了嗎?於是我就甚麼也不說了。接下來,問供的人就自言自語地寫:不知道,拒絕回答,不語。

惡警的筆錄只好自問自答,完畢後讓我簽字按手印,我拒絕。於是年輕惡警又掄起拳頭開始打我。當時我就問那個分局的領導,我說。你的部下當著你的面就敢打我,你還要替你的部下說甚麼?然後,一名幹警把我領到了另一個屋子裏,又換了一種口氣讓我簽字按手印。我說:你們就死了這個心吧!我不會按的,也不會簽甚麼字的。那個幹警說:你簽甚麼都行,你想寫甚麼就寫甚麼。我一下悟到我該怎麼做了,於是我拿起筆來,往筆錄的封皮上寫了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名字上寫大法弟子。幹警看後笑了,並且拿到樓下讓每一個人看這兩句話,大家都笑了,有的幹警還誇我的字寫得好。

下午,分局幹部還有所長分別找我談話,和我說:今天是你最後的機會了,如果你交代橫幅是從哪裏來的,我們就給你辦保外就醫,不給你送教養,放你回家。我說:你別問我,我怎麼會知道橫幅從哪裏來的?我甚麼也不知道。

晚上,回想起自己為甚麼被抓的起因,我悟到:做一手資料的人,任務關鍵,不應該隨便給發傳單的人送資料也不適合同和我不相關的人聯繫,這樣太容易被邪魔鑽空子。自己做事情不夠理智,有執著做事的心,所以才被抓。

第三天下午,分局的惡警在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就說我去敲了一下門,判了我7年徒刑,把我送到了市看守所。惡警把我的棉鞋給扔了,不讓我穿到裏面去。給我拿了一雙拖鞋,又把我的羽絨服等都讓派出所給拿走了。至今都沒給我。

然後,看守所的幹警把我領到了看守所的8號房,屋子不太大,卻住了30個左右的人,屋裏的人都是犯了各種罪的犯人,有一個我們法輪功的學員,是我認識的。她曾經走過一段彎路,又投入到正法中來了。我真為她高興,但畢竟她在法理上提高較慢,有些行為配合邪惡例如背監規、穿號服,還主動地幹各種活,她以為是做好人,其後果是邪惡加重迫害。我乾著急,不知道和她說甚麼,也沒有多少說話的機會,每天一有機會就教她背洪吟和短篇經文,她很認真地學很快就背下來了。

對於在這裏幹活,我是絕對不幹的,我是被非法關押,我沒犯法,我也不是犯人,我為甚麼幹活?做好人不體現這裏,這叫失去原則。

(十一)絕食抗議非法判刑

我進屋後,不讓我上地板鋪上,先讓我上廁所洗冷水澡。廁所就在屋子裏,沒有門,只是一個不太高的小台子。這時一位女犯到廁所來嘔吐,我沒有介意,可是不一會兒她又來嘔吐,我明白了,這不是說我應該繼續絕食嗎?悟到後,那名女犯再也沒有嘔吐。第二天,管教讓我穿號服,我不穿,於是就過來兩名女犯強硬地往我身上套。我看她們不注意就脫掉了。剛到看守所時,我心性不算太好,她們讓我穿號服時,心裏不算太堅決,所以才被她們穿上。第三天我的心性穩定了,有一個幹部來讓我打點滴我不去,管房的看到領導來了,於是就吩咐兩個女犯給我穿號服,我死活不穿。幹部一看就說,她不穿就不穿吧,你配合一下去打點滴。我不去,於是他就從別的號房叫了兩個女犯把我給拖到了隊長值班室給我打點滴。將我按到鐵椅上,胳膊用鐵夾固定在鐵椅扶手上,強打點滴。

回來後我躺在地鋪上,管房的老太太就開始訓斥我,於是我發正念鏟除她背後的邪惡,她就不說了。第二天她們又把我拖去打點滴,看護我打點滴的是曾接受了洗腦的,我悟到她們來看護我,是師父再一次給她機會,我一邊給她們背師父的經文,一邊給她們講「轉化」是錯的。令人吃驚的是,有的人連我背的經文都沒聽說過,我問她在家學沒學法,她說從不看師父新經文,只看《轉法輪》,看的也少。我看著她們,很著急,又跟她們講不明白,眼睜睜地看著她們邪悟我又無能為力。我為了能和她們多呆一會兒給她們講我對法的認識,所以我就沒有拔針。

(十二)女犯明白法輪功真相

這裏的大多數女犯人都很善良,只是一時犯錯,幾個女犯年紀很輕約20歲左右,都很善良可愛,十分關心我。一個女犯說她以前怎麼掩護照顧絕食的大法弟子,當時她快出去了,想找到以前認識的同修學法輪功。有的心性甚至比普通人還好,有個女犯曾待過一家教養院,當時是小頭目很有勢力,她很喜歡法輪功,掩護學員煉功,不讓其它犯人欺負學員。很多犯人關心我,主動給我被褥、內衣、內褲、生活用品等,我們相處融洽。有一個30多歲的女犯,以前是在專賣店做生意,因為做違法買賣被抓,她說沒進來前,根本不了解法輪功,聽媒體報導都是不好的,這裏結識了很多法輪功學員,現在全明白了,媒體的宣傳都是騙人的。

值得一提的是其中一個女犯人,認識了法輪功學員後學起了法輪功,而且還絕食抗議迫害,被送進一所監獄,離開之前做了一個夢,說過幾天會有五個人從這裏出去。真的沒有十幾天,我們絕食抗議的五個法輪功學員就回家了。

一天獄警送來一個同修打點滴,雖然她拼命反抗仍無濟於事,院長惡警和犯人一齊動手強迫那位法輪功學員打點滴。我當時虛弱地躺床上,不忍見那些惡人迫害同修,就坐起來拔針,嚴正地告訴他們不許這樣待她,他們怕我反抗,就住手了。後來那位同修說她在這已經待了7個多月了,曾經絕食抗議無限期關押,但禁不住偽善的幹警哄騙吃飯了。我說這一次一定要堅持到底,這次她真的表現極好。

(十三)送大北監獄灌食

在看守所呆的第九天,院長害怕因絕食抗議放回家會有影響,把我們一起送大北監管醫院。女犯架著我,把號服拿來說去醫院必須得穿號服,我死活不穿,一位男幹警看到就說:就別讓她穿了。我們5個人來到大北監管醫院,沒有女房全是男房,有幾名女犯看著我們,幹警帶我們檢查身體。當我路過男號房時,就有好多男犯都趴在鐵窗子裏看我們,我就衝他們喊:我們是煉法輪功的!我現在在絕食。他們聽後,都向我伸出大拇指。這裏的惡警都很兇,看到後就在走廊裏大聲喊:她們如果還不吃飯就把她們捆起來灌食。我們怎麼會被它們給嚇住呢?我們發正念清除大北監管醫院的邪惡因素。

這兩天,院裏從上到下都忙著回家辦年貨,她們也盼望把我們早點送走,免得值班。第二天,市委幹部和公安局長、610辦公室主任來大北監管醫院,我閉著眼睛,他們看到我們幾乎奄奄一息的樣子後走了。我們5個人中有兩個老太太,70左右,因為身體出現病態,還有一個30多的女同修也是因為身體不好,她們就晚上煉功。我很著急,因為惡警非常願意叫你煉的,因為你一煉,它們就認為肯定沒事了。它們就不害怕了。她們也認為不會出現甚麼危險。我悟到這也是配合邪惡的表現。我們應該符合常人狀態去修煉,行為表現不能太超常了。

一早上市裏領導來大北監獄參觀,來到了我們房看到我們老弱病殘的,我們兩個絕食的也是瘦得皮包骨頭,眼睛也不睜開,而且院長來給我們摸脈,說脈弱不行了。他們強制地按著我給我輸糖,有個女犯看著我,我真想拔針,但又怕連累這個女犯。後來我想這不是情嗎?邪惡就利用這個情給我打點滴。我現在不是因為害怕連累她才配合邪惡嗎?這不是站在人的基點上看問題嗎?想到這,我伸手就把針給拔了。

(十四)回家

晚上有一大隊長來我們房說那3個人表現好讓先回家,我和另一位同修因絕食「表現不好」不能放。可是就在第三天上午,突然喊我們兩個人的名字,出去後說分局來接你們回家。

從這一點上看,又說明人說了從來都不算,我們有師父管著。我們越不配合邪惡走得越快。當家人把我接回家中,和我說,前兩天分局把我們叫去了,說讓我們接你回來要交分局1萬塊錢。我家人說:人我們不要了,家裏沒有錢。等接我那天早上分局打電話過來,說他們不要錢了,趕快把人接走。並且派出一輛車,拉著我家人去接的我,然後又把我們給送回了家。可是另外4位同修的家屬,不但自己拿錢,還打車拉著惡警去接人。

分局的人在回來的途中說:春節這一段時間……。我明白了,春節這段時間一過,他們不會放過我的。因為春節這段時間我身體也恢復了,他們還會抓我回去,所以我年沒過完就離開了家,又過上了流離失所的生活。

師父在《2003年元宵節在美國西部法會解法》中有一段話:「從另一方面講,舊的勢力能幹了它們要幹的,弟子們哪,那還不是大家默認了它們所要幹的嗎?叫你去你就去,叫你寫你就寫,叫你怎麼樣你就怎麼樣,抓你判你你就無可奈何地默認。當然,是心裏有執著放不下造成的,可是越放不下被迫害得越厲害,因為操控破壞大法學員的邪惡生命看得見你的執著和執著甚麼。那些放下生死的弟子甚麼都不怕,邪惡也害怕,可是那是因為他們修得好才放下的。」

回顧我所走過的路,真是像師父告訴我們的,唯有正念正行,全盤否定舊勢力的安排,不配合邪惡,才能從魔難中闖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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