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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職員自述受迫害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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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7月15日】我是大法弟子,原安徽某縣某機關職員,1999年因堅持真善忍信仰被非法開除公職。

我自1996年中秋節後開始修煉法輪大法。自修煉後,道德得到昇華,明白了人生真諦,工作負責,待人熱誠,助人為樂,無任何不良言行,且數年間再未花一分錢醫藥費。

1999年7月,邪惡的鎮壓從天而降,大陸的大法弟子陷入了江氏操縱的中國大陸官方製造的恐怖之中,從中央到地方的電視報刊上充斥著惡意編造的誣陷誹謗大法的不實之詞。出於一個大法弟子對大法負責、對社會負責的責任感,1999年11月我和幾位大法弟子聯名上書有關部門,澄清大法被誣陷的事實,希望各級政府部門放下被別有用心的壞人製造的謊言造成的先入之見,聽聽大法弟子的心聲,正面認識大法,還大法和大法師父的清白。我們的善意舉動不但沒能打動他們,反而被他們作為迫害我們的理由,公安局一科惡警對我進行非法審訊,以不放棄修煉就開除公職相威脅,我善意向他們講,我們是在憲法賦予的權利內正當行使公民的權利,未做任何違法之事,修煉法輪大法只是強身健體昇華自己的道德。然而惡警一意執行江氏迫害政策,根本聽不進我的意見,至12月下旬,我仍拒絕放棄信仰,被非法抓進看守所,關押一個月。在這期間黨籍、公職先後被開除,後被取保候審10天,春節前又被騙至公安局再被送至看守所,方得知我被非法勞教2年。

2000年2月中旬,我被公安局一科惡警送至省勞教所,後分至九大隊一中隊。後來方知所謂的對我定勞教,是由市委市長、縣委書記、政法委書記等惡徒所決定,希望能通過對我的關押起所謂「殺一儆百」之效。

在勞教所我每天被逼迫從事十六、七個小時的超負荷勞動,每天24小時被嚴密監控,因衛生條件差而全身染上疥瘡,並被強制觀看誹謗攻擊大法的書籍及錄像。期間被逼寫了「三書」,最終我將其聲明作廢。

暗無天日的兩年牢獄,我的自由被剝奪,基本權利被虐殺,人格與尊嚴被侵犯,精神與肉體被折磨,目睹了獄卒對勞教人員的嚴刑管制,和電警棍的肉體折磨,看見了人格被扭曲,肉體與精神被摧殘的黑暗的一幕幕。

2002年元月我非法勞教期滿被釋,但被限制自由,秘密監視,電話被監聽,在單位打工至今,身份證被非法扣押、公職仍未恢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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