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自從99年7月20日後,我們就沒有了合法的煉功環境。當時真讓人不敢相信:中國到底怎麼了?當權者為甚麼要把上億的煉功群眾推向政府的對立面呢?為甚麼要這些要求做一個好人甚至比好人還要好的群體放棄做好人的權利呢?真是荒唐,難道當權者不希望自己的國家好人多嗎?在這樣的情況下,作為大法弟子我覺得應該向政府反映一下法輪功的真實情況。這樣我與另幾位同修於九九年十二月底踏上了上訪的路。我們剛到天安門還未找到信訪辦就被警察抓上了警車,當時我們只是講了句真話:我們是煉法輪功的。後來就叫當地政府把我們遣送回了當地縣看守所。就在我們被非法關押期間公安還詐取我們家屬資金5600元(包括所謂的「律師費、遣送費、取保候審費」等),與此同時還在半夜到我家中抄走了所有的大法書、錄音機和錄音帶。第一次我被非法關押了十多天後放回了家。就在我回家不多久,我愛人又被非法判了所謂的「擾亂社會治安罪」而被罰款200元。真不知他在家看書煉功擾亂了哪裏的治安?妨害了誰?何罪之有?
當2000年春節後為了告訴公安幹警大法的真實情況和大法給我們個人和家庭帶來的好處,同時也想告訴公安別毀掉大法書和錄音帶,於是在2000年2月21日我又與另幾位功友到了縣公安局去找×科長和其他幾位公安講真象。就因這樣又被非法判治安拘留15天。也不知在當今中國的公民到底還有沒有言論和上訪的自由?那次我們抗議非法拘留而絕食。絕食期間公安威脅要灌食,因我們堅強不屈,被非法關押5天後被放回了家。就在我們被非法關押期間,作為國家的執法機關卻不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並未通知我們的家屬。當時家人還認為我們失蹤了。在這段日子裏,我們的親人和我們自己的精神都受到了嚴重的打擊,人權也受到了侵犯。
在這樣一再被無端關押的情況下,為了讓更多的人了解法輪功,為了當權者不再繼續錯下去,我於2000年2月底與愛人一起又踏上了上訪的路,可結果一樣是被遣送回縣看守所。因惡警這次榨不出錢,將我愛人非法關押32天後才把他放回了家,而我卻被非法關押五十多天後被非法判勞教送入了四川省楠木寺女子勞教所。當時我們一再告訴公安,我們沒有罪,我們上訪是行使我們公民的基本權利,可公安根本聽不進去,強行把我們押送到了勞教所。
自從到了勞教所,惡警們要我們聽從他們的「幫教」--企圖要我們放棄修煉法輪功。剛開始,每天都同其他勞教人員一樣被強迫勞動十幾個小時。到了七月份惡警們就把法輪功人員集中在一個中隊進行嚴管迫害,若發現學法、煉功就要被電棍打、做下蹲、寫認識、站軍姿,而且惡警還動用護衛隊員(打手),或者不許洗澡。記得7月份持續高溫下,堅定的大法弟子們幾天都洗不上一次澡,口渴了也喝不上水。就在我們到七中隊不久後,江氏集團組織的「幫教團」來到了楠木寺進行了大面積的強化洗腦。
我是於2000年底被放回家的。回到家中也沒有安寧日子,公安經常都會來向我們所謂的「了解情況」(變相的一種監視方法)。作為合法公民的人身權利和自由受到了極大的傷害。
我們真誠希望早日把江XX及其追隨者送上法庭,讓人間正義長存,世上好人越來越多,讓我們都有一個美好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