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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學童在父親節致信深圳中級法院:還我父親孫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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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6月16日】

致深圳中級人民法院:

我叫孫婉禎,正在香港讀中學六年級,以前一直和爸爸、媽媽、祖母一起生活。但自從2002年5月17日開始,這個家庭就不再完整。我的父親──孫鐘文,因帶有法輪功真象資料過深圳,被當地國安局抓走至今未曾回家。並一直被關押在深圳市龍港區看守所內,過著非人生活。更有甚者,今年3月份在一次非公開的深圳法庭上,我父親被無理判刑4年。

今天是父親節,別的孩子都在和父親慶祝這個節日,而我和父親卻被這不公正的判決分開了,我思念、擔心我的父親,希望中國還有敢於講真話的法庭,法官把我的父親還給我。

父親被關給我和家人帶來了沉重的打擊、痛苦、擔憂和憤慨,讓我們怎樣相信大陸的法律和政府?!我並非法輪功修煉者,但我自小受到良好的家庭道德教育,懂得好壞、善惡。我知道我父親並沒做傷天害理、違背道德良心的事,他是憑著良心為公理、為正義而做;但我不明白:為甚麼一個講真話的好人要和流氓殺人犯關在一起,受同樣對待?難道現今社會真的是黑白是非不分,好人壞人不辨了嗎?!

我從小就非常愛我的父親。自古常聞:父親是家庭中最具威嚴的人,也就是十分嚴肅、嚴厲的人。然而我的父親雖然生得魁梧,為人卻溫文爾雅,忠厚善良。他對我更是無微不至,寵愛有加。小時候,我總是在父親講完幾段故事後才肯睡覺。有時說說他年輕時的趣事,有時講一些歷史人物的風雲事蹟。父親經常趁假日帶我們全家四處遊玩。每到過年,我們全家一起去看煙花,總是興高采烈地讚美一番,看著滿臉稚氣的父親,才知道他也有孩子氣的一面。

聽父親說,他從小就喜好武術和氣功,對神佛呀修煉呀很感興趣,也一直在尋找著自己喜愛的功法。他試過很多功法,拜過很多師父,但並不如意。直到1999年朋友介紹他學煉法輪功後,才真正找到了人生目標,確定了方向。法輪功真的使他身心受益。以前的偏頭痛和半身麻痺的症狀,煉功不久就消失了,從此變得一身輕,脾氣也更加溫和了。以前他和母親發生矛盾時,總是爭拗不休;可現在,他總是等母親平靜下來後,才心平氣和地跟母親講他的看法。我們的家庭變得越來越和睦,矛盾也越來越少。我更加覺得自己生活在一個幸福快樂的家庭裏。

我父親在法輪大法修煉中的受益與日俱增,而大陸政權對法輪功的打壓迫害、造謠欺世也越來越變本加厲。我父親曾告訴我:他想讓更多人知道大法好,使更多人能從真、善、忍中受益,讓更多人知道法輪功在大陸正受著迫害,尤其那些生活在謊言宣傳中的大陸同胞。

就這樣,他將法輪功真象的資料帶去深圳,在深圳羅湖大陸海關被抓,被剝奪自由和刑事犯關在一起,後又被判4年徒刑。為甚麼一個講真話的好人要受到如此對待?我父親在看守所裏生活條件很差,使用的是冷水,經常吃不飽、睡不好,蚊子也很多,身體狀況越來越差。我們一家都很擔心、很著急。而且深圳公安將我父親關押了將近一年,才進行了那個見不得人的審判。

如此對待我父親,我非常憤怒。

我們這個快樂、溫馨的家庭就這樣被拆散了,現在我和媽媽、祖母相依為命,家裏一直愁雲密布。我們那些親戚也都非常著急,祖母更常常以淚洗面,盼望兒子快點平安歸來。受打擊最大的是我母親,相依多年,突然分開,不能相見,傷心之餘,家庭生意的工作負擔全部轉到母親一人身上,這些巨大的壓力,足以令人崩潰。

還我父親!

孫鐘文的女兒
孫婉禎
2003年6月15日


編者註﹕

此信是香港法輪功學員孫鐘文的女兒在父親節寫給深圳中級人民法院的信。孫鐘文的太太說,孫的上訴,中級法院將很快就會受理,希望大家關注此事,能將孫先生儘快營救出來。孫先生的情況如下:

孫鐘文是香港永久居民,2002年5月17日在深圳羅湖海關因擁有法輪功真象資料被國家安全局非法扣查。據稱國家安全局人員在5月18日查抄他在深圳的住房時,拿走一批光碟和單張。國安局的人曾強迫孫簽署放棄修煉法輪功的保證書不果。2003年3月26日,深圳市龍崗區人民法院判孫先生四年徒刑。至此王女士一直未能獲得當局的批准探訪丈夫。在孫先生寫給孫太的最近一封信中,孫先生提到他已申請上訴。

張雨蒼先生孫鐘文先生

另,因同一情況被抓的還有張雨蒼先生,張先生也是香港永久居民,2002年5月8日在羅湖過關往深圳時因搜出攜帶法輪功真象單張及光碟而被拘留。2003年3月26日,在張雨蒼家人未收到任何通知的情況下,深圳市龍岡區人民法院宣判張雨蒼三年徒刑。家人已聘請律師為其上訴。

目前,孫和張都關押在深圳龍崗區看守所(通訊地址:深圳龍崗區黃閣坑,8號信箱。孫先生是在48號倉,張先生在31號倉)

深圳中級人民法院負責法輪功學員案件的聯繫人:王先生,86-755-83535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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