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2月以前,那裏的警察採用洗腦的方式要大法弟子背叛信仰,到2002年12月,拒絕背叛信仰的大法弟子逐漸增多。在廣東省610辦公室的統籌下,2002年12月,三水勞教所馬立明(副所長)帶頭,所教育科葉秀嘉(副科長)夥同專管大隊(三分所五大隊)的惡警一起,將拒絕背叛信仰的大法弟子轉到二分所,在那裏對大法弟子進行殘酷的迫害。大法弟子每人被單獨關押在一個房間裏,房間的牆上貼滿了罵師父、罵大法的標語,大法弟子雙手被鎖上手銬、被強制蹲在地上,下面放著師父的一張法像,有四個值班(勞教犯人)守著,連續多天不讓大法弟子睡覺。有的大法弟子被打、被電棍電擊。在非人的折磨下,多名大法弟子的頭、腳、手等部位受到不同程度的創傷。
2003年3月,廣東省610辦公室再次做出迫害活動。省610辦公室駱副主任、省司法廳陳副廳長、省勞教局陳達副局長等人前去三水勞教所指揮迫害,三水勞教所抽調惡警在二分所建立了長期的迫害基地,堅定信仰的大法弟子再一次被強制蹲在地上,連續多天不准睡覺,身心遭受折磨。
迫害還在進行。請全世界有良知、有正義感的人們前去調查,制止此等惡行,解救受迫害的大法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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