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三水勞教所簡介
廣東省有十幾家勞教所,它們是廣州槎頭所,東坑所,增城所,橫山窩所,深圳一所,深圳二所,汕頭所,湛江所,韶關所等等遍布廣東全境;統一歸廣東省勞教局管理。廣東省勞教局又隸屬於廣東省司法廳。十幾家勞教所中關押法輪功學員的有五家單位:廣東省三水市省直屬勞教所關押除廣州深圳外的男性大法學員;省婦教所關押除廣州外的女性大法學員;廣州槎頭所關押廣州市女性大法學員;深圳二所關押深圳男性大法學員;花都所關押廣州男性大法學員。
三水勞教所與省婦女教養所相鄰同在三水市(佛山地區的一個縣級市)位於廣州西三十八公里處。省婦教所位於市中心的西南鎮」荷花世界」旁邊,而三水勞教所所屬的南邊鎮寶月農場,距離西南鎮十幾公里遠,地理位置較偏僻(以防逃跑和便於追捕);三水勞教所下屬司法警察八百餘人,由三個頭目負責:主管人事的以及幹部任免及黨內事務的政委;法人代表為張所長,負責全面事務,和農場經營;負責勞教人員改造的副所長馬立鳴。全所共有四個分所十六個大隊和若干獨立中隊,如出所隊,入所隊,留醫中隊,劫持法輪功學員的所謂的直屬中隊和總所所部各科室──管理科(負責所有上萬被勞教人員的加減期、收押、釋放等具體事務,科長姓黃,是馬立鳴的得力幹將)、衛生科(下屬三水勞教所所屬醫院和駐各分所大隊)、中隊診所及其所屬醫院(分為門診部和住院部,院長姓林,東北人,很邪惡。)、警戒科(各分所警戒防止勞教人員逃跑)、生產科(負責手工業製造,生產管理等)、財務科(負責整個勞教所的資金核算,據稱勞教所每年產值上億元)、政訓科(負責幹部的考核和培訓)、教育科(負責學員,幹警的思想教育工作)。
對勞教幹警實施的法規是《勞教人民警察工作守則》,《勞教人員工作管理規定》和《司法部23號部令》其中有幾點值得一提:不得體罰或變相體罰學員,指使他人體罰和變相體罰學員;不得收受賄賂,亂收費;不得對學員進行精神和人格侮辱;此外在飲食,住宿,勞動,期限,等諸方面有詳細規定。但是,勞教所警察對法輪功學員的管理,完全違背了這些規定。
勞教幹警來源複雜,一部份是外單位調入的退伍轉業軍人,另一部份是警校等政法系統學校畢業生,他們大部份素質低下,作風懶散,心理變態,以折磨勞教人員為樂趣,並以多種惡劣手段壓榨勞教人員作為致富手段。
勞教人員來自廣東省各地,約上萬人,主要是吸毒人員和各種治安違法類人員,治安類勞教學員主要來自在東莞被抓的外來人口,以四川,湖南,河南等農村戶口居多。像18世紀購買低價勞工一樣,勞教所也要向省勞教局每人每年交納一千二百餘元。勞教所自身也營利,他們強迫勞教人員做工,每天必須完成十幾元錢的任務才行。從早上六點半一直幹到晚上九點以後,中間只有短暫時間休息、吃飯。所接的加工單是從三來一補等外貿企業轉接的,以極低的人工成本去承包來料加工,再出口。以手工業為主,如製鞋,編織手鏈,手袋,制絹花等等。
勞教所每天都給勞教人員分配任務,完不成就要電棍電擊,減期獎扣分,降低伙食標準等處罰。許多人完不成任務又不想受處分就出錢賄賂幹部,這些人被稱為「醒目仔」,可以當上犯人頭,如值班員,衛生員,民管會成員等。這些人反過來利用幹部給他們的特權壓榨、欺負底層人員。
(二) 專管中隊簡介
中隊位於3分所二大隊小院中的一棟白色的三層樓建築,二大隊住在三樓,中隊住在一樓及二樓,樓西盡頭處是幹警辦公室,一樓還有省勞教局駐所學習的幹部。
中隊成立於2001年第一季度,當時借鑑馬三家經驗,受廣東省司法廳勞教局內部指示,由所長馬立鳴負責,三水總所管理科抽調精幹警力 (許多是正規大專畢業) 組成一支管理隊伍,大約十五人左右,由洗腦專長的原一分所一大中隊長張青美(據原一分所一大其它勞教講它對法輪功學員特別狠) ,原3分所4大隊王中隊長,3 分所一大范幹事負責,專門從事法輪功學員的洗腦工作。中隊成立後陸續將原分散在各大隊的法輪功學員集中在一起,形成了一個恐怖的集中迫害環境。
截止到2001年 12 月底,中隊人數最多三百人到2002年初的八十餘人,年齡最大的 70餘歲,最小的17歲,他們來自廣東各地;其中一小部份是在廣東被非法抓捕的外地學員,不放棄修煉的法輪功學員是遭迫害的主要對像。法輪功學員幾乎是社會各個層次的精英,其中中高的文化者比例高,黨員幹部政法機關幹部不少,還有軍隊幹部。
這裏是一個邪惡的洗腦系統,是一個迫害體系。整個系統通過勞教模式運行,由出賣靈魂的叛徒成立所謂的民管會進行強制洗腦,平時小事由吸毒人員監督,大事由幹警掌握,分成四級管理:新投班管理,普通班管理,嚴管班管理和寬鬆管理。
整個程序和環節是這樣的:法輪功學員由辦案單位送到三水總所入所中隊後,首先進行三天的過渡和觀察,包括情緒緩衝,搜查身體(不准攜帶經書經文、現金等),接受勞教所管理規範──點名,排隊,上工,清潔,操練,唱歌等一整套、鎖鏈一樣的束縛。如果沒有重大異常表現一至三天後送直屬中隊,到中隊後進入新投班,由新投班長直接管理。新投班班長等人全部是叛徒。每天的生活是早上六點起床,點名,吃早餐,整理房間衛生,7點做早操,8點操練喊口號,11點吃飯,12點午休。下午座談,三個叛徒圍住一個大法弟子,叛徒的自欺欺人的謊言層出不窮,連宇宙最高特性都敢否定,無恥、狂妄、可笑、可憐,胡說甚麼不要怕形神全滅,放下怕心。實際叛徒本人怕得要命還往自己臉上貼金,無恥之極。有的直接了當的說自己很怕,受不了折磨。威脅說如果不妥協後果嚴重,關禁閉,電棍等。總之叛徒們要勾起大法學員的怕心,干擾、摧毀人的正念正信。一旦不清醒,猶大們就立刻讓寫四書:決裂書、悔過書、揭批書、保證書。
如果不座談就集體被灌輸誣蔑法輪功的材料(斷章取義地摘錄經文、經書中的句子進行狂犬吠日般的「批判」,目的是使法輪功學員懷疑大法),強制灌輸之後討論,下午5點吃飯;晚上6點回來,唱歌;7點至8點半學習疊被子,整理床鋪;然後洗澡,9點點名鎖房門睡覺,睡覺時吸毒人員整夜看守不許煉功。如果法輪功學員有抵制他們的行為,惡人就上告幹部,幹部於是威脅法輪功學員,體罰等。
新投班的特點是封閉一切消息來源,在大法學員不了解情況,立足未穩時用偽善的欺騙加恐嚇令學員上當。
如果法輪功學員寫了四書會在一個月後轉入普管班參加半天被洗腦半天勞動,為他們牟利;一些猶大甘當幹警的眼線,監視他人有無異常,並隨時向幹警彙報,幹警再視情況對其進行迫害……
二至三個月後如果法輪功學員不動搖,會被關在宿舍房裏進行嚴格管理,從早上7點開始關在房間裏坐在一個小的塑膠板凳上,必須一直坐著,活動範圍僅為4塊方磚大小的10平方分米面積,專門有吸毒類的人員看守。這樣做的目的是讓人產生空虛、寂寞感從而動搖法輪功學員,如果半年內不妥協就送到其它大隊去,進行「冷凍」被四個人24小時夾控,用時間消磨法輪功學員的意志,如果法輪功學員非常堅定就會使叛徒重新修煉,所以監獄一般就不讓其繼續留在那個環境中。
(三)精神及肉體折磨
迫害主要以精神迫害為主,以肉體折磨為輔。其特點是以殘酷的肉體折磨相威脅,進行精神折磨。它們表面對法輪功學員很客氣。但如果法輪功學員不按照他們的要求做,就要遭受肉體折磨。廣東省勞教局編寫了一本名為「不信……」的書,記載的迫害方式有十幾種之多。典型的有軟硬兼施法、親情感化法、冷凍法等。此書由教育科發給全所幹警學習,每人一冊,所有幹警參照此書來迫害法輪功學員,可見其邪惡。它們折磨法輪功學員的具體方式包括:
1.首先建立一個封閉的環境──這裏聽不到任何外界信息,只是能聽見、看見、感覺到邪惡安排的恐怖環境。例如不能自由通信,通信內容交由幹警檢閱,由幹警代郵,來信也是如此;
2.電話每人每月只打 5分鐘,有人監聽,不得正面談論法輪功,否則電話會被立即斷掉,堅定的大法學員不能打電話;
3.不能隨便看電視,只可以看中央電視台;
4.閱覽的報紙新聞內容是被控制的;
5.不能互相談論法輪功新聞;
先給法輪功學員製造一種假象環境;其次由幹警控制的叛徒對大法學員進行欺騙和恐嚇。通過欺騙手段勾起法輪功學員的執著心,動搖法輪功學員的正信。它們的言論非常可笑,連小孩子都騙不了。它們威脅法輪功學員如不妥協將會面臨無限期關押,不寫四書的沒有出路,從而藉以動搖法輪功學員的信心。它們的迫害手段還包括:利用親情來影響法輪功學員,用折磨法輪功學員的親友來威脅法輪功學員,並以邪說欺騙法輪功學員。如將法輪功學員的家人叫來,在法輪功學員面前哭鬧,下跪,故意以死相脅。如果法輪功學員不為所動,幹警就會大罵法輪功學員無情無義,六親不認並藉機體罰法輪功學員。如果法輪功學員放不下情,從而屈服,它們就暗地裏偷笑又轉化一個。
歹徒們還利用表面的軟化手段來打動法輪功學員。例如給法輪功學員搬個凳子、語氣和善,以處處為法輪功學員將來著想為幌子,談甚麼「好漢不吃眼前虧」等等,給法輪功學員稍微寬鬆一點的待遇或是改善一下伙食,多休息或多娛樂一下,但在暗中觀察。如果法輪功學員依然堅定,他們就換一副臉孔說「別敬酒不吃吃罰酒」,進而威脅並惡語相向。
歹徒們還採取長期封閉的方式,讓大法學員一個人坐在宿舍的正中間不做任何事情也不許任何人與他說話,從早上7點一直坐到晚上 9 點,吃飯也是坐在那,只有極少的時間洗澡可離開。活動範圍不超過零點五平方米,如果超過就要受處罰,一坐就是大半年,天天如此煎熬,有的屁股都長了坐瘡還在那兒坐著,大便蹲不下去扶著牆,還得在那坐著,中間還有中隊長張青美負責組織的攻堅小組 (由叛徒組成,如南海的陳向陽) 不時去試探,以語言譏諷、挖苦法輪功學員用歪理去迷惑法輪功學員,企圖勾起學員的疑心和怕心。
歹徒們還用情滲透、帶動法輪功學員。幹警常說的一句話是:「我們暫時不強迫法輪功學員轉化,但要遵守我們的規定。」但這種規定是一個又一個陷阱,例如讓法輪功學員唱歌、娛樂來淡化修煉,企圖加強法輪功學員的執著;讓法輪功學員進行體育運動,來淡化法輪功學員煉功的願望。拉法輪功學員去醫院看病,試圖來改變法輪功學員對病的認識,讓法輪功學員背 23 號部令,目的是讓法輪功學員默認這一切安排和紀律都是理應承受的,讓法輪功學員操練目的是讓法輪功學員對它們服從。總之是妄圖加強學員的執著,同時淡化學員的修煉意識,消磨學員的意志。
此外,歹徒們還對學員採取集體孤立的手段。用歪理邪說來醜化法輪功學員。
對不配合他們的學員,歹徒們採取殘酷的肉體折磨。罰站,從上午站到晚上;罰曬太陽;關禁閉,禁閉在一個四五平方米的小房間內,全身脫光,只留一條底褲睡在瓷磚上。沒有水,每天只有菜湯泡鍋巴,大便池在同一房間內,惡臭熏人,不允許洗澡,蚊子多的驚人;電棍電,從兩條 0.5 米長的高壓電棒上升到四條,六條,八條,時間持續一小時,專電敏感部位,如手心、腳心、腋下、大腿內側、脖子、頭部、臉部,有的皮膚都電焦了,電弧啪啪亂響挺唬人的;上手銬,吊起來,綁起來,或綁在床上,以懲罰法輪功學員公開煉功;如果法輪功學員絕食,他們就故意拿一支較粗的橡膠管灌食,動作野蠻粗暴。
(四)大法弟子的堅強不屈
2001年4月底大法學員集體絕食,起因是一個被嚴管的大法弟子不配合張青美,說了句,(叛徒)管不了我。張立即將其送禁閉,引起大法弟子集體絕食抗議,邪惡之徒立即被震懾住,總所手忙腳亂,絕食者被調到其他大隊,派醫護人員灌食,持續了一個多月才平息。給邪惡極大的打擊,也把正過來的環境帶到其他大隊。
下面是堅定的法輪功學員堅決抵制邪惡安排的一些例子:
揭陽市的刑培松為了不配合邪惡,不操練,不點名,不唱歌,不戴學員牌,絕食數日。廣州的曾寫過四書的李訪松,從新回到修煉隊伍,並抄送經文給被嚴管的學員,令所有嚴管的學員信心大增,不配合邪惡堅決抵制四書,李訪松被關禁閉十天,出來後自述身體精神比以前更好。
河南鄭州的徐謝恰絕食,由於在看守所遭受長期折磨,但他不配合班長指使,屢次被打,班長又上報,管教以其不戴勞教人員牌,不操練,不唱歌,長期抗改為名送禁閉。之後徐絕食兩個月,因器官功能衰竭,被送往醫院搶救。
為抵制邪惡的消磨手段,茂名人事局的黎亮組織了集體默背法活動,他們抓緊一切空餘時間默背,不受外界干擾,以法為師排除干擾。起到巨大的助師正法作用,在那裏開創了學法環境,不僅堅定了自己,還幫助了別人。
珠海的楊傑東等被嚴管的大法學員堅決抵制邪惡,曝光邪惡的迫害,不寫四書,有效地打擊了邪惡。
此外還有許多不知名的大法弟子,如二分所三大xx醫生,入所隊的張法東,兩次進三水,都有效的打擊了邪惡的囂張氣燄,堅定的維護了法。
堅定的學員幾乎每個大隊都有,他們在學員中起到了核心作用,有效地開創了環境,堅定了其他學員的正念,清除了邪惡,正了人心,其中包括幹警和其他勞教。例如:原先的管理很邪惡,在原一分所一大,以前中隊長不讓學員睡覺,幹完活深夜還要被灌輸反面材料,天亮繼續幹,連軸轉。現在這種現象沒有了。又如以往被嚴管的大法學員每天不讓活動,現在學員每天可以活動一下。以前超期關押嚴重,有超期關押半年之久,現在到期釋放的多。2001年10月份實施司法部文件規定,不得以任何藉口給大法學員加期,望廣大學員家屬立即找到當地政法機關要求釋放被其超期關押的學員。當然我們也應該看到,江澤民集團對大法學員的勞教處罰本身就是極其邪惡的、徹底違法的,我們要堅決抵制。
對幹警影響巨大;廣大幹警,包括參與了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一些中隊長、科長、所長等都知道法輪功學員是好人,是修煉者,不參與政治,但騎虎難下,知道政策不對,所以工作的熱情大大打折扣。有的幹警被學員的真誠所感動發自內心的不願意參與迫害,只是應付差事,只要不砸飯碗就不管;有的幹警被法輪大法的法理折服非常尊重大法弟子,變相保護學員,心中祝願大法早日平反。
對其它已經寫了四書的人也起到了正面作用;尤其是對於勞教人員更是影響巨大,他們因好奇被法輪功學員吸引,有許多人產生善念,有許多人明白了正邪,出所後他們也會將真相傳給周圍的人。
同時,另外空間的邪惡被大量清除,經常有天雷在三分所周圍擊打, 三分所上空有時也展現天象變化,令所有人都驚奇。
三水勞教所是江集團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典型勞教所樣本,重要環節之一。鏟除它背後的邪惡因素就會極大的打擊整個迫害體系。所以如何系統的反對迫害,鏟除邪惡是關係到整個廣東以及西南,華南諸省的正法形勢的大事。建議有條件的學員去三水近距離發正念,清除邪惡。魔難中的大法學員及親屬也不要配合任何一個環節的迫害。
同時建議所有了解三水勞教所的大法學員自發自覺提供深入細緻的信息,暴露邪惡勢力的一舉一動,細節都不要放過,如時間、地點、人物、事件處理方式及周圍反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