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末,我們開始修煉法輪功,身體一天比一天好,心情也一天比一天好,不到一年病全好了。法輪大法好是千真萬確,法輪大法是宇宙大法,是救度世人的大法,誰煉誰受益。我們夫婦二人就是受益者,堅信真善忍特性,全家大人孩子都受益,都說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全家人心情舒暢,精神愉快。
1999年4月特別從7.20以來,江澤民多次下令說對法輪功修煉者「打死算自殺,火化不問身源。」甚麼「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臭、垮、滅就是他現在的下場。我孩子也近50歲的人了,就因為修煉法輪功,被非法判處兩年徒刑,出獄後又兩次給他辦洗腦班,我們老兩口也得被警察「隨叫隨到」。人身自由被非法剝奪,被監控三年多,還有甚麼人權可言嗎?請看我們家這三年多的日子是怎麼過的。
1999年7.20那天晨煉剛開始,煉功點上「法輪大法好」的大條幅就被幾個惡警強行拿走。來我家的幾個民警把法輪功的書籍、錄像、煉功帶等強行拿走,全部沒收。將近四年,我們全家就成了他們重點監控的對像。在左鄰右舍,房前屋後,樓上樓下都安排了他們認為可靠的人和人家。所謂的群眾監督吧,去商店買日用品都有人要看個究竟,我們家掛不掛簾610辦公室都知道。他們的工作可真夠「細緻到家」了。凡是他們認為的「敏感期」,如:五一,十一,四.二五,七.二0,就都是他們的監控加強期,三年多以來一千多個日日夜夜給我全家人在精神上,甚至在經濟上都造成很大壓力和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