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過年那年,我大伯向我們介紹了《轉法輪》,我們全家就到村裏煉功點去了解。當我把《轉法輪》打開以後就愛不釋手,恨不得一下把他看完。尤其書中講到信仰問題,不講形式,只講實修,修自己那顆心,所有人都一樣,不論地位高低、年齡大小、男女等都一樣,付出多少得到多少,講得非常好,是我從未見過的好書。當時我看書時很睏,我就忍著看,睡著後醒來還看,看完後我們一家人就到煉功點學動作,之後我們全家看師父講法錄像,當時聽法時,我很睏,我堅持聽完後,頭很精神,就像《轉法輪》上講的,淨化身體。
學了功之後,我知道光做動作不算修煉人,既要修,又要煉,要從做好人做起。從學功後,我們一家人遇到矛盾時,都向內找自己的不足,也不爭論了。我下決心要最大限度地減輕我們家庭的壓力,打工養家。我坐鄰村的包工頭的運輸車,到建築隊打工,在艱苦的環境下我堅持著看書,按書上講的,「以法為師」。在建築隊,人們的矛盾很尖銳,都爭著幹輕活、偷懶。我按書中講的,工頭分給我的活,我從不挑,也不和別人爭。
在99年4.25時,我正在工地,從電視上看到電視報導,不知怎麼回事,過了一段時間我才知道是天津事件引起的。當時的報紙報導中辦、國辦負責人回答學員代表時講,國家從來沒禁止過氣功,老百姓有煉不煉功的自由,也有選擇煉哪一種功法的自由。然而從7.20開始,國家公安部門開始大規模鎮壓。我想不到,某些國家領導人如此不講信譽,不負責任。國家的法律如此不嚴肅。
在12月份,區法院招陪審員,我報名了。順利考上後,在法院開會時,法院領導說煉法輪功的不要。我看到他們為了完成政治任務,害怕失去自己工作,害怕堅持正義,在現實面前,沒有真正從法律、從道義角度上客觀地評價此事件,而是帶著不負責的心態,講的那番話。之後我一直反思,大法給我帶來了身心的健康、家庭的和睦,我明白大法是正的,當時哥哥在醫院實習,不掙錢,父親已失業,雖然家庭經濟實在困難,但我不能同流合污,最終辭去了工作,帶著法律書來到了北京。
當時是2000年2月份,差2天開人大會,我準備到最高法院狀告迫害法輪功的某些人。在天安門廣場,我沒找到法院,就去了人大常委信訪辦。當兵的讓我去永定門國務院信訪辦,因是星期天沒人上班,門口有許多申冤的,當時又過來兩位婦女,她們也是為大法申冤的,在門口有許多警察,把她們抓上車,對她們很兇。無奈,我又到人大,當時很多記者在門前,我想把材料交到人大代表的手中,但在路上警察把我帶到了公安局,之後我被本地的警察領走。
在路上警察問我是不是法輪功,我說是,之後我便對我大打出手,又把我的錢約二百多元都搜光,把我塞進小汽車的後備箱,拉到豐台區的一個賓館,那裏住著省裏各縣的警察,專門對付法輪功修煉者。當晚在賓館,他們對我上背銬,又打我、用膝蓋頂,之後又陸續抓來了三十多名本地的法輪功修煉者,逼我們在大廳裏坐著,也不讓吃飯。第二天很多人大代表經過大廳往樓上走,也沒人問。後來我們被關在一間小屋裏,市裏的一個副局長過來,照我們每個人頭臉打了一遍。我們陸續被拉回,後來把我帶到所內,在非法審問時,惡警問我還煉不煉,不煉回家,煉拘留15天。我在一拘留所被非法拘留15天。放回後我到一家企業跑業務至今。
在2002年四月份,父親母親及同村一些同修,在一起聽法,被縣公安抓走。在看守所,他們連被子也不給,罰修煉者站著,逼每人交1500元,才放回家。我家一貧如洗,湊不起錢,我拿被子送到看守所內,裏邊的人不讓送,逼我們掏200元買一床看守所的被子。後來給看守所的人送了點禮,才把被子送進去。一個月後,被迫交了2600元、吃喝送禮500多元,父母才出來。父親出來時已生命垂危,在家養了很長時間才好了起來。
感謝大法。大法時刻將我心靈的污垢洗淨,將我變成一個好人、更好的人、高尚的人。法輪大法是正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