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3月,我又準備上北京,但在火車站被抓,送進某收容所,進收容所的第二天,兩個女管教用長長的電棍電我,逼我說出姓名地址,我堅決不說,她一腳踩住我的頭,用手銬反銬在背後繼續電,電一段時間後,又噴辣椒水,辣得眼睜不開,眼水鼻涕一起流,嗆得差點窒息。我的臉和手都腫起來,一個疤一個疤的,收容所有3個房間專門非法關押大法弟子的,黑板上寫著這3個房間是「精神病房」。全所十幾個房就我們3個房間沒有自來水,不讓我們洗澡,,有一個學員被關了9個月都沒洗澡,這些學員說我沒來之前管教只給每天兩頓只有雞蛋大小的飯,後來絕食抗議後才給二兩飯。每天只供兩大半桶開水,吃和用都是它。八個人住一間小房,廁所坑和水泥床只隔20釐米,我們大便後不敢用水沖,都是用木筷子挑下去的。我來幾天後,管教還把一個瘋子放進來和我們共一室,搞得我們不得安寧。瘋子把毛毯搶去掃廁所、掃地,我們叫管教換上乾淨的毛毯,但被拒絕。後來我們絕食抗議,管教叫男區四個吸毒犯把我拖出去灌食,他用手捏住我鼻子,不讓我呼吸,差點氣絕。他們用金屬器、礦泉水瓶插進我口裏,把我的口腔搞爛。灌食過程中管教還用腳踩我肋骨部位和腳,還在狂笑。每次灌食後全身都沾上粥水,又不給我們洗澡。
絕食抗議的第14天,我們十幾個人陸陸續續被關進精神病院迫害。這個醫院很大,我們被送進最後一個區,一個大平房,收容所把在街上拉的瘋子或一些吸毒犯等都往這裏送。男女倉隔開,我們被逼和幾十個瘋子關在一起。我看見管教把手銬借給醫生用來銬我們。幾天後,醫生叫幾個男倉七個紋身的吸毒青年進到我們女倉,用鐵棍、皮鞭、金屬管、木棍毆打我們,拳打腳踢,有兩個學員被打得昏過去,其中一個還暫時失憶。我被打得幾天起不了床,翻身都困難,還有幾個都傷得很重,傷痕累累。男倉的一個學員也被殘酷折磨。後我聽這裏一個女雜工說曾有一個學員被打死,還有一個躺在醫務室起不來。醫生還逼我們寫「感謝信」(感謝院方照顧,使我們「病情好轉」)。他經常叫那些吸毒人員給精神病人打針,讓吸毒人員在醫院進出自如。我懷疑這些人已被醫生收買。有時我們向他們洪法講真相,他們叫囂可以在幾分鐘內讓我們說不出話來,還說這裏打死人不用負責任,因為這裏是精神病院,不說姓名地址就當沒身份的瘋子處理,院長知道後也不當回事。
同年10月我因發真相傳單被非法送勞教一年,期間我不配合管教,他們就「嚴管」迫害我,不准出房門,大小便在內(只有倒大便時才能出門),甚至有時不給飯我吃(有一次整整餓了我四天),有的學員要上廁所,抗議邪惡管教剝奪人權,管教就電擊學員很長時間。而「嚴管」也沒甚麼根據,事無大小就被「嚴管」,有一次我只對一法輪功學員笑了笑打聲招呼,就被「嚴管」了,邪惡管教說這是打信號,不放棄信仰的法輪功學員之間不能說話打招呼。這真的令我啼笑皆非。
邪惡管教有時唆使已背叛信仰的叛徒任意打罵法輪功學員。當我責問她們時,管教無恥地說:「我們人手不夠,我有權力這樣做。」當我說要紙和筆寫投訴信,大隊長說我沒權投意見箱。可勞教所規定賦予每個勞教人員應有的監督權。後來從吸毒大隊調來一批吸毒人員夾控我們,管教強制吸毒人員學習揭批資料,看誣蔑大法的錄像後,叫她們在我們法輪功學員面前讀「揭批」資料,如果我們不聽,不背叛師父和大法,管教就把我們拖進辦公室用電棍電。
勞教期間我因不配合邪惡,被無理延長兩個月,期滿後又因為仍然堅持信仰被當地610押回當地洗腦班非法關押一個多月。我始終不寫所謂的「保證書」,後春節前被無條件釋放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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