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真相、講清真相與活傳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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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4月9日】在正法的最後關鍵的時刻,急盼得救的生命眾多。個人以為,我們在講清真相時應充份運用大法弟子的智慧,最好能有像師父揮手之間就完成正法一樣的氣勢,只要對方願意看我們的傳單或聽我們講,我們就可以在短時間達到講清真相或抑制邪惡的效果。但是我發現在面對面、打電話,或是網路聊天等這一類與常人直接溝通的方式中,我們雖然花了很多的時間及心血對可貴的中國人講清真相,可是效果經常是很有限的,也就是說我們經常沒有得到他們的共鳴或認同,有時變成單方面的提供真相訊息而已,因此當談話結束之後,他們對我們所講的話,往往還是半信半疑,甚至是一頭霧水或不敢苟同。

為甚麼會這樣呢?講清真相有這麼難嗎?可貴的中國人真的有那麼難度化嗎?

師父說:「但這樣做舊有的一切都不會理解,但我做得到,不管理解不理解,救度要緊,破一切阻礙,力解萬難。」(《2003年元宵節在美國西部法會上解法》)大法弟子是不是也應該要像師父一樣,做到「破一切阻礙,力解萬難」,進而更全面、有效的講清真相呢?以下提出個人的看法與同修交流:

思想基點是為私、為我,就難以擺脫「講真相」的框框。

個人以為,我們如果是以「看到自己的差距與不足」、「可以去掉自己的怕心」,或者是「能夠跟上正法的進程」等等因素投入正法工作的行列,那麼基本上還是離不開一個「私」字。從法理中理解,這種思想的根源是妒嫉心和爭鬥心。那麼這種心態在具體做事時,就容易產生急躁的情緒、容易重量不重質,進而忽略了用智慧去講清真相的重要性,因此就算再苦、再累或做了再多的大法工作,可能也只是停留在「講真相」的階段而已。

反之,如果我們思想的基點是為了救渡眾生的話。我們自然就會設身處地為對方著想:要怎麼樣講才能讓他知道真相?要用甚麼方式才能讓他聽到真相以後就不再動搖、就不會在正法結束後被淘汰了?人的願望是很主要的,在這種前提下,我們就會對眾生的得救負責,也會以大法賦予我們的智慧去講清真相。

正如師父所說:「人眼中看到的東西都是不變的,可是在神的眼中看這一切是變的。」(《2003年元宵節在美國西部法會上解法》)為我、為私的思想和常人是在同一層次的,要以常人的這一個層次,去改變人心、講清真相就很難;無私無我、先他後我是佛、道、神的思想,思想層次提高以後,「一切盡在眼底了」,要講清真相、救渡眾生就容易多了。

二、沒有一條主線去貫穿,「一會兒說東,一會兒說西」,就達不到好的效果。

在講清真相過程中,當對方不理解或不願意聽時,大法弟子往往會一而再、再而三,鍥而不捨的儘量救渡那些被謊言所矇蔽的生命,可是我發現當對方願意和我們對話時,我們因為心裏沒有準備一套使人信服的說詞,就會使對方不容易理解和接受,也使得救渡眾生的事受到嚴重的阻礙。

前一段時間,我太太花了一筆錢去聽了幾場的演講,事後她認為值回票價、獲益良多,也改變了她許多固有的觀念。我們經常會發現對於自己朝夕相處的親人都很難動搖他們,那麼是甚麼力量能使一場演講就可以改變一個人呢?個人以為,演講除了提供與主題有關的資訊之外,說白了就是兩字--「說服」。演講人為了要使聽眾信服、接受他的觀點,在上台演講以前,就已經精心籌劃一篇方方面面都考慮周全、無懈可擊講稿或說詞了,也就是說他事前已經下了一番準備工夫了,所以結果才能使人改變固有的觀念,才會有人不惜金錢和時間去聽一場好的演講。

這還是說服一般人就須要花費一番心血才能夠達到目的,那麼對於長期被謊言矇蔽的可貴中國人講清真相,我們能僅僅是提供真相的訊息,而不稍加「說服」嗎?

三、從常人「似是而非、言不由衷、不講信用」的話中超脫出來。

在講清真相中還存在著一個很大的問題,就是對於對方的質疑,有時因為無法在短時間內做出適當的回應,也會使我們的努力功虧一簣。

師父說:「其實我告訴大家,你不要太重視常人說的話,很多常人是不理智的。……甚至於對他的親人、恩人說話都是似是而非、言不由衷、不講信用的,不為任何後果負責任的。所以你不要把它當回事,要救他就要叫其理智起來。」(《2003年元宵節在美國西部法會上解法》)

我在警界服務,未修煉以前在外勤單位服務時,經常會捏造一些不實的案例,嚇唬、嚇唬當事人,使他說出有利於案情偵辦方向的話來。也就是說,常人說的話不一定是真話,這時我們如果被對方的情緒或「似是而非、言不由衷、不講信用」的話所帶動,那不就像放棄主意識後,沒有一條主線去貫穿,摸不著邊際的一會兒這、一會兒那一樣嗎?

在對常人講清真相時,除了較具代表性或會阻礙他看到真相的問題,我會有事先準備一套使對方能夠「理智起來」的說法之外,其他無關緊要的問題,我的作法是一般不給予具體、正面的回答(甚至不予理會),儘量以「旁徵博引」或帶有一般性、普遍性的答覆,這樣做不但有說服力,而且可以避免另有用意人故意挑我們話中的語病,或是因為不知道如何具體、適當回答對方的問題,而影響了證實法的大事。所以對於對方的反應,我經常是給予簡短的回答後,就繼續進行「說服」了。

四、避免無意中講高了,使對方產生抵觸情緒,阻擋了他們得救的機會。

師父說:「你在講清真相中,你超越一點人的道理的時候人就接受不了,所以你們在講真相的時候,一定不能講高。……尤其是有些政府官員,你去跟他講這些,他是搞政治的,他滿腦子都是政治,根本不會相信的,那不等於是你不但沒救他還往下推了一把嗎?是不是?」(《2003年元宵節在美國西部法會上解法》)

江氏集團對大法的誣蔑、造謠與陷害,使許多的被矇蔽的百姓誤認為法輪功學員是因為癡迷、迷信,才會做出自焚、自殺及許許多多不好的事情來。如果這時我們再向他們談到講我們對高層次的認識或大法中超常的現象,對方可能就不相信了,這種心理就會形成一堵擋住他了解真相的牆,那麼就算我們提供再多的真相訊息,講得再好、再有哲理或邏輯性,對方可能也聽不進去。

個人在警界經長期觀察發現,警察因為接觸的大部份是社會的黑暗面,對人性比較不信任,平時總會不自覺的懷著職業性的疑心與戒心去看待周遭的事物。所以我們如果對他們講到佛、道、神等,他們經常就會變得不理智、態度強硬起來了,甚至好像被他抓到了甚麼把柄似的,破口大罵起來了。緊接著就陷入了「你們煉功的誰走出五行了,你們誰不在三界了」的質疑或爭論中,這樣的話,我們是不是「不但沒救他還往下推了一把」呢?

五、「講真相」與「講清真相」之間,失之毫釐、差之千里。

師父說:「大法在國際上的形勢他們看到了就會到國內去講,跟他們的親人、朋友去講,他們就是個活傳媒。」「另外一點啊,你救的那個中國人,他本身也會去說,也給他立功的機會,因為在這場迫害中人都犯了罪,都在這場迫害中推波助流了,助長了那個邪惡的氣燄,所以呢,會給他贖罪機會。他們知道真相了也會到處去講,那就是在贖罪了,所以大家儘量去做。」(《2003年元宵節在美國西部法會上解法》)

在我的工作單位裏,台面下或不適合公開談論的消息往往傳的特別快,可能一、二天就傳開來了,大概不出一、兩個禮拜就人人皆知了。同樣的,如果我們能使知道真相的人再去告訴他們的親朋好友,讓真相就像當年大法在中國大陸洪傳一樣迅速傳開來,那麼得救的生命將會是多麼的可觀啊!我想也許鎮壓早就停止了。

那麼我們要怎麼樣才能夠使對方成為「活傳媒」呢?怎麼樣才能給他有戴罪立功的機會呢?我認為前提是要其能相信我們所講的話、所提供的訊息完全是真實的,才可以達到這個目的。如果他雖然表面相信我們的話,可是心裏還有一絲絲的保留或懷疑,那麼可能也只是他一個人或親近少數幾個人得到救渡而已,無法真正達到「活傳媒」的效果。所以相同的時間,講得不好可能不但沒有救渡對方,反而推了他一把。講得好,可能今天對一個人講清真相,明天也許是二、三個人,後天五、六個人,就像一顆石頭投到水面後漣漪所產生的擴散效應一樣,一直傳播下去。

個人以為,每個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都應該問問自己:我是在「講真相」,還是在「講清真相」?

以上是個人體會,不當之處,請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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