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勞教所暴行:十根電棍同時電擊 20多天不准正常休息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3年4月25日】我是山東省大法弟子。自1997年12月開始修煉法輪功以來,我的風濕性心臟病、神經性頭痛等頑疾不治而癒。我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做個好人,從而思想境界大大提高。

自從江氏集團迫害法輪功以來,我多次遭受迫害。1999年8月,因我修煉法輪功,單位幹部在壓力下,不顧我工作成績突出,強行將我調離原工作崗位。2000年8月,我到北京上訪,被派出所無理扣押10天,期間我不放棄修煉法輪功,惡警所長擰我的脖子,擰破了,我的胳膊也被擰得青一塊紫一塊。後又被拘留15天。

2000年10月我又到北京上訪為法輪功討公道,被非法拘留15天,後又加了一個月。接著於2000年11月底,我被惡警送進洗腦班。在洗腦班期間,我因煉功被公安局副局長和一刑警毆打,並被用手銬銬了四天三夜。於2000年12月後,我被關進勞教所,非法勞教三年。2000年底在我進入勞教所前夕,一些法輪功學員因不放棄修煉法輪功被警察用電棍毆打,有些學員被用數根甚至十根電棍電擊至昏倒。

被關進勞教所後,我拒絕參加詆毀法輪功的洗腦,與三名法輪功學員被關進禁閉室一週,期間飯食被減半。2001年2月,勞教所妄圖強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不允許我們睡覺。他們連續20多天不允許我正常休息,平均每天只允許我睡一兩個小時,有時徹夜不眠。我抵制洗腦,曾被連續折磨10個小時,方式主要有:全身撓癢,包括腋下、脖子等,用頭髮絲撓耳朵內,用圓珠筆劃腳心,用板子打腳心,用拳頭毆打胸部,把馬札倒過來坐腿尖等。後來堅定的大法學員每天被強迫面壁17個小時,一動不讓動,面壁時間長達八個月之久。2001年12月底,一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我依法逐級反映這個情況,各級部門不是拖延答覆就是拒絕答覆。我絕食抗議,被強迫灌食、灌藥。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