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瀋陽大法弟子兩次被綁架折磨的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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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4月19日】我是一名大法弟子,今年33歲。1999年10月我來到北京信訪辦上訪,上訪的內容是:一、撤銷對我們師父的通緝令;二、要求還法輪大法清白;三、釋放所有被關押的大法弟子;四、給法輪功一個合法的煉功環境。

我剛走到信訪辦大門口,便被早已在那裏等候的好幾個便衣包圍住。我說:「我是大法弟子來上訪的。」他們蠻不講理的沒收了我的身份證,把我和另外幾個法輪功學員騙上出租車,車費還是我們自己拿的。一名便衣警察把我們帶到一個招待所五層樓的大會議室裏,那裏已經關押了好幾十人全是上訪的法輪功學員。

第二天我被警察轉押回,關押在瀋陽龍山教養院洗腦班。

到這不久,我們全體法輪功學員先後進行了絕食,抗議對我們不公的待遇。我們室一名女同修因絕食被姓紀的女管教用電棍電。有位63歲女同修因絕食被男犯人用酒瓶嘴撬嘴強行灌食,嘴都出血了,牙齒也出血了,有一男犯人說「我寧願受罰也不忍心灌她」。可有的男犯人還是受惡警壓力強行給她灌食。我絕食10天,被帶到醫院強行灌食,兩次下胃管每次費用近100元,剛來龍山時他們就強行收一個月600元費用。有一天管教強行讓我們上樓外跑步,我們不聽惡人指使,全體女學員就抱輪後又背誦「論語」。管教們一看不行就讓我們上樓了。

有一天我煉功被管教看見了叫到辦公室,臉被惡警政委王某使勁打了十幾下。我並沒感覺痛,後悟到是恩師在替我承受。惡警政委又讓我把雙手放在辦公桌上,他去取栓鑰匙的鐵圈,我就知道他沒安好心,故沒聽他的。這時另一位煉功的女同修被帶進辦公室,惡警政委就讓她把雙手放在辦公桌上,用栓鑰匙鐵圈用力砍在她的手指上十多下,還邪惡的問她疼不疼,然後讓我倆面壁站著。他又惡毒地去把男同修打了一頓,直到吃早飯他才讓我倆回去,站了兩小時。

還有一天,我因為煉靜功被惡警政委發現,還有另外兩名女同修。他罰我們三人面壁站著,雙手高高舉起,雙手離牆壁有一點空隙,腳尖頂著牆根站了兩小時。由於我有怕心,沒有想到應該抵制邪惡迫害就挺了下來。其他同修因煉功被迫害的事時有發生:有一男同修被電棍電的肉皮都被電個洞,他疼得撕心裂肺的慘叫聲響徹整個2層樓,我們心疼的心都揪起來了。一個50多歲男惡警還叫囂說「看你們誰還敢煉,要煉別偷摸在屋裏煉,有膽到走廊上來煉。」於是女一室的同修有16位到走廊上抱輪,惡警發現後全部罰蹲在走廊牆根下13個小時。並且在此期間每一位女同修都被分別叫到辦公室被電棍電,有的電一次、二次、三次的,有的電得嘴都腫了。有一位女同修被惡警用電棍電了她三次,嘴電腫了還往下流膿水。還有位同修被電棍電時,旁邊有個戴眼鏡的獄醫,給同修量血壓,看她能承受多少時間,多邪惡呀!

我在龍山被關了40天後,被當地派出所送到了看守所,行政拘留10天。10天後晚上被街道辦事處政法委科長和社區主任等關到洗腦班。由於我學法不深帶著執著,被強行洗腦違心妥協了,寫了保證書[注]。他們還勒索我1000元錢至今沒還。

2001年2月某日上午,我在社區發真相材料,被舉報後關押到派出所。對於這種非法關押,我開始絕食絕水抗議,並堅決不報姓名來抵制他們的進一步迫害,腦中有師父的法「無論在任何環境都不要配合邪惡的要求、命令和指使。」(《大法弟子的正念是有威力的》)他們還找來一名猶大來迷惑我。當時我頭腦中想「人就像一個容器,裝進去甚麼就是甚麼。」(《溶於法中》)所以我沒等他說兩句話,就以正念制止他,不讓他再說這些邪悟的話害人害己,讓他儘快離開這裏。他一看自己的荒唐謬論沒有市場,就走了。他們找來很多警察來認我是誰,也沒查出我是誰。他們開始強迫給我照相,我堅決抵制。他們把我按到椅子上坐著,給我背銬並抓我的頭髮給我照,我就發正念不讓他們照上。他們用盡心機套我的話,我也沒有上當。他們沒辦法就迫害我兩天兩夜不讓我睡覺。第一宿三個人看著我,一個警察干擾我睡覺。第二宿惡警教導員兇惡地把我叫到他辦公室談話,這時我正念不足起了怕心,又很睏,心態不穩,發正念也不起作用。正如師父所說:「當然了,我們在清除邪惡的時候大家要注意,抱著顯示心理、抱著常人的怕心或者是不純的念頭,都不能達到目的。」(《在加拿大法會上講法》)

兩天後惡警把我押到了瀋陽市某看守所。第二天由獄醫給我灌食。下管時,三名女犯人強按我的頭、身、腿,我心裏默念正法口訣,身子用力動,口裏說:「出血了,我要擦血。」惡醫下了四五根管,出了大量的血,管在咽喉處就是下不去。在我的正念作用下,獄醫退卻了罷手了,並說:「她是老手,一點縫不欠。」就走了。在這一過程中一名二十多歲的女犯多次用手掌打我頭部,她還小聲跟另一名女犯說:「走,給她塞廁所裏去。」她們把我帶到廁所趁我洗臉上的血跡時,打我的頭踢我的腿。她讓我哈腰洗,我沒聽她的,她還繼續打我。我終於忍無可忍大聲喊道:「打人啦,打人啦!」她在我的正念作用下不打了。由另一名女犯把我帶到監室去。第二天,我又被叫出去,警察隊長開始偽善地拿麵條叫我吃,我不吃。昨天打我的那個女犯今天又打了我一巴掌,並用手扒我牙齒想灌我,我緊緊閉著牙齒不欠縫,牙都被她扒疼了。他們一看這招不行,又給我銬在老虎凳裏打點滴。在看守所待了四五天後,他們看我身體虛弱打晃兒,就把我和另外兩名女同修一起關進醫院。在那裏我仍然絕食絕水,他們就給我打點滴。這期間我尿血便血,還檢查出心臟病、高血壓。到後期醫院怕出事擔責任,多次打電話傳真叫辦案單位接我回去。我家人知道我在這裏後,到辦案單位要求放人。我在絕食絕水26天後,才被釋放,我家人把我接回家。

回家後,居委會多次上我家干擾,兩天後我回娘家休養身體,他們仍舊監視我並監聽電話,還把上我家看望我的同修抓走。另一同修機靈走脫,但慌忙中把兩大包真相材料落在我家,派出所警察要把我也抓走,我說我剛絕食出來走不動,他們就把我修煉的媽媽和不修煉的弟弟帶走,用他們威脅我說出同修。我用正念抵制說「不知道,怎麼說。」由於我非常堅信師父堅信大法並發正念,他們把我家人放回來了。我怕連累娘家人當天就回自己家了。可他們繼續打擾監視我,一次,五六名警察來到我家,要給我做筆錄勞教我。我心發正念,沒配合他們,他們就走了。

我丈夫也是修煉人,並多次被社區書記干擾。我倆看真是無法安寧在家待了,為了避免不必要的迫害,為了我們一家人能生活團聚在一起,我們就一起帶著年近三歲的女兒離開了溫暖的家,從此過上了流離失所的日子。

[編注]署名嚴正聲明將歸類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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