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7月20日江犯開始瘋狂迫害法輪大法,我因身心受益,要為大法說句公道話,隔天21日我與兩位同修結伴去省委上訪,省委大門外有近萬名學員,然而接待我們的不是政府官員而是警察,他們驅逐我們,我們不走要向政府說明,警察就把我們分段隔開、包圍,連踢帶打地往警車裏拽,我見到一個同修被拽著兩上肢,腳著地拖了20多米上警車,我也被強行押進警車,送至市中心露天體育場,在那裏曝曬了一天,沒吃沒喝,逐個登記單位和住址。晚上回到家,不得其解,善良的百姓按「真、善、忍」修煉,做道德高尚的人,哪裏有錯?政府為啥要這樣?
22日我再次上訪,得到的同樣是警察以武力將我送至市郊的體育場,又是沒吃沒喝一天,傍晚被送至公安分局訓話,告知不許因法輪功上訪,否則拘留。就這樣一夜之間,從1992年開始傳播,在全國已有上億群眾修煉的法輪大法,失去了正常的煉功場地,人民失去了按真善忍做好人的權利。全國媒體在各公共場所栽贓污陷、造謠誹謗,一片白色恐怖籠罩在全國各地。
10月11日我和妹妹共四人到了北京國家信訪局,還沒等我們走進信訪局大門,便被五、六個人包圍,問我們是不是煉法輪功的?到底來幹啥的?我們說是來上訪的,他們便不由分說地把們四人隔開推上車,拉到省駐京辦事處地下室,原來那些人都是便衣公安,到那裏已有許多大法弟子被關押。他們讓我蹲著,不蹲就打,一大個子打手用裝有書的背包猛擊我的頭部,我被搜身,背兜被倒空,衛生紙捲都被拆散,他們的行徑如強盜一般。我和妹妹被銬著,妹妹因講真相而被踢倒在地,我被拽至一公安跟前,他翹著二郎腿,腳在我的臉前晃,口出髒話,對我謾罵。每天晚上他們吃喝完了,就拿我們尋開心,用各種方法折磨,背吊、蹲馬步等,男學員被打的更慘。有對新婚夫婦,當惡警折磨丈夫時,把妻子叫去,讓她聽慘叫聲,還問妻子有何感受。
10月13日我被押至大南收容所,已有40多名同修被關押在此,我時常被提審,要求寫保證不進京上訪,不然就判拘留,同時還利用親人家屬來動搖我,70多歲的老母親就被從200多里遠的外市叫來勸我,看著年邁老淚縱橫的母親,我的心都碎了,我安慰老母、丈夫、哥哥,告訴家人我沒有錯,我所做的都是合法的,違法的是迫害善良的政治流氓獨裁者。
10月24日因我拒絕寫保證,被非法判拘留7天,妹妹被非法拘至2000年1月,據丈夫講因單位和家屬通融才少判了,花了近兩萬人民幣,到期後單位公安、領導把我接至單位繼續洗腦,公司黨委要我交代認識,我拒絕了他們,從此失去了工作。
回到家裏第二天派出所高姓片警、街道主任到我家談認識寫保證,我依法講理:「上訪是人民的權力,信仰甚麼、選擇甚麼方式生活是天賦人權,我因煉法輪功身心受益,只想說句公道話,沒有錯,你們卻把我當成犯人,打也打了,拘也拘了,還想怎樣?違法的是你們。」片警說沒辦法我也是為了一碗飯,聽了我心理真難過,執法人員竟然如此是非不明,為苟且偷生而助紂為虐,真可悲呀。
從此我家便無寧日,在我拘留期間單位、派出所、居委會,找我丈夫、到家裏找我婆婆,到學校找我孩子,婆婆被恐嚇:「你兒媳婦煉法輪功,你們就是反革命家庭,你孫子將不能上大學。」74高齡的婆婆被嚇得尿濕了褲子,整天提心吊膽,一聽到叩門聲就緊張的不得了;居委會古主任到孩子學校找到班主任、校長要寫保證否則停學,孩子不寫,丈夫為使孩子能繼續學業,無奈的出保,丈夫的單位多次在組織會議上,說我煉法輪功他有責任,被要求做檢討,並被要求做我的思想轉化,丈夫無辜受牽連迫害。
公司出紅頭文件下發到各部門,並向全公司員工通過廣播「文革」式的批鬥了我一週。丈夫的兩個妹妹,都和我在同一公司,他所受精神傷害可想而知,丈夫為減輕我的壓力努力苦撐著,但壓力實在太大,承受不住了就開始酗酒,然後打罵我,一個幸福的家庭從此破碎了。每逢節日假期的敏感日,街道、派出所、單位、610便到我家騷擾,干擾我的生活,我連一個正常人的生活環境都被破壞了,我們不得不將年邁的婆婆寄居他女兒家,孩子送去住校,我也被迫返回娘家寄居,我的家庭就這樣拆散了。
2000年6月片警和居委會治保主任到我家讓我寫保證,我告訴他們:「我選擇煉法輪功不是盲目的,我按真、善、忍標準修煉,做一個道德高尚的人,沒有錯。」片警說:「單位、街道鄰里都說你是善良的好人,是賢妻良母,你要煉就在家煉,對外寫個字說不煉了,還不行嗎?也不耽誤啥。」我說:「不行,在我這我修真、善、忍,我就沒做到真,在你那我說假話,那不是騙你嗎?有誰願意讓別人騙呢?」聽我的話,他無話可說,便告訴我說:你去和所長談談,不然無法交差,我說孩子在考試,需要照料沒時間,他說考完再去吧!但我知道若去了就回不來了。
眼看上訪無門,天安門自焚、自殺、殺人等一連串栽贓案,鋪天蓋地的謊言矇蔽了善良的百姓,我和同修決定要向可貴的同胞們講清真相,我們湊錢買複印機,複印了大量真相資料到處去派送。2002年1月13日我們的資料點被暴露了,我與一位同修被抓至派出所,四天四夜不許睡覺,審問我資料來源和相關人員,為抗議迫害,我開始絕食,拒絕回答審問,他們用書捲成軸打我的頭臉,將我背銬在椅子上,提起銬著的雙臂向上拉,手銬卡在肉裏,都滲出血了,還用皮鞋跟踩我的腳趾來回擰、踢我的腳踝關節、小腿骨,我咬緊牙關,挺著就是不說。
第二天他們換兩個打手,說不打我但折磨我,他們讓我蹲下,我不服從,就用雙手掐住我的肩膀、脖子,往下按我,看我還不蹲,一個揪住我的衣領往下拉,一個在後面踹我的小腿,見我不蹲,其中一個米八的大個子打手,用胳膊肘猛擊我的脊椎和頸椎,當時我感到整個胸腔都被震開了,隨著一次又一次的猛擊,我的頭「嗡」的一下栽倒在地,這樣他們還不放過我,硬拽著我的衣領拖著我逼我做蹲的姿勢,我已無力站起,直到我雙腿麻木失去知覺,攤倒在地上。
第三天他們又換了兩名公安局的打手,一見我就說:「宋恆傑是我打死的。」另一個補充說:「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殺。」宋恆傑是和我同住一區的大法弟子,2001年被迫害致死,公安對外誣陷他是自殺。打死宋恆傑的打手粗暴兇狠地將我拽到他跟前,左右開弓打我耳光。面對殺人兇手,已將生死置之度外,我內心格外平靜。與我一起被抓的同修,遭到更殘酷的迫害,惡警將塑料膜貼在她臉上,使她窒息後再揭開再貼,用鐵棍壓她的雙腿,兩邊站上人,致使她的右小腿不能行動,還將冷水從頭部澆下來,濕透全身,而後給她帶上摩托車帽,點燃兩支煙,順著帽口處熏至噁心嘔吐,然後關進一堆放雜物的屋裏,使她在寒冷的冬至臘月裏凍的直哆嗦,看到她被折磨得臉部青腫、眼眶發黑的樣子,真是慘無人道。
2002年1月18日我被拘留在看守所,派出所與區公安局聯合將我們的案例遞交區檢察院,我向檢察院申訴,表白「法輪大法要求按真、善、忍修煉,沒有錯,我們師父是清白的,新聞媒體報導是不實的,我沒有違法的行為。」但無濟於事,2月9日他們下發逮捕通知,我拒絕簽字,檢察官說不簽字也判你。
因身心受到極大傷害,2002年2月17日我的腰部行動不便至兩上肢不能動彈,渾身長滿不知名的疙瘩,刺癢椎心,生活不能自理,由於得不到及時的治療,至3月7日發展到雙腿不能動,四肢完全失去了行動能力,才被送至監獄管理醫院,16日病情繼續惡化,牙關發緊不能說話,無法進食,陷於昏迷狀態,醫院才不得不下病危通知,為推脫責任,610敲我家5萬多元人民幣,才得以批准保外就醫。保外就醫期間610仍不放過我,要求派出所、居委會、原單位,分別派人24小時監視,開始他們要求要在我的臥室監控我,對這種嚴重侵犯個人隱私和自由的無理要求,遭到丈夫的堅決反對,於是他們又要求住進我家隔壁西套房,為方便監視,竟然要將我家房門卸掉,真是惡行昭彰。
4月19日近20天的輪流監視,漸漸他們放鬆了,在親屬的幫助下我趁機逃跑,脫離魔掌。但我的家人卻遭到牽連,無端受害,當天我的嫂子被抓到派出所審問,胳膊被街道辦事處主任打傷,到晚上才要人回來,而後他們追查至娘家、哥哥家、姊姊家,丈夫妹妹家,所有的親戚都搜查到,並派6人進駐娘家所在地,將娘家及哥哥家監控起來。現在我流離失所在外,無處棲身,有家歸不得。
在我出逃後,他們在我缺席的情況,判我16年刑期。2001年10月妹妹發真相資料被抓,判3年勞動教養,至今還關在教養院。2002年10月哥哥、大妹、及嫂子的姊姊、姐夫同時被抓,他們不是法輪功修煉者,只因為幫助了流離失所的大法弟子而被抓,哥哥被判8年刑期。
我的親身經歷,只是中國大陸千千萬萬個大法弟子,所受迫害的點滴而已,在這場史無前例的殘酷迫害中,有的身體致殘、有的精神失常、有的失去生命,他們的親人也同樣承受著巨大的壓力和迫害,我以受迫害的法輪大法修煉者的名義,控告製造這場踐踏人權、滅絕人性的江犯及其幫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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