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志秋在2003年2月20日做講真相的事時,被壞人舉報而被抓捕。不法警察在派出所、寬城區公安局樓上對她施以酷刑逼供,將張志秋折磨得奄奄一息後送武警醫院,搶救無效而離開人世。2月25日不法公安沒讓張志秋家人驗屍就草草火化。火葬費用是家人出的。由於惡警怕其暴行曝光而嚴密封鎖消息,張志秋被迫害致死的消息是火化後才傳出的。
參與迫害的責任單位有:長春市610辦公室,寬城區公安局、政保科、刑警隊、政法委。
張志秋1996年得法,她堅修大法勇猛精進。她經常一個人默默地做著講真相的事,一支細筆寫出無數條救度世人的字條;無數真相傳單發到人們手中,喚醒著人們心中沉睡的良知;一支粉筆,把「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救度眾生」的字跡,留在她經過的每個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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