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994年5月得法,得法後我與周圍眾多的法輪功學員普遍受益於法輪功,身體健康、疾病消失,道德水平大大提高。數年來,我們遵紀守法、遵守社會公德,按真、善、忍的標準修煉自己,在社會上、工作單位裏、家庭中處處都做一個好人。1999年7月,風雲突變,惡人對法輪大法的造謠污衊鋪天蓋地而來,我們都明白法輪大法是高德大法,我們眾多的煉功者普遍身心受益是眼見的事實。為了給法輪大法討回公道,我和其他大法弟子一樣進京上訪。
我是2001年4月5日去北京上訪的。當時,國務院信訪辦被便衣特務層層包圍,根本就無法接近,只要知道是法輪功學員就抓,我剛到北京,剛走到天安門廣場就被警察不問青紅皂白抓了起來,送到了天安門公安局(原天安門派出所)。那裏有個專關留置人員的鐵籠子,我就被關進去了。當時,已有5名大法弟子被關在裏面,都被銬在鐵欄杆上,邪惡怕曝光,不敢叫法輪功學員進京闢謠講真相,所以各地都接到上面密令,如本地有法輪功學員上訪,超過多少多少名(好像是3名)領導就要被處分或免職,工作單位也要受各種牽連。
當晚,一名惡警殘暴地毒打了我們每一個人,他脫下警服,像練拳擊一樣對我們輪番毒打,拳頭打在臉上、頭上、胸口、脅部,一腳一腳地踢我們,並把銬我們的銬緊了又緊,而且這名惡警竟然在眾目睽睽之下侮辱一名年輕的女大法弟子,淫蕩的表情及下流的動作引起了眾怒,在大家憤怒的斥責下,他下流的動作又變成殘暴的毒打……
我看到一名40來歲的女大法弟子被帶進來,頭髮蓬亂、臉腫得厲害,尤其是嘴,青腫翻起,滿都是血,她的衣袖和肩部被撕開,問她,說是剛被惡警毒打過,惡警打著她不許她說「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她是從山東步行來北京的,路上走了一個多星期,她已經來京幾次了,她說:「邪惡給法輪大法造謠,我要講真相,維護法輪大法的聲譽」。
還有一名山東臨沂縣東苗莊煤炭大院的大法弟子叫尚桂秀,60多歲了,她曾來上訪過,被抓回去送進了精神病院遭受迫害,出來後又來北京。她說:信訪辦不讓講話我就去天安門廣場,在那裏展開了「法輪大法好」的橫幅,她說:「我這次被抓回去等待我的可能還是精神病院。」
我看到有三名大法弟子被分別帶進三個房間,其中一個房間的門經常有人進出,能看到被帶進這個房間的大法弟子的一些情況。他一會兒90度彎腰站在那裏,一會兒癱坐在地,又一會有個警察腳蹬在他的腹部、往上踏,顯然,他在遭受慘無人道的折磨。
我還看到一名大法弟子被從一間房子裏架出來,已不省人事,額頭上有個大包,褲襠津濕,不能走,惡警把他拖出去扔在大門外。我被帶離這裏時透過車玻璃看到他躺在路邊一動不動。
我在天安門公安局的鐵籠裏呆了兩天,兩天中沒喝到一口水、沒吃到一口飯,男女同修各自圍成圈往塑料袋中小便,在這裏我們承受著綜合性的迫害,體會了極端的不人道。公安局應是維持正義的,人民警察應是抓流氓惡棍的,但在我心儀已久的北京,在天安門城樓下,在公安局裏,來為正義說話的人被抓起來關在籠子裏,數年來做好人一身正氣的法輪功學員被毒打,純潔善良的法輪功女學員被公開調戲侮辱,政府的形像、法律的尊嚴、公安幹警在人民心目中的崇高被敗壞殆盡!而江氏集團卻給這些土匪般的惡警發獎金、頒獎狀、授予榮譽。
我去了趟北京,沒有做任何違法的事,警察卻抓捕我、毆打我,由於列舉不出我的罪名,我被釋放回家。但惡人並沒有放過我,回來之後,我到兒女親戚家去小住,卻莫名其妙的成了網上通緝的對像。2001年9月,警察、「610」辦公室兩次派人驅車到我女兒家和工作單位去找我,要抓捕我但沒找到,2002年4月,他們又找到我兒子家,在那裏他們非法綁架了我,他們拿出一份荒唐的勞教材料叫我簽字。我是43年2月出生的,60歲了,但那份勞教材料上我的出生年月被改成74年元月,才28歲,比我最小的孩子年齡都小。他們給我編織了「罪狀」,沒有一條是真實的。但不容分辯,我被送到了勞教所。所幸的是,我修煉法輪大法後非常健康的身體,這時血壓卻210~180,連續檢查了幾天都這樣,勞教所認為我不符合入所條件拒收,我倖免於勞教,邪惡之徒無奈,只好放我回來。
2001年4月「610」指使我單位保衛處從我妹妹家威逼取走1500元用途不明,也沒有合法手續;
我2001年至2002年3月間的退休生活費4000多元被「610」先非法凍結後去向不明;
我老伴的退休生活費及單位補發給我們的欠款4500多元被派出所及「610」辦公室非法搜、扣去至今沒有全部要回。「610」辦公室主任說的明白:「我們現在辦案經費不夠用。」「就是要斷絕你們的生活來源……」他們用非法的手段搜、扣奪取我退休生活費計8000多元,全部沒有合法的手續或收據,我被迫害的生活困難,舉家不寧。
2002年11月,中共開16大,派出所認為這是「敏感日」,又無故抓我,我被綁架到拘留所,為了抗議無端的迫害,我進行了絕食,警察認為我患有嚴重的高血壓,怕擔責任不敢強行灌食,但也不肯釋放我,就把我送進了精神病院,我不是精神病,精神病院不願收我,耗了幾天,派出所想不出處理我的辦法只好又放我回家。
2003年8月19日,邪惡又來迫害我。「610」主任、派出所長把我綁架上警車,又送我去勞教所。到了勞教所體檢,醫生還是認為我是「高血壓」、「心臟病」拒收,但在「610」及派出所的一再堅持下,我被留在了那裏,被當場送進了勞教所醫院。
我沒有違法行為,年齡也超過了法定的勞教年齡60歲,我的人身遭受著嚴重的侵害,不能任由邪惡為所欲為,我拒絕迫害,絕食抗議。
他們對我採取了慘無人道的強制手段。我被綁在床上70多個小時不准動,強行灌藥、掛吊水、正逢成盛夏,蚊子極多,一點防蚊設施也沒有,我被大群蚊子叮咬的奇癢難忍。他們沒有允許我出房門一步,不許上廁所,不許洗臉刷牙,惡警說這叫「定位」,包括的「定」在床上。
勞教所的大隊長親自指揮和操作給我灌食,他說:「我有經驗,灌食超不過10次就會死,上報死亡原因就說是身體器官衰竭。」
這次我在勞教所共呆了35天,被他們像上刑一樣灌食插管,折磨了35天,大隊長每天來醫院老遠就喊著問上了:「XXX死了沒有?」勞教醫院的吳科長在我床邊獰笑著問:「有甚麼話留給家裏人?我來轉達,骨灰盒要甚麼樣的?」他說前邊死在這裏的法輪功學員「個個骨瘦如柴,身上全睡爛了,兩眼分泌物極多,很嚇人,」「臨死前這裏(指額頭)先發黑,皺紋增多,等到發亮時就要死了」,「我這裏有很多這樣的照片,不信就拿給你看一看。」我想,這個邪惡的魔窟折磨死過多少我的同修?
期間,有兩個警察大概是監察人員來找我談話,意思是說我可以申訴。我身體缺水,舌頭在嘴裏粘著不能自如,嗓子沙啞,發音困難,我用足力氣問他們:「法輪功在中國大陸被非法的殘酷鎮壓,這已是眾所周知的事實,你們真有勇氣堅持你們的職業道德為法輪功講公道話嗎?」他們神色黯然,不敢正視我,沒有再說下去。
2003年9月23日,也就是第35天,我開始陣陣昏迷,一個普通病人告訴我:「有個你的功友絕食到最後,胃縮小的灌不進食,掛吊也滴不進去,噴了一口血就沒氣了。」我想,無論如何我不能接受邪惡給我安排的非法勞教,因為我是好人,至於生死,我不想考慮這個問題。
我進入奄奄一息的狀態,勞教所醫院的院長、上級派來的醫生等連忙召開緊急會議對我進行會診,此時,對法輪功的非法的迫害已引起全世界人民的關注,有正義的人士義務承擔了追查非法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的責任,惡人明白這些,他們怕承擔這些責任。下午,他們匆匆忙忙的派車把我戴上手銬送回。在我家的單元樓下,鄰居女孩看到了我,哭喊了起來:「怎麼把我大叔整成這樣了?帶走我叔叔時好好的,才一個月就被整成這樣,你們說我叔叔幹了甚麼了你們這樣整他?」
眾多的鄰居聞訊趕來,見我如此慘狀,個個擦眼淚。有人用手掌給我揉腿,有的張羅著給我搞吃的,我用微弱的聲音大致講了被無故迫害的經過,眾鄰居七嘴八舌的責問「610」的警察:「貪污盜竊、嫖娼、吸毒的事你們不去管,誰不知道大爺煉法輪功做好人,你們只有整好人的本事。」我家裏沒人,我進不了家門,警察和「610」想把我扔在樓下一走了事,群眾不依,嘈雜的指責聲使他們愧不可當。
晚上9點半左右,老伴回來了,看到我的狀況連氣帶急,厲聲責問「610」 警察:「是誰把我丈夫整成這樣?你們必須給我寫個保證,我丈夫若有生命危險由你們負責,你們誰都別想一走了之。」送我回家的警察和「610」十分剛尷尬,打電話請示領導,領導在電話中說他們辦事不力,沒能把我扔下就走,他們回話說:「圍觀的群眾太多,甚麼樣的指責話都有,眾目睽睽,走不了……」
迫於群眾的壓力,「610」負責人把我送到了醫院,並寫了承諾,保證我的醫療費如果工作單位不出就由「610」出,並支付了100元給醫院,才算脫身而去。
2003年8 月19 日,我被綁架送勞教所時,我老伴不在當地,後來老伴專程回來找「610」辦公室,問我因為甚麼原因被送勞教,「610」辦公室的負責人說:「只是懷疑貼傳單了,沒有確鑿的證據,我確實說不出個一、二、三來……」「我說不出實在的理由……」。我遭受這麼嚴重的迫害,負責這件事的政府工作人員卻說不出實在的理由!
現在,邪惡之徒還沒有放過我,他們說過一段時間「找個房間,,找幾個人』好好』和XXX談談,其實就是非法綁架去洗腦。」這種非法迫害應當早日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