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勞教所裏,我經受了巨大的痛苦和磨難,身心受到了極大的傷害。這裏到處充滿惡毒、殘酷、陰險、欺騙,獄警為了達到迫使大法弟子放棄信仰的目的,採用了各種卑鄙的手段和方式。他們把我們一人一屋,讓十多個叛徒圍住我一坐就是很晚,甚至不讓睡覺,一連好幾天。好幾個叛徒陪住兩三個月。我堅定的走過來了,我想:修煉是我自己的選擇,我修煉大法從沒有後悔過,大法是教人向善返本歸真的,大法沒有錯。我為甚麼要「悔過」?在我的思維當中從來沒這個概念,我也不承認。要說悔過,我只能向師父悔過,我沒按師父的要求做好,才來到了這裏。
2002年4月的一天,我們收到同修送進來的師父新經文《致紐約法會的賀詞》,我仔細看過後抑制不住哭了起來,我被深深地震撼了。我覺得再不能這樣消極承受下去了,救度眾生是大法弟子的職責,我應該堂堂正正的闖出去,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事。當這個念頭一出現的時候,我便開始絕食抗議。絕食第二天,我開始吐綠水,同修告訴了獄警,他們看了看後又告訴了值班大夫。當晚,我開始出現心臟病的症狀,醫生來摸我的脈搏,每分鐘130次,他們要給我打針,並派了值班的輪流看護。第四天早上,劉醫生來查我的脈搏,看了半天後,他甚麼也沒說就走了。一會兒,醫生、管教隊長等就把我送到了中心醫院,檢查完後,醫院要求我住院。因為住院必須得勞教所同意,我又被拉回了勞教所。第五天,他們通知我的家屬,來接我上醫院住院。
住院期間,我的女兒來醫院看我,勞教所出人看管。那天,是惡警蔣XX的班,他坐在我的對面床上,女兒在我的床邊寫作業,我拿起女兒的書在上面寫了幾句話,讓女兒告訴同修我現在的情況,說很想念她們,並委託她們辦一件事。女兒去過同修家之後,很快來了,在上廁所時,她悄悄地對我說:「媽媽你咋不跑哪?那個奶奶說有好幾個同修都跑了,他們現在都很好。」那天晚上,我拿定主意,我決不能再回勞教所,外邊有很多事情等著我做,我一定要闖出去!
想好之後,我慢慢坐起來,看了一眼正在打撲克的警察,拿起一件外套穿上,然後,把羽絨服袖子裏的電話號拿了出來放在了兜裏。因為我知道,我走以後,這裏的一切都將是他們搜查的對像,我不能留下任何東西。為了不引起注意,我沒有穿棉衣,只穿了一件外套和一條絨褲,然後對警察說:「你們玩吧,我上一趟廁所。」就這樣,我走出病房。快到廁所的時候,我發現後面沒人。當時我是在四樓,我順著樓梯往下跑,邊跑邊在心裏說:「師父幫我,我一定要出去!」就這樣,我順利地跑出醫院大門,恰巧一輛出租車停在那裏,我迅速地上了車,飛馳而去。
我知道,只要我們大法弟子一念正,師父就會幫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