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3年的3月份那個同修又想辦點。想讓我幫助,我開始不想去,別的同修說我不對,我自己也覺得不對,既然同修想辦就應該幫呀。最後我們約定好4月8號見面,我把手機號告訴了他。那天我去了,大約12點左右我接到了一個保密的沒有顯示的私人電話,是個女的對我說:我的手機信號不好,應該換一個新的手機了。又說生意太大不做了。然後就掛了,我的手機是二手的就是信號不好。我當時想是不是那個事呀。可又覺得不像,如果是肯定不會保密電話號碼的,我還告訴了另一個同修,他告訴我說:甚麼也不是偶然的,等這次辦完事回來要不就換個手機吧。
下午3,4點鐘我接到了對方的電話,讓我去接他(我和對方不認識,只是通過一次電話),我也沒多想就去了。可等我的是一個40左右的男人(同修28)長的也不善。我對他有點懷疑,可他告訴我說他們那最近很緊,那個同修被監視了出不來,讓他來的,因有了上次的他讓他媽媽去見我們。我就又相信了,結果我和他到了一家旅館,他領我進去我們還說了一會話,就闖進了一夥人,其中一個小眼睛的人按住我搶走了我的手機,另一個強行按倒我把我身上所有的錢物搶劫一空,和一夥強盜一樣。
最後被他們強行帶回,在路上他們進一家飯館吃飯讓我吃,我不吃,陳歹徒和另一個人強行從車上把我拉進了飯館,把我的上衣袖子拽得就剩一點連著的了,把我的手也扭傷了,把我拉進飯館後,扔到地上他們吃飯,我坐在地上開始發正念,過了一會我向在裏面吃飯的顧客講真象。
半夜到了縣二所,他們開始審問我,不讓我睡覺,我一直不配合他們。沒辦法,他們把我銬在暖氣上(暖氣是涼的,他們那邊冷,他們都穿大衣,可我只穿了秋衣秋褲),後因國保大隊沒人,他們把我放在二所值班室,整天把我銬在床上。二所所長沒人時用被子捂住我的頭,還抓我的背部,我不知他怎麼抓的,非常疼痛(他非常惡毒,聽同修們說他把一個法輪功學員打得肋骨都打斷了),他們甚麼也問不出來,第八天晚把我送進了當地看守所,要給我照相,我拒不配合邪惡。我在看守所不行了,他們把我抬到醫院,我不接受檢查,他們又把我抬了回來,當時正是非典時期,他們不知道我到底是哪的,怕我有非典,第二天又抬我去醫院做全身檢查,在慈悲的師父安排下,在那裏我遇見了一位家裏開診所的同修,她見我一點也不行了,抱著我就哭,最後檢查是腹積水和膽囊腫大。那位同修要接我去她家治療,邪惡之徒不讓,他們把我又抬回了看守所,最後給輸液也輸不進去了,看守所不要了,他們把我送到了那位同修家,在她家又住了幾天,28號下午,一位同修的孩子要去接媳婦,在師父的幫助下,在同修們的幫助下,我搭他們接媳婦的車回來了。
後來聽說第二天,邪惡又去了那位同修家,因為他們查到了我是被正在非法通緝的。在此我感謝師父的慈悲,我是自己沒做好,遇事不用法衡量而老是站在情上,才被邪惡再一次迫害。可師父還幫我,謝謝師父,弟子以後一定好好做好師父說的三件事,多險呀!沒有師父和同修的幫助,我怎麼會出來呢!我連抓到被放共20天。
我一直沒寫是覺得自己太對不起師父的慈悲苦度了,正法走到現在了,還會被抓,遇事還是那麼的不理智。
因為本人文化不高,只是把當時的過程寫出來,一方面揭露惡警對大法和大法弟子的迫害,另一方面也是讓同修看了後別再犯和我一樣的錯誤,給大法和自己造成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