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進京僅住一晚,被非法拘留一個月
1999年7月,邪惡鋪天蓋地的造謠誣陷大法,誹謗慈悲的師父。10月,為了澄清謊言,還師父、大法的清白,為了世人不被謊言矇蔽,為了所有的同修能有一個正常的修煉環境,我和四個同修一起準備進京了解一下情況,再上訪。10月2日在放國慶假期間,我們在北京住了一晚上,10月5日我趕回家中上班。結果就因為這件事,西昌市公安局一科科長李玉旭、惡警周欣、羅毅對我非法審訊,李對我說因為我是煉法輪功的,不能上北京,這是公安部的規定。我說我上訪是憲法賦予的權利,李說:「江澤民定你有罪你就有罪。」我被一科非法拘留26天,同吸毒、刑事犯一起關在西昌市拓荒戒毒所。在關押期間,李玉旭、羅毅、周欣多次對我進行威脅,用工作、親情、判刑來給我施壓,逼我寫保證不煉了,但是他們從未得逞。
二、簽名說真話,非法抓進洗腦班
2001年3月,大街上進行誹謗大法的「萬人簽名」活動,所有的人只准寫誹謗大法的話,否則不准寫。有許多人是看了電視、報紙不明真相無端仇恨大法的,其中有一些是單位派來完成任務的。為了讓不明真相的世人不對大法犯罪,我必須制止這無恥的欺世盜行。我提筆寫下了「法輪大法好!」當場被西城派出所兩個惡警強行綁架走,我多麼希望街上川流不息的人群能聽到真相啊,我像到了天安門廣場,高聲喊到「法輪大法好!煉功無罪,我們是好人!」惡警將我強行塞進車中。
第二天,我被西昌市公安局一科李玉旭、陳利送到西寧馬坪壩「強制洗腦班」(由州610頭子杜西川指使,市公安局一科操辦)。這裏已關押了近二十多名西昌的大法弟子。我問惡警我信仰「真、善、忍」有何罪?為甚麼要「轉化」?他們答不出來,我拒絕所謂的「學習」(就是強制灌惡毒的誣陷大法的材料)。同修抵制「學習」,一科李玉旭、陳利、鄭啟有、張小兵、胡仲均、王永容、周欣等全體出動,大打出手,將同修陸遠翠捆昏在樹上,近70歲的老太太陸啟珍被周欣銬在籃球架上曝曬太陽,同修何秉稷被周欣像踢皮球一樣踢了近百米。同修集體絕食抵制暴力,惡警周欣懷疑我是組織者,對我罰站。在洗腦班我被迫害了十天,出來後聽說在「萬人簽名」上寫的那句「法輪大法好!」被他們卑鄙地作了一個加工,加了一個「不」字。
三、做大法工作遭惡警迫害
2002年,為了更好地帶動同修整體昇華,我和同修在攀枝花市米易縣做大法工作。9月6日晚,米易縣公安局政保科周林等對我和同修的住所非法抄家,抄走幾十本大法書籍,幾百份真相資料,師父法像二十多張。我和同修身上的所有現金、手機、呼機等個人物品(其中有我的金首飾和現金2000多元),未向我們出示任何手續。我制止抄掠,雙手被惡警反銬在背上近兩個小時(他們叫「蘇秦背劍」)。當夜把我和另兩位同修強行關押到米易縣看守所。
第二天,惡警周林在非法審訊我時,我不配合,周林打我耳光。下午,我和同修被米易縣政保科惡警秘密押到攀枝花市鹽邊縣看守所。
我一直絕食抗議迫害,同時抱著盡力挽救每一個生命的心態給我見到的每一個幹部、犯人、惡警講真相。攀枝花市公安系統成立了一個專案組,負責迫害我們米易這邊的是由支隊長邱天民帶隊,惡警王勇、陳X、蘇X(女)等八人,對我們進行令人髮指的行刑逼供和精神折磨,我這裏僅談一下我個人遭受的迫害。
1、野蠻的強制灌食:為維護大法的尊嚴,我拒絕遵守任何監規,同時絕食抗議非法關押。絕食第四天,邱天民支隊長下令鹽邊縣看守所對我進行強制灌食,看守所張所長和幹部石××帶了七、八個男犯人,拿著牙刷、筷子、鉗子等,強行將我按在木板床上,我一邊反抗一邊給他們講真相,希望他們不要迫害大法弟子,他們不聽。我的頭髮被揪掉了一大把,犯人死死將我全身按住,用鉗子強行撬開我的牙齒,我拚命咬住牙齒不張開,惡警石××拿過鉗子使勁撬,我的門牙被撬缺一塊。牙齒撬開後,他們拿出牙刷、筷子使勁朝我嘴裏亂插,同時拚命捏住我的鼻子,朝嘴裏灌米湯,我感到快要被窒息死了,我是大法弟子,我絕不能屈服於邪惡呀!我又拚命反抗,他們又一群把我按倒。這樣連續灌了幾次後,他們累得滿頭大汗才罷手。同監室的女犯人見我全身是血和米湯,都難過得哭了。我流著淚對石××說:「我不記恨你的所為,但是參與迫害大法弟子的真的會有報應呀!」我看見他像是被觸動了,嘆了口氣走了。從此以後,他看見我發正念、煉功就再也沒有管過我了。強制灌食後,我的喉嚨、嘴皮、上鄂被嚴重傷害,半個月內咽不下米飯。
2、行刑逼供和精神折磨:從9月8日起,由邱天民帶隊的八個惡警就開始對我進行非法審訊。他們八人分成三班或兩班,輪番審訊我,用名、利、情等常人的各種利益和判刑來威脅、利誘我。叫我出賣同修。我不屈服,他們用細尼龍繩將我雙手反捆在背上,然後將繩子吊在窗欄上,只許腳尖拈在地上,幾乎全身重量全部集中在雙臂上,他們稱之為「鴨兒浮水」。雙臂酸痛難忍,一動彈,繩子勒得更緊,全身直冒虛汗。惡警王勇說:「這種辦法,壯小伙子只需半個小時就會受不了的。」我制止他們行刑逼供,他們說:「迫害了你又怎麼樣?江××說了算。」王勇和邱××將我用繩子吊捆在窗欄上,最長一次一天一夜,期間邱××不讓我吃飯,我被吊暈後,他們就給我灌鹽糖水,清醒後,王勇每問我一次「說不說」,我不屈服,它就打我一次,打耳光,腳踢身子(我已被吊暈了也不罷手),用雙手夾住我被吊的雙臂捏。更令人髮指的是他們利用大法弟子對師父的尊敬進行精神折磨。我被吊得不能動彈時,他們就把師尊的照片拿來污辱,我奮力反抗。他們逼我說出同修來,我堅決拒絕。我看透了他們的邪惡用心,一邊奮力反抗,一邊抵制他們的要求。邪惡前後對我進行了半個月的折磨,其間三天兩夜不許睡覺(間斷性地用尼龍繩吊在窗欄上多次),連續用尼龍繩吊捆在窗欄上長達一天一夜(其間不許吃飯)。
在非法審訊中,我把米易縣政保科掠奪我私人財產的事正告了攀枝花的惡警,陳X說這些物品已移交到攀枝花市公安局,但是他們同樣未給我出示任何手續。2002年12月,我被攀枝花市610組織非法勞教兩年半,米易政保科派了兩名惡警(一男一女)將我強行送至四川省女子勞教所──資中楠木寺。
4、在邪惡的勞教所,用生命護法
在楠木寺這個邪惡的黑窩,我經受了肉體和心靈的非人折磨(尤其是精神上的折磨,那是用語言無法表述的),同時也證實了大法的堅不可摧,維護了大法的尊嚴。
楠木寺對大法弟子的迫害在形式上主要是通過在這裏關押的吸毒犯人及其他雜案犯來實施的(主要是吸毒犯人,他們心狠手辣,比其它雜案犯更殘忍)。楠木寺對大法弟子強制實行「包押制」,即一至多名(一般是兩名)吸毒犯「包押」一名大法弟子。從一進勞教所起,大法弟子的一言一行,任何一絲行動,甚至坐下去、站起來都在犯人的嚴密監控下,一切監控的目的就是為了不許煉功、背書,不許接觸任何一個堅定的同修,讓你在這種嚴密的監控中感到肉體和精神的痛苦。包押的犯人的刑期就和大法弟子的「轉不轉化」掛鉤,「轉化」了,犯人可得到嘉獎,從而減刑,獄警得到獎金。就在這種利益的刺激下,犯人可以對大法弟子採取任何滅絕人性的手段,獄警卻假裝不知道,不聞不問,暗中指使。
2002年12月至2003年1月,我被關押在五中隊一分隊(中隊長劉××,幹事周×、曾×、分隊長馬×等)給我派了八個「包押」的吸毒犯,他們是鄧祖慧、賴軍、張義芳、羅××等八人,三班倒,二十四小時監視我的行動,除睡覺外,有二十天日夜不停地在我耳邊謾罵師父和大法或用常人的偽善、用替他們著想、替親人著想等手段強制我放棄信仰,強制我從早到晚坐軍姿或站軍姿,一動不動地面向牆壁,他們這叫「面壁思過」。我在這裏關了一個月,由於我不看誹謗大法和師父的書,不打報告,不站軍姿,有二十天左右他們將我關押在底樓一間不足5個平方的小黑屋子裏進行特嚴管,終日不准出門,當時正是寒冬,陰暗、霉濕使我的雙腳出現了關節炎症狀。他們曾七、八個人圍著我謾罵師父和大法或將我按住強行聽誹謗師父和大法的話。其間我曾對見到的每一位獄警、犯人講真相,我也寫過書面材料給馬××講真相,要求停止迫害。
2003年1月中旬,我被轉移關押在專門迫害大法弟子的八中隊(七中隊和八中隊都是專門迫害大法弟子的中隊)。八中隊當時有130人左右,除26名專門從各隊抽來「包押」大法弟子的犯人外(以吸毒犯為主),其餘全是大法弟子。堅修的大法弟子互相之間不許交談。我被關單間。惡徒在這裏進行欺騙、恐嚇和高壓,邪惡不許我看見任何一位堅修的同修,不讓聽到任何一絲關於大法和同修的正面消息。接觸的人除了包押的犯人就是「已轉化」的叛徒。彷彿到了一個謊言的世界,滿眼滿耳全是誣蔑、誹謗大法、師尊的言論,見到的每一個人都在逼你「轉化」,每一個人或謾罵或誘騙。有一次我上廁所時,看了一眼另一位堅修的同修,包押犯人史志青以我犯監規為名,在宿舍走廊上當著全中隊一百多人打我耳光,然後犯人曾國蓉又夥同史志青將我強行拉進宿舍,按倒在床上,用被子蒙住我的頭,拳打腳踢,當時我已絕食十多天了,毫無力氣,我差點被窒息過去,而管教獄警廖××拿著手銬不銬打人的犯人卻說我看了同修,犯了監規還不配合包押人員改造,要銬我。
楠木寺採取迫害的宗旨是中隊長李奇說的:「活,讓你活得難受;死,不讓你死成。除非你『轉化』了。」人生活最基本的需要成了邪惡迫害大法弟子的武器:上廁所,一天只能上兩次,還必須給獄警打報告承認自己是「勞教人員」才行;洗澡,我最長一次近兩個月不讓洗,天氣已較熱了,全身酸臭,惡警又指使犯人來嘲笑我不愛清潔;整天強制像木頭一樣貼近牆壁站軍姿、坐軍姿,時間一長,全身僵硬,走路都走不來了,特別是連續一週以上整天站軍姿後,蹲下去解小便都解不出來了……,更痛苦的是精神折磨:我連續一個月被獄警派來的叛徒強行給我做所謂的「轉化」工作,我不願聽,獄警就叫包押犯人按住我聽,或給我念誹謗大法和師父的書。有時,我被他們圍在中間不准走開,從早到晚,他們稱這叫「人海戰術」。尊敬的師尊被惡毒的誹謗,不堪入耳,神聖的大法被邪惡任意的凌辱,我不能沉默啊!我要為宇宙中正的因素負責啊!我曾對每一批被派來的叛徒講真相,從法理上破他們的執著,有的表示不願做這種工作了,有的無可奈何的還在完成獄警交給的任務。先後有一百多人次對我進行各種手段的所謂「轉化」工作,有叛徒、包押犯人、勞教所的獄警(甚至其他中隊的)、教育科李科長,他們或哄騙或威脅……。每一個人我都給他講真相,他們大都說:「我知道你是好人,但這裏是執法機構,上面咋個命令咋個幹,江主席不倒,這政策就不變。」2003年3月,我開始絕食。中隊長李奇為了達到我「死不成,生不如死」的目的,把強制灌食作為折磨我的一種手段。「鼻食」是醫院為搶救昏迷病人進食採取的一種手段,一般只偶爾用一次,時間一長容易引起胃炎等後遺症,而在楠木寺,卻是一種普遍折磨大法弟子的手段。把手指粗的橡皮管強行通過鼻孔進入食道直接插入胃部,用注射器向橡皮管內注射藥物或食物。被灌的大法弟子被犯人強行按在床上,雙手雙腳被手銬銬住,頭和嘴被犯人夾住,插管時,難受無比,噁心嘔吐又吐不出來,而獄警還吩咐要專門選粗一點的管子。犯人每次看到我灌食後回來都難受得吃不下飯。醫生規定一天或二天只灌一次就行了,而獄警為了讓我難受,一天要灌兩次……。
4月,我再次絕食。絕食第二天,在滴水未進的情況下,獄警派人強行給我讀誹謗大法的書,管教廖××支使犯人又將我像「耶穌受難」一樣銬在窗柵上,我將手臂彎起順勢煉抱輪,不一會兒,我昏迷過去,隊長李奇派犯人按我在地上用開口器撬開我的牙齒灌鹽水。強行灌水時,犯人將我的尿逼出來,淋透了褲子。李奇說:「你不要以為你是大學生、知識分子,今天讓你去丟臉」,為對我凌辱,在晚上,當著全中隊一百多人強行將我按在大操場上,用開口器強行撬開我的牙齒,捏住鼻子,強行灌食,只感到人要窒息過去了,開口器接觸的地方牙齒要被抵斷了,嘴被強行張開後要被拉裂了(有的大法弟子的牙齒就是這樣被撬落的),痛苦萬分,這時滿天星斗,沒有一絲雲,但是天空突然灑下一陣小雨點。大法弟子受辱,神在落淚啊!
我沒有屈服,我知道我在做甚麼,我在維護大法的威嚴,我在鏟除邪惡救度眾生,多麼神聖、偉大,我是為眾生、為大法而存在的生命,無論邪惡形式上多麼邪惡,其實誰也迫害不了我的,絕食的路雖然艱難,每天面對的方式是「鼻食」或是開口器,一天兩次,但我一點也不動搖。邪惡後來又換了一種辦法------輸液,我一路走一路講真相,一路反抗,到醫院醫生忙了半天也扎不進去,後來他們用繃帶將我雙腳緊緊纏住才勉強輸進去。
絕食第16天,我悟到我要連強制灌食本身也要用生命去反抗。在中午,犯人和獄警又要按住我灌食時,我奮力反抗,結果頭被撞出一條大口,縫了三針,我頭上還在滴血,他們又對我進行「鼻食」。
第17天,在慈悲師父的呵護下,同修們的正念加持下,我「保外就醫」,堂堂正正走出勞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