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大法弟子劉成軍,因2002年3月5日的長春有線電視網插播法輪功真象節目事件被惡警非法抓捕,被判刑19年。
據10月26日明慧報導,當時吉林監獄內關押的100多名大法弟子多數在絕食,抗議對自己和對所有大法弟子的殘酷迫害,其中已確認長春大法弟子劉成軍已被迫害得脫相,吐字說話已經很困難,生命隨時處於危險之中,但迫害仍在繼續。劉成軍的家屬要求監獄放人,監獄方面不但不放人,還向劉的家屬要錢,說死了也與他們無關。當家屬明確表示「人來的時候是好好的,現在弄成這個樣子,一旦造成死亡,我們決不能不了了之」時,警方態度有所緩和,但卻將家屬支來支去。
明慧網上述消息發出後,海外各國大法弟子紛紛發起聲援和營救活動。一些人權組織也伸出援手。其中「瑞士基督教反酷刑組織」11月7日曾致信胡錦濤、吉林省公安廳長趙永吉(譯音)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駐伯爾尼大使館,「此強烈呼籲吉林省公安廳長立即著手調查吉林省監獄和長春公安醫院的情況,採取必要措施有效地保護被關押的人不再受獄警的非法酷刑。」
「瑞士基督教反酷刑組織」在信中還要求對實施酷刑的責任者進行審判並強烈要求劉成軍得到適當的治療。
現在幾乎每天都有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的消息,而這卻被大量的官方謊言掩蓋著、粉飾著。為了打破大陸的信息壟斷,劉成軍等大陸法輪功學員曾通過電視插播等形式,向國內的民眾講述法輪功的真象,同時,電視插播也引起了西方人的關注。
約翰是美國加州一家小型企業的老闆,他說,在中國沒有自由媒體,而且從媒體自由方面來看,它是做的最差的國家之一。其次,許多中國法律違反了中國的憲法,其法律的基礎是完全不同的。美國法律基於民主原則,具備完整的監督和制衡機制,在中國,一個未經民選的國家元首/獨裁者的命令就被當成「法律」。
技師迪安說:從我在中國的所見所聞來看,那裏是國家控制著媒體。我們在美國有許多渠道讓人們聽到我們的聲音。我們可以給編輯寫信,和我們的國會議員談話,甚至能在公共場合就我們關心的事情發表言論,所以我們有足夠的言論自由通道。我明白為甚麼法輪功學員會覆蓋國家電視信號去播放他們的信息,因為他們沒有其它選擇。而且,在中國,雖然他們的憲法給予其公民一定的權利,諸如言論自由,集會自由,但那些權利在實踐中並沒有得到兌現。
約翰說,有人用真實信息覆蓋中國電視的信號,這符合中國的憲法及更高的道德準則。以法輪功為例,學員們不僅沒有傷害人民或財產,而且提供了正面的消息以幫助改善國家。他們的行為非常高尚而且依我看實際上為中國提供了一項大眾服務。在我們國家,這樣的「非暴力抵抗」舉動會被視為英雄行為。
約翰表示,法輪功學員因為最無私的理由這樣做了。他們不僅在營救那些因為信仰而在監獄裏受折磨的人們,而且也在救助被欺騙的公眾,給他們寶貴的機會,打開他們的眼睛、耳朵、思想和心靈。法輪功學員是最無私的利他主義者。
吉林市監獄監獄長李強 0432─841551─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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