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湖北省十堰市人民路派出所惡警殘害大法弟子案例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3年11月15日】2000年10月,我在派出所辦事,一天看到有兩名女子被押進派出所,其中一名50多歲的女子被高所長和一名叫陳旭勇的惡警審問:你講,法輪功是不是X教?!其答:法輪大法是宇宙大法,不是教,更不是X教!當即遭到兩惡警的拳打腳踢,惡警又用銬子背寶劍式銬住吊起雙腳離地,用皮帶照頭、臉部猛抽,邊打邊罵髒話:「×××,你個老不要臉的,叫你到北京去,叫你再去上訪……」邊罵邊打,把老年婦女打得臉部全成紫黑色,頭髮一把把往下掉,一直吊著打罵了近三個小時後將其放下,又用腳猛踢該婦女的胸部、心口。受害人被踢得仰面朝天倒下暈了過去,兩惡警大吼罵著:怎麼你裝死!滾起來!我實在不忍再看下去了,就想去看另一位40多歲的婦女是否也遭到同樣對待。當我上樓看到另一位時,情景更加悲慘,受害人被劉所長帶領六個打手,將其用銬子背寶劍式吊起雙腳離地,七人輪流邊罵邊用刑,用皮帶抽,用手打耳光,用電棍周身上下捅,其狀實是慘不忍睹。見此情景,我不知道這些警察是不是人?!是不是娘生出來的?!這群披著人皮的野獸怎配叫人民警察?!同時使我頓生敬佩之心的是這兩位法輪大法女弟子遭受如此摧殘,她們不吭一聲,不掉一滴淚,不討一聲饒。惡警的淫威沒使兩位大法弟子屈服,相形之下她們顯得是那麼偉大和高貴,惡警顯得那麼渺小和無賴。

中午下班,惡警將已吊打近四個小時的50多歲受害人的手銬打開時,因兩臂手已腫脹,刑具已無法取下,故由四人狠勁用力方把刑具取下。另一40多歲受害人的刑具未取一直吊到下午四時才由幾人合力取下刑具。但由於戴著手銬背寶劍式吊打長達七個多小時,兩臂已被扭斷,放下時受害人已昏死過去。惡警用冷水將其潑醒後,將兩人送往第一看守所關押。

事隔兩天後,再次提審二人。由劉、高兩凶犯和陳旭勇等幾人共同審訊。問:你們今天只要講法輪功是X教,保證不再去北京上訪和不再煉功了,就免受皮肉之苦。二人仍異口同聲說:法輪大法是正法,是宇宙大法,不是教,更不是X教!沒等二人講完眾惡警一擁而上進行毒打,並再次將二人用手銬背寶劍式銬住,當時就將前天吊了七個多小時的受害人吊得痛暈了過去。但惡警仍不放過二人,仍用皮帶狠抽頭部。本來兩人遭受酷刑後已不成人形,再次遭到摧殘,更是雪上加霜。更殘忍的是這時帶進一個30多歲剛從北京抓回來的女大法弟子,進門後即由幾個惡警揪住頭髮,使其兩腳離地,旋轉著狠打,後又將其甩在地上用腳猛踩頭部,又像踢球式地幾惡警輪流你踢過來,他踢過去,並要另兩位大法弟子在一邊看。在這種正邪較量的關鍵時刻,一位大法弟子反覆背誦著:「大法不離身,心存真善忍;世間大羅漢,神鬼懼十分。」(《洪吟--威德》)。這更使劉、高兩個歹徒及眾惡惱羞成怒,他們放下踢倒在地的大法弟子,蜂擁撲向口背詩詞的,左右開弓地打耳光。這位女大法弟子毫無懼色,但惡警們的手已打得疼痛難忍,嘴對著手吹,這時姓高的說要練練腿,他把腿提起來晃盪加力,突然猛一腳踢向這位大法弟子胸口,當場將這位弟子踢翻暈倒在地,當這位大法弟子甦醒後,惡警們又用皮帶、腳對三位大法弟子猛打猛踢。直到下班時他們要三人爬著出門,但三位頑強地慢慢從地上站起來時,被惡警們從後背猛踢,迫使三人趴在地上,幾惡警用腳將三人一直踢出門。後三位大法弟子被送入看守所關押一個月並分別處5000至8000元罰金。

(2000年12月供稿)

十堰市人民路派出所惡警又一犯罪實例

2000年10月的一天,十堰整個城區貼滿了向世人說明法輪功真相、揭露迫害的傳單。為追查資料來源,惡警們把凡是複印處的人員都弄去審訊逼供,有多處被查抄,並沒收全部營業設備,害得多人無家可歸。更殘酷的一幕:他們了解到一個30餘歲的男子修煉過法輪功,現在自己開個小公司,有一部油印機,就將該家及門市部抄個底朝天,當沒搜到任何資料時,他們仍強行沒收油印機,並非法將該男子帶到人民路派出所拷打逼供,該男子義正辭嚴,惡警們惱羞成怒,即將該男子用手銬銬住,背寶劍式吊起雙腳離地進行毒打,要其承認非法印刷資料。當警們一無所獲時,即有數人輪流用皮鞭、電棍、棒子沒頭沒臉地打,只打得皮開肉綻,從早上六點半一直拷打到下午五點,其間該男子三次暈死,被惡警用冷水潑醒後又繼續施暴。惡警下班後仍將其吊在審訊室,至第二天早上發現其人已暈死。惡警將其放下後又用冷水潑醒,但其因被背寶劍式吊打近26個小時,雙臂已斷,周身青紫紅腫不成人形,惡警們怕出人命(註﹕因沒找到任何所謂差錯)故被送往三堰醫院。但惡警們又怕暴露了自己的罪行,臨行前所長說:「醫生詢問怎麼被打成這樣時,你只能說在路上遇到搶劫犯,搶了錢包,並被打成這樣的,如果說錯小心你命。」該男子被所長及兩個惡警押著在三堰太和醫院檢查,醫生、護士見狀大吃一驚,驚問:「是誰這麼毒把你打成這樣?這些兇手還有一點人性嗎?」

通過醫生細心診斷,雙臂已斷,需要打石膏住院治療。但惡警怕露出馬腳,借故說還需回去協助調查凶犯,先給開點藥再說。就這樣把該男子以法輪功學員的名義送進看守所關押一月,並處5000元罰金。該男子被放出後又通知他去所謂的「轉化學習班」(時間暫定兩個月,交現金3000元)但由於該男子雙臂已斷,生活不能自理,聽說在牢裏都是其他法輪大法弟子照顧起居,因此要他交了3000元錢,每天到派出所去報到。直到現在該男子兩臂仍不能抬起。

(2001年元月供稿)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