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惡的江××政治流氓集團開始迫害大法後,我於2000年12月21日去北京上訪,為大法為師父伸冤。回家後,公安部門得到了我去北京的消息,太原市杏花嶺區敦化坊派出所以我去北京為由,派片警高峰與另一警察用警車將我押到派出所。到派出所後,派出所指導員與高峰便逼我寫不修煉的保證,我不寫,他們便說了許多威脅我的話。後來,在沒有任何手續的情況下,於當天半夜12點去我家抄了我的家。抄完家後警察指導員打電話向分局彙報抄家情況時,我才知道是分局指使他們幹的。
2001年3月5日,太原市杏花嶺區敦化坊610辦公室一女一男以敦化坊辦事處主任約我談話為名,把我騙到敦化坊辦事處,後又把我挾持到設在太原市鎮城男子勞教所內的洗腦班。
在洗腦班時,一次煉功被洗腦班工作人員看到後,他們對我進行體罰罰站,直到站得我全身僵硬,不能走動,才叫兩個功友把我架回房間。由於我堅決不放棄修煉,不寫保證,三天兩夜不准我睡覺,後來又逼我寫不修煉保證。我不寫,女班班長李富娥便關了我7天禁閉。在被逼洗腦期間,洗腦班人員對我羞辱,謾罵,進行精神摧殘。就這樣,從2001年3月5日到2001年9月30日,邪惡使盡了招數也未能將我「轉化」,只好放我回家。
從洗腦班出來以後,我家中的電話被竊聽,派出所片警高峰經常去家中讓我寫保證、簽字等,騷擾我,我居住地的居委會主任白××和其他兩人也經常去騷擾我,看我在家幹甚麼,並且家門外面還有人蹲坑,監視進出我家的都有甚麼人。
99年7.20後,單位(太原市晉安化工廠房產管理處)以我不放棄修煉法輪功,國家有文件為由,經常隨意剋扣我的生活費,想發就發,不想給就不發,並且領錢時按100%簽名,只領80%的錢。
2002年9月,我不願再繼續接受惡人的迫害,被迫流離失所了。
太原市610頭目:李東復
太原市鎮城第一期洗腦班女班班長:徐水
組長:李富娥、宋便愛、孟××
工作人員:崔瑩、張玉兵、馮競、於紅、劉紅等
太原市杏花嶺區敦化坊派出所片警:高峰
太原市晉安化工廠房產管理處書記:王波
工會主席:張志萍
會計:薛繼婭
請知道以上人員電話號碼的太原地區同修向明慧網提供她們的電話號碼,以向她們講清真相,
English Version: https://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03/10/14/412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