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3年1月4日】最近我們得到可靠消息,大慶石油管理局物資裝備總公司一群不法之徒於2002年11月討論通過了對大法弟子迫害的非法文件,並於2002年11月11日印刷裝訂成冊下發給各單位。文件稱2002年底要逼迫50%的大法弟子放棄信仰,到2003年上半年要達到70%。採用的手段為長年辦滾動洗腦班,並實行全封閉式管理,以三個月為第一期限,並由大法弟子單位派出專門監管人員,對大法弟子實行24小時監控。大法弟子一進班所在單位就要每人交3000元錢,超過三個月不放棄信仰的直接進入第二期洗腦班,每人再交3000元。大法弟子每天還要自己向洗腦班交10元的伙食費。對於拒絕洗腦、堅信大法的大法弟子,將被送到大慶石油管理局強制洗腦基地強制洗腦,為期六個月,並由所在單位交納5000元錢。六個月後仍未放棄信仰的,繼續辦班,並再交5000元。
邪惡之徒還利用金錢誘惑陪教人員對大法弟子犯罪,聲稱「轉化」一個堅定的大法弟子給3000至5000元的獎勵。若出現反復,則收回獎勵並由原「幫教」小組繼續監控該大法弟子,直到徹底放棄信仰為止。不僅如此,邪惡之徒還聲稱每抓住一名大法弟子就可得到1000元錢,而各單位若有進京上訪或流離失所的大法弟子,哪個單位出現一個,哪個單位就要被罰款一萬元。
更有甚者,對於年老或有特殊原因不能被綁架進班的大法弟子,邪惡之徒還圖謀派專人到大法弟子家中辦班,以圖達到洗腦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