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抄複寫做資料 挨家逐戶全送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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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1月27日】我52歲,99年4月得法。因我得法晚,家又搬遷與同修接觸不上。因此,得不到大法資料。

2000年年底,我在家門口拾到了一份大法傳單,我看了一遍又一遍,感覺內容不錯,能揭露江氏犯罪集團矇騙百姓的謊言,能使百姓了解大法、明白真相。我又捧起師父的《理性》經文反覆閱讀。「用理智去證實法、用智慧去講清真相、用慈悲去洪法與救度世人」,我的心弦被震動了。我是大法弟子也應該投入到正法當中去。大法開啟了我的智慧:得不到資料,用手寫傳單不也一樣嗎?我把拾到的這份傳單的主要內容整理出來,用複寫紙複寫。一次能寫4~5份,寫出幾十份後,我裝上信封,就在附近的居民小區挨家逐戶地投送。我有時間就寫,久而久之,我做遍了附近的區域。我覺得還不夠,還應該救度偏遠地區的農民,我就去農村傳播真相。

2001年的夏天,我帶著20份手寫傳單去了十幾里遠的農村。到那兒我剛剛發出去兩份,就被當地的惡徒抓住。當天我被送到縣公安局政保科,惡人提審我。無論問甚麼,我都不回答。惡人見我堅決抵制,就給我銬上手銬,兇狠地擰著我的胳膊,用電棍猛烈地電我。痛的我緊咬牙關,真有些挺不住了。這時我喊:「師父幫幫我吧。」立時一點兒不痛了,我馬上明白是師父替我承受了。我鼻子一酸,淚水湧流。我難過,覺得對不住師父,我不是師父的好弟子,讓師父替我蒙難受苦,我哭了良久。邪惡之徒們折磨完我,逼我寫「保證書」,我堅決不寫。邪惡之徒無奈地對我說:「你就答應我們不再寫傳單就行了。」這時我的常人心上來了,心想:「是不能寫了,他們已經知道我的筆跡了。」便順口答應不寫了,兩週後我被釋放。

回到家裏我很痛心,極力地譴責自己:「你怎麼能說不寫傳單呢?你怎麼能不揭露邪惡救度眾生呢?你怎麼能不助師正法呢?你是師父的弟子嗎?」想到這,我就發了嚴正聲明,在心裏發誓:我要以實際行動彌補自己的過失,一定要做師父的好弟子。我又開始寫傳單及標語。我剛被放回來時,發現晚上我家附近有惡人蹲坑,我只好白天出去做真相。有一次,我帶著手寫的50份傳單,去偏僻的農村講真相,路上我碰上了巡警,我沒害怕,用正念順利通過。走了5個村子,發完了傳單,這次我又感受到了法的威力,心裏覺得很踏實。

2002年春節,我想讓眾生大年初一開門就能看見大法真相。我把寫好的49份標語,於三十晚上全部張貼出去。「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真善忍好」「還大法清白」「還師父清白」「擁護大法有福」「迫害大法有罪」的標語遍布我所在的居民小區。

後來,我終於聯繫上了同修,得到了印刷的傳單、不乾膠及精美的大法條幅。當我掛出去寫有「法輪大法好」的第一個條幅的時候,心情萬分舒暢,淚如泉湧,心中感慨萬千。

最後以師父的一首《助法》與同修共勉

發心度眾生,
助師世間行,
協吾轉法輪,
法成天地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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