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吉林省遼源市大法弟子李桂芹在法庭上的正念正行震懾邪惡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3年1月25日】吉林省遼源市東遼縣白全鎮大法弟子李桂芹於2002年3月15日被東遼縣刑警隊在家中綁架。她抵制邪惡對她的迫害,抗議他們的綁架。後被非法拘留。東遼縣法庭於2002年5月對李桂芹等七名大法弟子進行非法審判。沒有履行任何法律程序,沒有通知家屬,在不許律師辯護的情況下,對他們進行秘密非法審判。大法弟子李桂芹在法庭上義正詞嚴地為自己申辯:法輪大法是正法,按「真、善、忍」做好人沒有罪。你們迫害大法弟子是有罪的。對大法、大法弟子的迫害是違法的。我們沒犯罪。

法庭無視大法弟子的辯護,仍進行判決。李桂芹當場拒絕在判決書上簽字並將判決書撕毀。多次高呼:「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還師父清白、還大法清白、做好人沒罪。」使審判無法進行,法官不得不同意李桂芹當場寫上訴書。大法弟子的正念正行有力地震懾了邪惡,連當庭的警察也暗自佩服。

大法弟子李桂芹被非法判4年,現在被非法關押在吉林省女子監獄。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