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陳建寧年僅31歲,因他修煉法輪功,當地派出所警察從2001年開始,經常沒有抄家證就闖到他家,有時是在半夜三更。2002年8月28日上午,武寧縣公安局政保大隊及石渡鄉派出所的警察共六人到陳建寧家以弄清「講真相光盤」為由,將其抓到縣裏。當天下午陳建寧即被迫害致死。縣公安局對外稱陳建寧在六樓政保大隊辦公室跳樓自殺,並在當晚派出大批警察到該鄉所有有法輪功學員的村,通宵守候,不讓百姓到縣城看陳建寧的遺體。
知情人透露,當家屬見到死者遺體時,遺體已經穿上官方買來的新西裝,並經過化裝,死者生前衣服已被燒掉。
消息說,第二天上午,縣政法委書記、副書記縣人大主任、公安局、檢察局局長及九江地區的法醫等人與陳建寧家屬見面,介紹「自殺」情況及法醫鑑定,一再催家屬儘快處理後事,稱家屬可得15000元賠償金,但如果鬧大、鬧長了,一分錢也得不到。最後陳建寧家屬被迫在賠款協議上簽字。
武寧縣公安局的警察證實了陳建寧死亡的消息,但稱陳建寧是跳樓自殺,而石渡鄉派出所的警察一聽陳建寧的名字即掛斷電話,後來記者再打電話過去,則回答「 這事不要問我們」。
據資料顯示,陳建寧是民間已知的第481名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而據2001年10月底中共官方內部統計,拘捕中的法輪功學員死亡人數高達1600人,全國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至少有6000人,被非法勞教的人數超過10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