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煉法輪大法是有嚴格的心性標準要求煉功人的,對於殺生問題李洪志師父在《轉法輪》第七講229頁有明確論述:「殺生這個問題很敏感,對煉功人來說,我們要求也比較嚴格,煉功人不能殺生。不管是佛家、道家、奇門功法,也不管是哪一門哪一派,只要是正法修煉,都把它看得很絕對,都不能殺生,這一點是肯定的。因為殺生後出現的問題太大了,我們得跟大家詳細地說一說。殺生,在原始佛教中主要是指殺人,這是最嚴重的。到了後來,把大的生命、大的牲畜或者是稍微大一點的生命,都看得很重。」
煉功人不能殺生,這是所有大法弟子都遵從的法理。所以所有宣傳大法弟子「殺人、自殺」的都是造謠陷害。
在此正告哈爾濱恐怖組織410專項鬥爭委員會(專為迫害法輪功而成立)和雙城市610凶犯張國富等人:我們將向國際社會起訴你們的犯罪行為,你們必須為你們的誣陷行為負法律責任。
大法弟子 徐有芹 臧殿龍
2002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