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得法前,身體多病,如肺氣管堵塞,脈管炎,腹股溝處有個大硬包,三十多年的折磨,大胯不好使,走路不方便。經過煉功之後四個月的時間就痊癒了,煉功六年多沒打過針也沒吃過一片藥,走路一身輕,這些病魔永遠解脫了,如果我不得大法的話,我的生命早就不存在了。
由於九九年7.20鋪天蓋地的邪惡來迫害大法,所以我堅定走出來證實大法,四次進京上訪,四次被抓,上訪時我只能記住三個字叫「真、善、忍」,被抓後關進勞教所判勞教一年。可是警察到期不放人,一直非法關押我到十八個月才放我,多數日子都在小號度過,我看到大法學員被打,被強行灌食,所有陰毒的刑具都被警察強加給大法弟子,如帶手銬、腳鐐,上大掛,坐三角鐵,死人板,不讓睡覺,澆涼水,有消息說馬三家勞教所還把十八名女大法弟子一絲不掛地推進男牢房……說不盡的酷刑與侮辱。
有的人在被逼迫下,神志不清、承受不住,寫了甚麼「悔過書」,但不是從內心寫的。有堅定的學員不寫就被關進小號或鎖在地上六七十天,我勸幹警們不要打人,罵人,我們是修真、善、忍的好人,我們是被迫害的,他們硬說我不識字不懂法,還說些不好聽的話。
師父說:「作為大法弟子是全盤否定一切邪惡的舊勢力安排的。全面講清真相,正念清除邪惡,救度眾生,堅定地維護法,因為你就是大法的一員,堅不可摧;正一切不正的,被轉化與救度的只能是被邪惡矇蔽的眾生,清除的是邪惡的生命與邪惡的舊勢力,從中圓滿的是大法弟子與樹立大法的威德。」(《大法堅不可摧》)
由於堅定修真、善、忍,在2001年8月,我堂堂正正地走出勞教所,被釋放回家,親朋好友來看我,我就向他們講清真相,如天安門自焚是栽贓,不是法輪功學員幹的,法輪功不殺生,師父說自殺都是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