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導說,「自由中國運動」將這份文件用傳真發給在北京的外國記者。這份文件題為「關於嚴厲打擊非法組織活動的通知」,它是由吉林省公安廳下發給縣市級公安局的。但是,外國記者看到的傳真件上沒有文件的簽發日期。「自由中國運動」表示,這份文件來自中國政府部門。
文件要求公安機構從2000年5月到2007年12月之間,嚴厲打擊破壞公共秩序的非法集會和結社活動[編註﹕此為獨裁集團對公民合法活動的誣蔑之詞]。
據美聯社報導,美國哥倫比亞大學著名中國問題學者黎安友教授閱讀過文件後表示,他認為這份文件是真實的。RFA News(博訊記者:他山之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