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2月28日晚8時許我去朋友家串門,在門口被三男兩女截住,推進屋內要搜身。我提出要他們出示證件(他們5人穿著便裝),一名惡警(後得知叫賈文祥)當即就給了我幾個耳光,並揚言這就是證件。並強行搜了我的包,看到5張大法傳單後如獲至寶。2名惡警強行將我扭送到凌安派出所,後被銬在一鐵椅上。並對我強行搜身,我要求他們放人,卻遭到了一頓毒打。他們在我身上發現了一個電話本,就說我是聯絡員。為了不讓更多的人遭此無辜的迫害,我試圖將電話本吞下,幾個惡警蜂擁而上,將我摁倒在地。他們拳腳齊上,還有的掐脖子,當時我眼前一片漆黑,已無思維,隱約可聽到咽部發出的呻吟聲。不知過了多久,他們從我口中掏出沾滿鮮血的電話本,惱怒之下,又是對我一頓毒打。幾個惡警有人抻開我的雙臂、雙腳,將我俯臥在水泥地上。一個身高1米8體重200多斤的傢伙雙腳離地站在我的背上並猛烈的踹我的腰、背,大有置我於死地而後快之勢。當時只覺得重壓之下幾近窒息。不多久,又將我翻身朝上,幾個人摁住我,惡警張克彬又狠狠的給了我一頓耳光。後來可能是手疼了,找來一隻棉拖鞋,不知打了多少下,整個臉都是麻的,又疼又脹,皮膚青紫,雙目後來淤血近15天。繼而又將我的雙臂背劍式銬上,扔在水泥地上半個多小時。後來有人給我打開時,因銬的太緊,很難打開,嘴裏還念叨著:「銬這麼緊,打都打不開。」。我只感覺雙臂幾乎被扭斷的感覺,打開後手和手臂已不聽使喚。銬子已陷入皮肉,改用單手銬坐在水泥地上2、3個小時。(當時正值我來例假)。
這場慘無人道的摧殘,使我渾身傷痛,胸、肋碎裂般的劇痛已使我呼吸困難、不能立起身,但又不能低頭。我要求驗傷,並向一名稱局長的提出要求,並指出他的手下非法刑訊的事情。那位局長模樣的人置若罔聞、避實就虛的說了幾句就走了。一個1米74米左右的黑壯惡警又給了我幾記耳光,並說:「我叫你告。」那名叫張克彬的惡警說:「你死也別死在這裏(錦州凌安派出所),到看守所去死,你可以去撞牆,撞大鐵門……」晚上12點多鐘,他們把我劫持到第二看守所。在看守所,我繼續要求驗傷。亦無人理睬,只是告訴我這裏是倉庫,其他事由辦案單位負責。在看守所期間我始終未見到辦案人員。我也寫過申訴,也沒得到回覆。2002年1月30日晨,以所長找我談話為由將我騙出,戴上手銬,強行送往馬三家教養院,勞教三年。
部份犯罪惡人的姓名、部門及電話:
錦州市凌和公安分局副局長:李維民,0416-2149442辦,0416-2145511宅
政保科長:孫治安,0416-2120882辦,0416-2829611宅
錦州市公安局凌河分局凌安派出所:0416-3123324
所長:高小平,0416-2572224辦,0416-3148991辦,0416-3123691宅,13904160108手機。
指導員:何鳳泉,0416-2572224辦,0416-3123324辦,0416-2818556宅
惡警:賈文祥、張克彬
(英文版:https://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5/31/22572.html)
English Vers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5/31/225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