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劉清滔,99年10月28日在北京車站被綁架,於2002年初(由於安全問題,暫且刪略了其間的一些具體時間)被非法開庭。
在我等「起訴」期間,歷經20個月,並且在我催促辦案時,找不到辦案人,「起訴」是我絕食才得到的,「開庭」也是絕食換來的。
我不明白,我錯在哪裏?當日你(指對其綁架的惡警)能綁架我,為甚麼當時不對我的信仰問題做出回答,三個年頭後的今天才如此邪惡的對我進行非法「審判」?為甚麼你早不向省裏申報,而是在我催促時才想起去申報?這一切說明了甚麼?一審、二審都提了一個共同的問題--還煉不煉功?我的態度是堅決的,不可改變的,法輪大法就是好!我沒有錯!
(由於這裏的環境很惡劣),我很想讓明慧網幫助我整理材料,向國際人權委員會和國際人權大會申訴:中國江澤民政府無視我的人權。並且懇請國際人權委員會關注在中國大陸的法輪功學員。他們的人權受到了嚴重踐踏。就在人權大會召開之際,還有許多的大法學員被綁架,他們現在正在以絕食抗議江澤民獨裁政權的迫害,抗議對修煉「真善忍」的人們的迫害。在監獄,教養院,看守所裏,還有許多善良無辜的大法弟子在裏面倍受煎熬。請國際善良的人們、組織與團體,伸出您的援手,關注並制止江澤民集團對人權的迫害……
(英文版:https://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5/26/22457.html)
English Vers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5/26/224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