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1957年信仰過佛教,曾進廟皈過依,因工作勞累又多病在身,吃藥無效。1993年煉過別的氣功也無效。1996年1月修煉法輪大法,半年後全身病消失,通過看《轉法輪》,才知道這是八萬四千法門的修佛法門中一法門。從此精進實修,各方面都有改變。如1998年長江洪水時,我拿出了六百元錢支援了災區,村委曾在喇叭中表揚了我,還在大街上黑板上貼了一張用大紅紙寫的一首詩:
自從煉了法輪功,從此以後沒了病,半年節約六百元,支援災區多奉獻。
到了1999年7月22日,由公安、鎮、村共七、八個人抄了我的家,大法資料都拿走了,還有兩本佛教人物介紹的書也拿走了,並把我非法關押起來。
農曆1999年12月我去北京上訪,剛下車就叫駐京辦事處抓去了,由村委副書記把我接回家,非法關押起來,又把我的退休勞保卡片拿去,村委會計司維娟去開錢,現已兩年零五個月沒給我一分錢。
2000年正月我們老倆口去周村看親戚,村長劉雙彥和村主任劉忠儉帶領派出所把我們老倆口抓回村委,押了一宿,到第二天把我送進了拘留所,半月期滿後,村幹部劉忠儉、趙文明用車接回村,沒讓回家就又押到村委三間屋裏,照明開關接到外面不讓用。門上拿掉一塊玻璃叫往裏送飯,不讓外出大小便,共關押了我53天。村長劉雙彥說:「你交上3500元讓孩子保出去。」交了錢保出去呆了一個星期又抓回來了。
2000年5月19日(農曆)我去趕集,在馬路上被兩個便衣公安逮住弄到崑崙派出所,翻了我的身沒翻著錢,叫我在太陽底下曬,把我曬暈了,又押到二里派出所,一幫人罵了我一個夠,最後把我交給了村長劉雙彥用車押回村。當天劉雙彥和劉忠儉用車把我押送到精神病院,檢查了54天也沒查出病來,罰了我3998.60元。
2001年正月十七下午5點多由鎮政府、村政府組織15個人闖進我家,這時我已躺下睡覺,給我砸開屋門抬著走的。鄰居都看見了,弄到車上押送到興隆村一間辦公室裏,共八個人一男七女同押一間屋裏,黑白鎖門,專人看管,共押了49天,每人罰1500元。在二月初二那天由鎮書記陳堂遠把我們三人押去省洗腦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