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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自焚騙局續集產生的若干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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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2年4月9日】新華社突然邀請外界參觀採訪所謂的自焚倖存者,並照例拋出了一些煽情手法熟練的控訴「報導」,姑且稱之「自焚騙局(續集)」。知道自焚真相的朋友氣憤地轉給我幾篇。鑑於對新華社醜惡歷史的基本常識,起初我並不想看那些歷史新垃圾,但朋友好心提醒,每次總有人會上當的,否則新華社也不會反覆使用那幾個流氓手段。我知道朋友說的有理,就記下了幾個自己腦海中閃現的問題。希望有助於更多的朋友冷靜思考,正確判斷。

1)中共建政以來的歷史是搞運動整人的歷史。在歷屆的政治運動中,新華社每次扮演的都是甚麼光榮角色?

2)在中國,政治輿論根本不需要事實作為依據。可為甚麼「上邊」總是指定「下邊」搞黑白顛倒、從無到有、以假換真、張冠李戴的把戲?

3)中國究竟有多少燒傷病人?(太多了。)為甚麼?(社會黑暗。)為甚麼?……)

4)中國是當今世界上假貨品種數量出奇、出名的地方。新華社此次拋出的幾個燒傷患者,是否都是當初自焚騙局中的參與者?如何證明?

5)關於劉春玲,《華爾街時報》的獨立調查結論怎麼解釋?

6)那幾個燒傷患者是否是法輪功學員?如果不是,他們是誰?如果是,誰應該對他們的行為負責?

7)歷史上,新華社每次拋出一些「重頭戲」都是為政治服務的,這次他們又在圖謀甚麼?

8)99年7月以來中共宣傳機器為醜化、妖魔化法輪功而製造的大量「宣傳作品」,是中國大陸那種特殊政治環境下的畸形產物。為甚麼當今中國這類血腥和瘋狂多得這麼邪乎?究竟和法輪功「真善忍」「做好人」的教導有沒有關係?

9)瘋子和在押犯在特定條件下常會自稱自己是誰、如何如何。他們的話,能夠作為「肉體消滅」幾千萬法輪功的法律依據和決策依據嗎?難道偌大一個政府中,人人都成了沒有醫療保障的瘋子,或者獨裁鐵蹄下失去生存保障的犯人?

(2002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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