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給人身自由,沒有基本人權。凡被綁架進三所的法輪功學員是沒有人身自由的。堅強不屈的大法學員被嚴密的「包夾」(即三個人看管一個人),不准說話,只能坐在規定的地點,不准離開,去廁所須報告,不同意還不能去。動不動被強迫面壁(面對牆,鼻尖要靠著牆),如抵制就弄到大隊或中隊被上繩刑、手銬、電擊。通信要被檢查,來信被警察先拆開非法查看。
二、用違犯「隊規所紀」為由迫害大法學員。河南省第三勞教所三大隊是專門關押法輪功學員的大隊,全省被非法勞教的男法輪功學員大多都被綁架到這裏,進行強制洗腦。警察每天都與各地市縣「610」(迫害法輪功的專門恐怖機構)進行聯繫,密謀商量迫害辦法,通報情況。他們迫害大法學員第一件事就是強迫認罪認錯,否則就稱違規,就可以處罰,強迫大法學員辦「作業」,作業內容是誣蔑大法,對李老師人身攻擊、造謠、謾罵,要求原字照抄,不辦「作業」的及改動文字的即定為「違規違紀」。這些法輪功學員,少的被一次繩刑,多的連續幾次繩刑(每次繩子都勒進肉裏去),如受刑時與他們講理,還要被高壓電棍電擊。在誹謗法輪功的活動中,臨時強制穿囚服,不穿的強迫唱邪惡的歌,不唱的、完不成勞動任務的等等,均以所謂的「違犯隊規所紀」進行迫害。
三、奴役苦力。法輪功學員被強制性勞動(病號也不准休息),每天不到6時即起床,7時開飯,飯後就勞動,中午吃完飯就要勞動幹活,完不成任務,晚上加班,有時幹不完就不讓睡覺,直到幹完為止。法輪功學員被強迫幹活掙的錢,除少量上交完成所裏所謂的任務數,大多數被警察分掉,大法學員幹的越多,警察分的越多,有時警察私人攬的活也讓大法學員幹。如有外人參觀,他們要麼全部弄走,或者立即不幹活回班坐好,看書、學習或帶到教室看電視,用假象欺騙參觀者(其實參觀者也是甘願被騙)。法輪功學員如完不成所謂的勞動任務,可以被警察隨時按上罪名,如「破壞生產」、「消極怠工」、「違隊規所紀」等,威脅著要加期、處罰,警察口頭謾罵大法學員更是常事。
四、精神摧殘。警察還強迫大法弟子看誹謗法輪功的錄像、電視或上所謂的課聽他們講誣蔑法輪功的內容,要做作業,每次看後要人人過關發言,要記錄,要按他們誣陷法輪功的要求去做,反覆說話,強行灌輸誣陷法輪功的東西,否則,就動繩刑,長期用這種方法,反覆使用,試圖達到使學員洗腦屈服的目的。
五、強制放棄信仰。河南省第三勞教所的邪惡之徒們不僅強迫大法學員反覆看誣蔑法輪大法的錄像、電視,還勾結外來的特務及所謂的專家來給學員洗腦,用謊言騙大家。還定期用謊言騙堅定修煉的大法學員的家屬,說甚麼「他要自殺」、「精神不正常」等,引起大法學員家人的不安與恐懼。不法之徒們與當地「610」密切配合,把這些大法學員家屬騙過來,教他們如何做、如何說,配合他們強制洗腦。這些邪惡之徒又把「610」編好的「信」,讓學員家屬寄出來,如「你不轉化,我們去你那撞死在你面前」、「你收到信時,可能我已不在人世了」、「你父親已為你急瘋了,住院沒人管」等等,他們把這些大法學員分離關在不同的地方,讓大法學員家屬拖兒帶女哭、鬧、罵,他們再「勸導」,幾天幾夜強制不讓這些大法學員睡覺,邪惡之徒輪班休息,對大法弟子進行非人的折磨。
六、造謠。邪惡之徒經常強迫集中大法學員,聽他們的誹謗、造謠與訓話,編造謊言,傳播假經文,同時肆意造謠誹謗海外的大法弟子,歹徒們認為假話說千遍就是真的,採用這卑鄙的手段反覆使用。
七、收買。他們不斷地把「猶大」集中,分配任務,提出指導,以立功、賣力幹的給高減期,用高「減期」引誘,與此同時,他們還威脅「不轉化死在這裏!」「共產黨的稀飯有的是,不轉化你喝吧!」
在上述的環境下,很多堅定修煉的大法弟子並沒被嚇倒,儘管歹徒們把所謂的「頑固分子」一批批送上樓(樓上嚴管,與刑事犯在一起高強度勞動)藉以示眾,他們想盡辦法迫害大法弟子,但大法弟子的堅如磐石的心又豈是他們這些邪惡之徒的小伎倆能動搖得了的?這些法輪功學員中有被非法關押兩年以上的;有夫妻均被抓被非法勞教,家中孩子才幾歲的;有的家中老人癱在床上,急需照顧;有的被迫害得傾家蕩產。艱難的環境都動搖不了他們堅定的信念。另外,很多一時迷惑的學員清醒了過來,看清了邪惡,毅然地寫了重新修煉的聲明。可是,惡警害怕,不敢將這些嚴正聲明公開,將這些人重新隔離妄圖洗腦。對大法弟子的迫害只能讓人們更進一步地看清邪惡集團的無恥和殘忍。不管怎樣,會有更多善良的人在事實面前清醒,反對邪惡,制止邪惡的。
(英文版:https://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5/1/215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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