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衛平,男,38歲,洛陽浮法玻璃集團公司高級工程師,原玻璃廠煉功點輔導員,因堅持修煉大法,被洛玻公安處(洛陽市給玻璃廠下的指標下半年必須勞教4個法輪功學員)於2000年7月從陝西韓城老家騙回,送進看守所後勞教三年,現被關押在洛陽五股路勞教所,至今未在所謂「轉化書」上簽字。邪惡之徒為達到所謂的轉化的目的,現將他關在一小屋內,坐在一石凳上,從早上五點至晚上十一點看誹謗大法的錄像,進行強化洗腦。
路峰,男,31歲,中信重型機械公司職工,於是2000年下半年(具體月份不詳)被澗西分局勞教三年,因拒絕強化洗腦,被調至最苦的地方幹活,並且不讓家裏人探望,拒送一切生活物品,至今情況不明。
熊玉花,女,60多歲,因進京上訪被拘留兩次、關在精神病院一次,辦"轉化班"兩次仍堅持修煉大法,今年四月底被抓走,至今下落不明。
鄭緒榮,女,年近60,洛陽浮法玻璃集團公司退休幹部、共產黨員,曾擔任輔導員,1999年底因進京被抓,拘留15天後交保釋金5000元放出,於2000年春節辦班不接受洗腦而被刑事拘留10個月後判刑三年,現關押於新鄉。
2000年12月25日洛陽市準備集中在勞教所辦所謂的轉化班,因12月25日洛陽東都商廈特大火災,辦班的時間推遲到12月29日開始抓人,到2001年3月把七名拒絕接受洗腦的大法弟子送進看守所準備勞教。大法弟子們在看守所集體絕食十天。警方怕出事編造謊言將她們放回家。一星期後,警察又突然將此七人從家中或單位抓走,直接送進勞教所勞教,現在情況不明。
張香,女,49歲,河南省偃師市緱氏鄉人,因2000年3月份去偃師政法委說明法輪功是正法,並請求放了去北京上訪的學員,結果被緱氏鄉致躍斌、李佔才他們一夥流氓打手帶回拘禁3天,3天後要擔保金2000元。張香沒有罪,他們是去向政府說實話的,可是因交不起被勒索的所謂「保證金」,當夜被這幫流氓打手毒打得神志不清後帶上手銬吊在欄杆上幾個小時,後又被送進偃師拘留所。三天後,張香被鄉幹部送進了白馬寺精神病院。他們還要受害者自己付醫藥費:送精神病院的車費一百元,醫藥費3800元。張香丈夫賈書房給他們1200元,分文沒退並且連單據也被奪走。
趙振德、致躍斌、李佔才一夥歹徒沒有任何手續的情況下非法闖入民宅,抄家,翻牆跳入民宅。他們的打手劉洪勛說:「我就是翻牆了你能咋地?甚麼法不法?我這兒沒法!」抬手就打人。他們共抄了10家並罰款,即使現在不煉了也罰1000元至5000元,法輪功學員只要上了他們的黑名單的,不掏錢就會被抄家。
張建成:男,42歲,河南偃師緱氏鄉扒頭村人,因買了100件汗衫,讓其他功友印了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結果被刑事拘留35天後判勞教2年,十幾萬元的農機配件被抄。
段現軍,男,35歲,河南偃師高龍鄉大屯村人,因去北京上訪,拘留35天,交保證金3500元,又交鄉政府2000元,共5500元後被秘密勞教2年,現關洛陽勞教所。
習少靜,29歲,賈移平,27歲,緱氏鄉唐僧寺村人,2000年11月16日2人進京和平請願,被送回刑事拘留28天。在拘留所期間,因煉功被帶上了偃師有史以來從沒有人用過的刑具、工字鐐銬,帶上後站不能站,坐不能坐,銬了二天後又帶上了刑具「海底撈月」12天,反手鐐在大腿處重疊,24小時不給鬆鐐,生活不能自理12天,滴水未進,看守所裏幹警沒人過問。後來同室的犯人集體報告,才招來了幹警。他們強烈抗議、要求放他們出去,這才放了回來。六天後習少靜、賈移平又被抓到偃師轉化班洗腦。因為怕給他們非法用刑的事被其他大法學員知道,在此只呆了二天,又被抓去拘留30天,不寫保證又加15天,後被秘密勞教2年。
2000年2月,陳現娥,胡翠英在北京天安門廣場的歷史博物館前看時被警察盤問「是不是煉法輪功的」,因答「是」,結果在沒有觸犯國家任何法律的情況下便被帶到附近一派出所,而後被送回原籍關押近四個月之久。
在關押期間還有二人受到了酷刑的折磨,這二人是陳現娥與袁相凡。被關的五名法輪功女弟子在超出了最長法定拘留期後又被轉到看守所繼續拘留。在這種情況下,五人聯名寫信向縣長問被超期關押的理由,因此便被看守所暴徒罰跪,五人口中輕聲地背誦經文,一管教在旁邊聽到惡狠狠地說:"陳現娥,你還敢背經文!讓你坐鐵坐椅看你還背不背!"馬上陳現娥便重刑加身,進號室放在廁所裏邊。號內其他女犯無不落淚。
在這個看守所此種刑具是最重的,同號一住了4年的女犯人說她還從來沒聽說過有人被罰帶這種刑具的。看守所的管教幹部只不過是得了縣領導的授意,"整,看她們有多硬!"就置天理與國法不顧,做出如此毫無人性的事。
另一位受刑的袁相凡的情況是這樣的:寫聯名信而被罰的第二天早上,管教進號叫袁相凡寫檢查,袁小聲說:"我不知道哪錯了。"管教二話未說,轉身出號房拿了"鐵座椅"讓袁相凡坐了進去,這是在他們向上級申報「文明監獄」期間發生的事。號裏的犯人都以為過兩天上級領導來監察,到時袁相凡肯定會被放出來的,誰知道他們讓四個犯人把坐在刑具中的袁相凡抬到鄰院拘留所,藏在袁的嫂子任琴(法輪功弟子)和胡翠英的號房內的廁所前。這樣所裏雖然有人在受刑,上級領導卻看不到了,在領導眼裏這裏儼然一「文明監獄」。
陳現娥受酷刑兩天兩夜,袁相凡更重四天三夜。兩人在刑具中胸部、雙手雙腳都被鋼筋固定,完全不能動。吃飯是別人喂,大小便別人接,受刑期間二人雙手雙腳腫的非常厲害,身上鋼筋、三角鐵卡出的青印一個多月不退。就是這樣她二人也沒有怨恨任何人。
牛文慶,偃師市政法委書記、市委書記,經常出謀劃策迫害法輪功學員,並且說:"誰煉法輪功就是反黨反人民,誰去北京就是和政府作對,政府就是要打擊,對待法輪功頑固分子,喝藥給你遞瓶,上吊給你遞繩!」
喬躍強,洛陽市西工區檢察院副檢察長,610辦公室駐偃師負責人,用卑鄙手段騙取李妙能、齊苗智等人轉化、寫保證,但背地裏派人抄家。
府店鄉副書記李從玲,村主任、緱氏鄉黨委書記趙振德、政法委書記致要斌、610辦公室主任及東坡、李佔才、打人兇手劉洪勛。
偃師市政保科科長楊小民、公安局副局長馬康,610工作人員韓國慶、張宏道等。
(大陸大法弟子 2001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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