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份前後,政保人員對法輪功學員再次迫害,從家裏被帶走的就有23人。從北京被抓回的有20人,這一次政保用惡毒的手段對大法弟子進行拳打腳踢,揪頭髮,搧耳光,帶腳鐐手銬,繩捆索綁進行百般折磨與辱罵,幾乎所有的人都不同程度的被打傷。
例如:男功友杜志良9月6日正在單位上班,政保上的兩個人突然闖來把他叫回家,在沒有搜查證的情況下進行搜查,將大法書籍和資料搜走,將人帶到政保大隊進行24小時的連續審訊與人身摧殘,夜審時不僅辱罵並大打出手,拳腳相加,不論是胸部、臉部都只管跺,頭髮揪了一地,把胳膊擰到背後,用繩拴,還不解恨,又往手腕處繩子內塞瓶子,繩子深陷肉裏,到深夜11點,他們也累了,就讓杜志良舉掃帚並跪在地上,到零辰5點多才罷休。杜志良從被抓到現在已經三個多月仍在關押之中,在這期間,被審三次,上繩三次,每次都是繩子深陷肉中,第三次由於上繩超時太長,兩臂失去知覺,汗流一地,政保人員也感到恐慌,幫忙活動。他們還用鞋掌往他的臉部、耳部、嘴上重重擊打,至使右耳失聰,二十多天,左手拇指麻木至今。從9月6日被抓後,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被送入監獄,一個月後,又以擾亂社會秩序轉入拘留所,又一個月後,再次被轉入監獄,11月29日第二次從監獄轉入拘留所至今。這位功友的愛人也是大法弟子,10月1日因去北京證實大法而被抓,遭受體罰後投入監獄,然後轉入拘留所至今,使年僅15歲的孩子無人照看,政保卻反而把罪過推到法輪功頭上。
女功友吳桂芳已經50多歲了,於10月11日下午3點被叫到政保對其進行輪番折磨,採用疲勞戰,攻心戰,不叫吃飯,不叫睡覺,長達26小時,直到第二天下午5點才送到拘留所,晚上9點剛剛上床休息,就又被政保人員提到政保大隊,他們先對她進行威脅,我們對你早已有了所解,你要人沒人,要錢沒錢,俺竟陪著你瞎熬。緊接著把雙臂擰到背後,用繩子捆著跪在地上之後朝著頭頂狠狠去打兩掌,現在已經兩個多月了,頭頂痛的還不能用手摸,當時政保人員叫她學著他們的話罵老師,吳桂芳不罵,他們就用力給她一耳光,當時,就打掉一顆牙,吳桂芳把牙咽到肚子裏,又朝另一面臉上扇一耳光,頓時,吳桂芳眼前冒金星,頭暈眼花,嘴唇被打破,臉上帶血筋,腫的很高,又青又紫,一個星期還沒下去,當時,吳桂芳痛的汗流一地,他們一直把她折磨了一個多小時,才鬆開繩子,又叫吳桂芳半小時掃帚,稍休息後又換一根細繩,再次將吳佳芳捆起來達兩小時,鬆開後又舉半小時,才將她送到值班室,當時一位政保人員以為沒事了,叫她休息一會,吳桂芳剛躺下,被子還沒蓋好就又被人叫起來進行第三繩的審訊,這一次上繩時兩個政保人員用膝蓋頂著吳的兩臂往一起壓,捆好後又用皮鞋掃帚把打,用繩子往身上抽打,直到把人折磨的快要斷氣了,才鬆開。吳桂芳渾身發抖很長時間,政保人員一看人快要不行了,才把她送到拘留所,還不讓她給其他功友說,不讓家人來見,怕她們的邪惡暴露出來,兩個多月了,吳的胳膊還沒有痊癒。
女功友李世英,60歲,10月5日去北京證實大法被抓,和其他五位功友一同被帶到駐京辦事處。當她向單位領導和家屬洪法時,政保人員進來陰笑著說:「你腿盤的怪好啊。」李世英說:「我平時就習慣這樣坐,舒服。」話剛落音,政保人員臉色驟變,大吼大罵著:「下來,蹲那,雙手抱頭,頂牆去!」當時其他五位功友也受同樣懲罰,並在女功友梁梅頭上猛擊一掌,在50多歲女功友郭鳳勤腰部連踹三腳,臨走時惡狠狠地說:「誰也不能動,半個小時我來看,就這樣六位功友在水泥地上坐一夜,六號晚上,回到該區政保後,分別提審。政保人員歇斯底里對師父大罵不止,之後命令李世英跪在地上舉掃帚連續幾個小時汗水浸透全身,一直流倒地上直到凌晨才把她們集中到一個屋子裏。七號上午,政保人員繼續提審,以問題沒說清為由,繼續舉掃帚一上午,接著政保人員給李世英上繩,並讓她蹲在地上,直到晚上六點左右,她老伴來看她,李世英剛要向老伴述說受體罰的事,政保人員說審訊期間,不准家人接見,把她老伴趕走了,並威脅李世英說:」你挨打說了嗎?「就這樣沒吃沒喝,連續體罰48小時到8號晚8點左右送到拘留所。11日上午又以提審為由,把李世英帶到政保,叫她罵老師、罵大法,李世英向他們洪法。他們揪她頭髮照臉扇,並命令跪下,下午晚上連續提審,夜裏輪番看管不讓睡覺,直到12日把她送入監獄,她們多次被提審,反覆舉掃帚,拴繩,站馬步,並用蠅拍子打頭,用繩打連續五天不讓吃飯休息,甚至不讓去廁所。
10月份,監獄女號關了20名功友。他們因煉功被帶鐐銬,罰站。有的人腳鐐38斤。監管人員罵她們不要臉,到監獄還煉,一個管教罵一個功友說:「看你是人,你是人,不看你是人,你連豬狗都不如。晚上四名功友因帶鐐不方便,怕影響別人休息,就在院子裏睡了一夜。當時室內40人,地上都睡滿了人。功友們絕食兩天才開鐐。又一次煉功時,被管教發現讓14位功友都出來,把襖脫了,站院子裏把鞋脫了,在水泥地上罰凍三個小時。
另外,該市公安反覆抓人,反覆罰款,從不打收據。
周溪(化名)第一次去北京證實大法,罰10000元,停發工資並撤職,因不寫保證不准上班,上半年獎金也被扣約2000元。
章鹿(化名)第一次去北京證實大法罰10000元,今年五月份又罰5000元,七月份罰5000元。
於佳(化名)被罰10000元,楊凡(化名)罰10000元,單位停發工資,開除黨籍。出獄後,單位責令其不准煉功,不准去北京,如果再去停發老伴、兒子工資,並予交2000元罰金。(以上幾位被政保罰款均無收據)。
政保人員揚言十年不發勢,發勢吃十年。借鎮壓法輪功,大發橫財,敲詐勒索,很多功友被罰款,少則幾千,多則上萬,不交不放人。
這些邪惡之徒對煉功人殘酷鎮壓與迫害,給大法弟子單位家庭造成痛苦與傷害。他們的行為嚴重違背了黨的政策,離間了黨群關係、敗壞了黨的形像。請問他們的所作所為符合黨章的那條、那項,符合法律的那條那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