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1998年11月得法的。當時我是一個危重病人,93年就患有萎縮性胃炎、慢性膽囊炎、半邊身子麻木、腰椎間盤突出、子宮瘤、鼻竇炎,醫院無法治療。當我第一天去煉法輪功,煉完後我就感覺一身輕。很快病都好了。
後來大法遭到迫害,我被非法關押多次。第一次,鄉政府毛文輝、遼林森到我家拿走了錄音機,強行將我帶到鄉政府,逼我家裏拿了1000元。第二次是2000年6月18日,鄉政府遼林森、楊寶榮到我家,逼我寫保證,我拒絕,他們又強迫把我帶到鄉政府,當天下午又把我送到土主派出所,非法關押了我8天,第三天才給飯吃,還戴上手銬,銬在窗條上。第三次12月11日我還在山上割草,鄉政府的董中安、毛天貴,又來喊我回去,並又去抄我的家,說我發資料,就把我帶到鄉政府,馬上轉送土主派出所,關到一間又臭又黑的小屋裏。樂山公安分局來了四個人提審我,他們甚麼也沒得到,又把我帶到樂山分局關了一晚上。第二天又把我送到石柱山看守所。在看守所裏,是2001年8月29日,因我們的經文被搜,我們絕食要求管教把經文還給我們。8月30日早晨,所長黃得光問我來這麼久是否背得監規,我說背不了,我只能背《轉法輪》經文。他就把我拖出監室,打了一個耳光,又問其他功友,她們也說背不了,他就全部把功友們弄到外面站起,管教問誰抄的經文,我說是我抄寫的,他們就抬來死人床,並把我推上了死人床,看守所裏的所有大法弟子知道後全體絕食,要求放我下死人床,我在死人床上聽到大法弟子這麼說我的淚水流出來了。所長找到樂山分局鹿科長,他們來了兩次,把大法弟子沒辦法。31日下午把我放下死人床,又馬上轉送到桂花樓戒毒所。9月11日我被釋放。先送到樂山分局,分局王愛平說你回去再煉馬上就來抓你,我回答她要煉,今天你就是不要我回去也無所謂。
於是他們又把我送到鄉政府,在半路上鄉長毛天貴給土主派出所打電話要求他們上來幫助強迫我妥協。到了鄉政府一下車毛天貴就問還煉不煉,我說要煉,他就給我一個耳光,毛文輝用腳踢、手打,用開水玻璃杯打嘴皮。我嘴皮被打腫,只感覺鼻血往肚裏流。一個姓周的用笤帚棍的一端打腿,逼我給他跪下,我堅決抵制。他們5、6個人拳打腳踢,打得我身上全是青一塊、紫一塊的傷,血吐出來染紅了一大堆紙。晚上他們叫我回家,他們看到了我吐了很多血,家裏沒人管,毛天貴、楊寶榮、毛文輝找到我親戚叫我到親戚家,說明天叫你們的隊長來接你回去交給你的家人,出了事情就不關我們的事了。
在回去的這段時間裏,我向世人講清真相,有很多世人都願意聽,有一個人我給她講大法與大法弟子遭到迫害的事,她馬上就說大法既然好那打死也要煉。我的弟弟和弟妹他們一家聽到我給他們講清真相後,他們全家都相信大法好。我每天出門講清真相,就對著師父的法像請師父加持功能,弟子要去助師世間行。這樣一出門我就感覺有緣人接連不斷地來聽我講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