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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公益協會亞太使節在悉尼領事館前的新聞發布會上的講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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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2年4月11日】[編者註﹕托瑪斯-喬丹原為聯合國澳大利亞協會的行政主任。2月28日他曾在法輪大法協會舉行的悉尼中國新春慶祝晚宴上發表了講話。該文發表在中英文明慧網上之後,中國政府向聯合國和澳洲政府施壓,於是他失去了在聯合國澳大利亞協會的工作。然而,他於被解雇的次日就接到了世界公益協會提供的一個新職位。他說,他因此可以更有效地幫助法輪功學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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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4月5日,由於中國長春市發生的事件,悉尼法輪功學員在中國駐悉尼領事館前面召開了新聞發布會。本文是世界公益協會亞太使節托瑪斯-喬丹(Thomas Jordan)在發布會上的發言摘錄:

我的首要職責是作為真理的見證者,見證男人女人們不懈地起來反對不公正的法律。你們很可能會問誰來裁定一項法律是否公正,答案很簡單。1948年12月10日由全球領袖們簽署的世界人權宣言使我們能夠判斷一項法律公正與否。這個公約闡述了一個非常簡單的原則「你希望別人怎麼待你,那麼你就怎麼對待別人。」同時也告訴我們人類希望適用於同一個法律。

當希望變得渺茫時,許多善良和有道義的人一直堅持著。那些勇敢戰鬥的人們,並沒有讓他們永久和平的希望由於鬥爭的可怕和嚴酷而破滅。他們永恆的精神和不容置疑的勇氣仍留在他們言語中,留在他們所捍衛的法律裏。

他們將被人民永遠懷念,因為他們是極少數成功捍衛我們權利的人,因為他們知道,只要不公正的法律存在人類就一直會有衝突。

他們明白結束這種衝突的唯一辦法是創造這樣的一個世界,那就是我們作為一個整體通過我們選出的代表和大使在「世界政府」裏面代表我們,使我們享有平等的權利。同樣的原理適用於任何民主的政治黨派、宗教團體和社會團體。

他們為之奮鬥的這些原則不需要任何宗教或權威來解釋,因為這些原則不論過去,現在和將來都是我們人民一直希望擁有的。

要成功地維護世界和平,我們需要把這些精神和道義上的原則運用到日常生活中去。也許我們需要時間去了解這些原則,但是一旦我們熟悉了,就像我們熟悉交通規則一樣,我們就會自律了。

我們每個人有責任鼓勵人們接受用世界人權宣言的原則來管理世界,我們能否很好地完成所肩負的責任取決於我們對這些原則的相信程度和應用程度。

和平的性質取決於我們對人權的尊重程度。我們人民已經要求我們各自的政府承認國際人權宣言,並確保這些原則運用到我們的日常生活中。這些原則包括對人的尊嚴的尊重,比如有足夠的住所,充足的安全設施,健康的環境,精神發展的自由和能夠自主我們的未來。

我們知道和平和正義不是存在於安靜的地方或世外桃源,而是存在於一顆平靜的心中,存在於一個清淨的頭腦中,那顆心不知懼怕,那個頭腦中沒有疑惑。

許多人也許不明白「世界政府」是甚麼,「世界政府」就是當我們意識到我們人類是一個整體,我們受制於同一個法律,是指那真正成為我們自己的事情,是指我們有能力去改變。……

我們作為這個世界的公民有能力,有責任作出最後的決定,因為畢竟這最後的決定屬於我們,因為這是使世界真正發生變化的唯一的辦法。

也許有人會認為這太難了,其實並非如此,因為當我們把這些事一傳一,十傳十,讓大家都知道時,我們就有能力做到。

所以,我請求你們積極參與到改變未來的活動中來,當今少部份人的行動會帶給全人類希望。

謝謝你們。

托瑪斯-喬丹(Thomas Jord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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